安全生产责任制
湖南马王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芷江东门公园项目经理部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原则............................................................................................. 2 三、编制依据............................................................................................. 2 四、适用范围............................................................................................. 2 第二章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 2 第三章 安全管理体系 .............................................................................. 3 第四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 4 第五章安全管理职责 ................................................................................ 5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38 第七章 附则............................................................................................. 38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促进和监督各岗位人员真正务实地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有效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好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年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二、编制原则
坚持“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原则。
三、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湖南省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上级公司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安全生产方面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保护施工环境,促进施工生产有序进行,制定本责任制。
四、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适用于芷江县东门公园项目参加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杜绝重伤和亡人事故; 2、杜绝机械设备和伤害事故; 3、杜绝触电和火灾事故;
4、杜绝坍塌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 5、杜绝工程结构和环境险性事故
6、杜绝职业伤害和中毒事故; 7、控制年负伤率在5‰以内;
8、分包队伍安全风险抵押金足额收缴; 9、安全措施经费投入达到100﹪; 10、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第三章 安全管理体系
因为职工群众既是安全工作的执行者,同时又是安全事故的直接受害者,事故隐患贯穿于整个生产、生活的全过程之中,我们的所有安全工作就是为了,能够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人,使安全管理工作既做到责任明确又互相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共同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达到“千斤重担人人挑,各个头上有指标”的效果。安全在管理,管理在机制,机制在落实。
一、 本项目工程设置项目经理部和作业工区两级生产管理机构,同时建立两级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第一管理者担任,相关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管理本项目的施工安全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建制内设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生产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施工作业工区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聘请班组中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工人为群众监督员,在作业时协助安全员开展环境安全监视和安全操作督导工作。
三、 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是由项目部、施工作业工区和工班,三级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参与的组织管理网络。
四、 专职,兼职安全员和聘请的群众监督员应选政治素质好,工作扎实,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懂专业技术会管理并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和聘任证的人员担任。
第四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详见框图:
项目经理:陈伟华 常务经理:于光旭 项目:彭喜才 项目总工:徐建军 安全总监:王志明 项目副经理:吴录朋 工程技术部 : 杨宝成 计划合同部: 胡俊锡 物资设备部 : 刘克锡 安全环保部 : 李金利 财 务部 : 杨炎炎 综合办公室: 黄玲 钢筋班组 木工班组 泥工班组 架子工班组 支护班组 土方 队 水电班组 仿古建筑班组 园林绿化班组
第五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一节 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的核心,实行安全生
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
通过探寻科学合理的监督管控手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长效机制,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严肃认真查处安全生产事故,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强有力的法治武器。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的原则是“一岗双责”制。即项目部经理是本工程的行政负责人,又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和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同样是在完成本职工作岗位责任的同时,又肩负着安全生产的责任。因渎职、失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一条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湖南省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和办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检查落实。
3、组织制定并审核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组织并监督落实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指挥作业人员撤出危险区。
6、对新、难、险和不良地质条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组织制定安全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后,组织实施。
7、按上级规定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保证他们很好履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8、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9、贯彻落实上级确定的企业内部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行为。
10、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和保护事故现场,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落实防范措施。
11、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开展劳动竞赛确保施工生产在安全的情况下运行,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1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通知,了解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或整改意见。
第2条 项目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配合项目经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认真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教育,提高企业精神文化、物质
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建设水平。组织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实施办法。
3、组织领导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并实施管理,形成管理职责明确,履行职责规范,追究责任透明的安全管理机制。
4、组织领导建立农民工夜校,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及进纠正“三违”行为。
5、、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和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作。
6、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7、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负责职工生活、卫生防疫及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工作,保证职工有一个健康、舒适、安全的生活及工作环境。
9、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10、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通知,了解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或整改意见。
11、配合项目经理开展各种应急预案演练,参与工程事故抢险和各种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提出事故预防及整改措施。
第3条 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规章、标
准,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担负着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在组织制定施工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工作规划和安全目标,并组织实施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施工方案,分析查找工程重大危险源并参与制定及审核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方案,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组织实施。
4、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农民工夜校的作用,开展好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三定”原则整改闭合,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指挥作业人员撤出危险区。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开展劳动竞赛确保施工生产在安全的情况下运行,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制定、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
8、组织工程事故抢险和保护事故现场,参与工程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落实防范措施。
9、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通知,了解
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或整改意见。
第四条 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
主管安全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主持本项目安全生产日常事宜。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协助项目经理制定并落实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
2、结合单位和工程项目实际,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贯彻落实企业内部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行为。
4、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本项目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5、参与编制或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相关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审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6、参与编制或审核各项应急预案,督促、协助、落实消防、防汛等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7、负责组织或监督检查本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各项活动。
8、领导本项目安全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出
的安全隐患严格按“三定”原则整改闭合,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指挥作业人员撤出危险区。
9、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10、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在施工生产中正常运转。
11、发生安全事故后积极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抢救人员,配合上级开展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2、积极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保证他们履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责。
1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通知,了解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或整改意见。
第五条,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律、法规、方针及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上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实施上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本部门有效运行。
2、 对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组织现
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可承受风险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3、组织编制审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时要可操作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落实。组织“四新”技术开发应用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
负责组织施工技术部、安质部、施工队,进行危险源辨识
及风险评价,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5、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的落
实情况,发现未严格按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行为应立即制止纠正,确保规范作业。 6、
在检查施工生产,施工质量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工作,对
违反设计、规范、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偷工减料行为,应立即制止纠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7、
负责干部、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向现场所有管理人
员及做业人员告知风险存在部位,并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8、
编制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规程,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
技术问题; 9、
参加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
科学技术数据,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10、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临时设施、起重机械等施工机具、支护结构的设计需要时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验算;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批复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上级各项规定和文件精神,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根据项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工程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监督检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积极配合上级领导部门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好隐患整改落实的管理工作。
4、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5、组织审查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积极提出改进意见,配合各专业部门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6、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做好监督指导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机具设备、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者,有权制止使用。
7、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和每天进行不定时的现场抽查,作好检查记录,针对检查出的隐患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措施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纠正“三违”行为。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
告。
8、按照“三级安全教育”规定督促工区、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及“三工”制度的落实。
9、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分析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动态,研究安全生产运行规律,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推广先进经验,制定管理措施。指导本项目安全工作。
10、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的编制工作,参与本项目的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并监督检查其具体落实情况。
11、参加施工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监督检查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考核办法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就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
12、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主要相关程序的运行和实施,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监督检查劳动卫生标准、劳动保护设施的管理使用工作。
13、负责工程伤亡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与处理。
14、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通知,了解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或整改意见。 第七条 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责任。
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根据“五同时”的原则,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设计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经上级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掌握重难点工程进度,组织有关部门解决重难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难题。
4、组织本部门人员对临时设施、起重机械等施工机具、支护结构的设计需要时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验算;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技术难度较大或不良地质条件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组织参与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制定可操作性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上报审批后组织实施,施工前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必要措施排除不安全因素,并及时上报,纠正“三违”行为。发现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立即停止施工,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会同有关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
6、参加安全检查、安全会议、安全情况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数据材料,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7、在总工的组织下参与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监控量测、信息平台
维护;会同安全部门积极开展安全技术革新活动,对革新的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保证措施,不留隐患。 8、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本部门相关程序的运行和实施。 9、及时向本部门及下级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通知,了解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或整改意见。
第 物资设备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湖南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及与机械设备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各项规章制度。
2、采购物资设备时,要求供方提供物资设备的生产、运输、使用、保养的安全技术资料及能够保证物资设备质量和安全性能的有效证件(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合格证、检测检验等相关证书),采购特种设备、大型机械设备及特殊产品时要求供方提供安装使用技术指导。
3、购置劳保用品时,必须采购经国家批准有“三证”的产品,即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并保证劳保用品的安全可靠。
4、负责组织制定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查等制度,监督全面执行,负责建立机械设备台帐、档案及组织进场报检工作,并保证购置的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可靠,具有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5、对新购大型机械设备及特种设备必须做到“三先”,即:先制定安全操作规则和管理办法;先培训操作人员;先进行试运转,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6、会同安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物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专业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监督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7、在采购易燃易爆物品时,索取能够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能的有效证件,确保安全可靠,对新品种的首次使用,要经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确定使用范围后方可发放使用。
8、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会同、安质部门,按照安全规程、规则选择好爆炸物品仓库位置(需经当地门批准),建立健全爆炸物品收发、登记、使用及保管制度。
9、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本部门相关程序的运行和实施。
10、参加安全会议,及时向本部门及下级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通知,了解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积极提出处理措施或整改意见。
第九条 计划合同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规程,落实上级安全规章制度。根据“五同时”原则,组织编制和下达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2、安排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时,严格按“三同时”的
原则,组织编制下达年、季、月施工生产计划时应考虑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定生产进度和资金使用指标时要包含安全因素影响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须费用。
3、在组织编制劳务分包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或协议时,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保证措施,明确合同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或在签订劳务分包及设备租赁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协议。 4、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本部门相关程序的运行和实施,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5、负责办理农民工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经费计划手续。
6、严格履行安全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对已批准的安全措施经费,安全生产设施经费,根据施工生产进度安排落实计划,并督促实施。 7、参加本项目评先选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评比工作,监督检查劳动卫生标准、劳动保护设施的管理使用工作。
8、参加安全会议,及时向本部门及下级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通知,了解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积极提出处理措施或整改意见
9、参加应急演练活动和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制定防范事故重复发生所用经费计划。
第十条 财务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程及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年度安全管理财务收支计划,按施工需要计划提
供劳动保护技术措施项目经费,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按“三同时”原则,及时提取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经费计划,劳动保护经费计划,安全教育培训、各项安全活动等经费计划,设定专项资金账目,保证专款专用。
3、按照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安全防护管理标准。 4、负责办理职工农民工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拨付手续。
5、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活动经费使用及对单位或个人实施的安全生产奖罚款项的兑现和收缴工作。
6、为贯彻落实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提供资金保证,确保逐步改善员工生活和工作条件所需资金的逐年提高,同时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本部门相关程序的运行与实施。
7、参加本项目评先选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评比工作,监督检查劳动卫生标准、劳动保护设施的管理使用工作。
8、及时向本部门及下级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通知,了解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积极提出处理措施或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 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湖南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落实上级及本项目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组建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编制本项目公
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并承担综合监管责任。
3、负责组织拟订饮食卫生防疫安全的规章制度,组织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身体检查,落实职业安全卫生防疫的防范措施,消除疾病及职业危害,负责监督检查食堂设施、食品安全,并要求购买人员向供应单位索要有关保证质量和安全性能的有效证件(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合格证、检测检验、卫生检疫等相关证书)。
4、负责后勤生活卫生和防疫管理工作,开展预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寒保暖及防暑工作,并对生活区实施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5、负责组建农民工夜校(包括各种设施)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各项活动。
6、负责本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定治安保卫、巡逻巡查及门卫管理等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负责履行临时工,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办理全体人员登记和暂住证手续,负责办理职工、农民工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交缴手续。
7、协助组织召开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了解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及重大事故的处理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及下级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通知,了解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积极提出处理措施或整改意见。
8、负责有关安全管理文件的分发、收集和整理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9、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善后工作,并提出防范措施。
10、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本部门相关程序的运行和实施。
第十二条 工区经理(队长)安全职责
工区经理(施工队长)对本工区或本队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组织全工区或全队职工做好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具体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合理组织施工,处理好安全与进度、效益的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上级或本单位编制的安全设计和安全保障措施,对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劳动保护设施等,使用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准使用。
3、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发挥农民工夜校作用,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技能培训, 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负责对新工人(包括一般工种调换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经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4、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
按“三定”原则整改闭合,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坚持跟班作业,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作业。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指挥作业人员撤出危险区。
5、负责组织各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教育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检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6、建立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安全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机、定人、定责,加强维修保养,不准无证上岗和带病操作,保障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达到设备安全规定的标准,作到文明施工、绿色施工,保护施工生产环境和谐,工作秩序良好。
7、每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式,讲评并总结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布置下周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8、按规定配发劳动保护用品, 并监督正确使用。
9、督促检查班组的“三工”制度(工前讲、工中查、工后评)执行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要亲自组织指挥,把好安全关。
10、加强节假日前后和探亲归队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思想工作,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1、积极配合上级及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上级监察部门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落实。
12、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
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工作。不派专职安全人员兼任其他工作,保证他们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要配齐工班安全员, 发挥和支持他们的工作。
1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通知,了解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或整改意见。
14、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漏报和谎报,并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工区副经理安全职责
工区副经理(副队长)对本工区或本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经理或队长全面做好本工区或本队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湖南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具体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合理组织施工,处理好安全与进度、效益的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上级或本单位编制的安全设计和安全保障措施,对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劳动保护设施等,使用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准使用。
3、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发挥农民工夜校作用,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技能培训, 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
护能力。负责对新工人(包括一般工种调换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经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4、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三定”原则整改闭合,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坚持跟班作业,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作业。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指挥作业人员撤出危险区。
5、负责组织各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教育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检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6、建立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安全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机、定人、定责,加强维修保养,不准无证上岗和带病操作,保障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达到设备安全规定的标准,作到文明施工、绿色施工,保护施工生产环境和谐,工作秩序良好。
7、每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式,讲评并总结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布置下周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8、按规定配发劳动保护用品, 并监督正确使用。
9、督促检查班组的“三工”制度(工前讲、工中查、工后评)执行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要亲自组织指挥,把好安全关。
10、加强节假日前后和探亲归队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思想
工作,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1、积极配合上级及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上级监察部门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落实。
12、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工作。不派专职安全人员兼任其他工作,保证他们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要配齐工班安全员, 发挥和支持他们的工作。
1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通知,了解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或整改意见。
14、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漏报和谎报,并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工班长安全职责
1、以身作则并负责教育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三工”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确保安全施工。
2、开工前必须对作业环境、机械设备、工器具等防护措施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交底,认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进入工地后应会同工班安全员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施工。下班后应负责将本班(组)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以书面形式向下班交接,双方签认。
3、发挥工班安全员的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在分配工作时,要指派临时安全员,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4、负责组织班前安全教育,协助技术人员做好工点安全技术交底,履行记录和签字手续,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领导班组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思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经常进行劳动安全检查,随时注意检查工人操作、工地环境、安全设施、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工人安全操作,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施工项目和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及时纠正工人违反劳动纪律和违章作业行为,认真消除事故隐患,接受安全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整改所指出的问题。
7、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8、固定专人领取、使用并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和防护用品,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9、合理安排劳动力,根据职工身体情况、年龄、技术水平、工作经验和其它不同特点合理分配工作,杜绝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 10、发现安全隐患,本班(组)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如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
即停止作业,通知工人撤离危险区,然后再向领导报告。
11、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并应及时组织抢救,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五条 安全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上级各项规定和文件精神,对所管辖区段的安全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对所管辖区段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在安全环保部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所管辖区段的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所管辖区段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监督检查所管辖区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隐患整改落实的管理工作。
4、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包括新职工的“三级”教育、节假日、季节性施工、消防及“三工”教育等。
5、参加审查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积极提出改进意见,配合各专业部门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6、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做好监督指导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机具设备、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者,有权制止使用。
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参与各种安全检查和每天进行不定时的现场抽查,作好检查记录,针对检查出的隐患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措施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
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纠正“三违”行为。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8、组织并参加安全会议,分析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动态,研究安全生产运行规律,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推广先进经验,制定管理措施,指导所管辖区段的安全工作。
9、负责所管辖区段的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的编制工作,参与所管辖区段的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并监督检查其具体落实情况。
10、参加施工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监督检查所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考核办法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就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
11、负责所管辖区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主要相关程序的运行和实施,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监督检查劳动卫生标准、劳动保护设施的管理使用工作。
12、负责所管区段工程伤亡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与处理。
1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通知,了解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或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 工程师(技术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
责任。
2、在部门领导的安排下,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设计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
3、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解决施工中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难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4、在部门领导的安排下,对临时设施、起重机械等施工机具、支护结构的设计需要时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验算;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技术难度较大或不良地质条件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参与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制定有可操作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开工前做好所管辖工区或施工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交底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直接交到作业班组,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6、在现场值班或技术指导时,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必要措施排除不安全因素,并及时上报,有责任制止和纠正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发现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立即停止施工,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会同有关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
7、需要时,参加安全检查、安全会议、安全情况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数据材料,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8、在部门领导的安排下参与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监控量测、信息平台维护;会同安全部门积极开展安全技术革新活动,对革新的项目
进行安全评价,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保证措施,不留隐患。 9、在本部门领导的安排下,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程序的运行和实施。
第十七条 信息资料员安全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撑握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资料填制上报要求,落实资料管理制度。
2、根据档案管理原则,加强资料室和监测室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
3、深入现场,配合工程技术人员、监控量测人员、安保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好监控量测和检查记录,做到按时、按规定、整理好安全技术资料和监控量测资料使之真实完整,符合现场实际。为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监控资料。
4、撑握现场施工动态,配合技术人员完善各工序检验、报验程序,如实填报资料,严禁脱离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造记录,导致安全资料和监控量测资料空虚不切实际。
5、坚持原则,杜绝弄虚做假,保管好原始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和监控量测资料。
6、认真坚守工作岗位,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通过视频监控人员。视频监视器撑握工地动态,并如实做好监视记录,发生险情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进行平台信息预报。
第十 材料员安全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各项管理规定,熟悉安全技
术操作规程、技术规范和标准。
2、在采购材料物资、安全防护设施器材、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保证产品质量,决不能以疵充好,防止伪劣产品采购入库。
3、购买劳动保护用品时,应认准国家批准的“三证”即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同时取得许可证和鉴定证复印件及合格证的证件。
4、对于上门销售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除国家与有关部门认可的外一律不准采购,并认真审核“三证”资料,以防疵品和伪劣产品进入工地危及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5、廉洁奉公,不贪小利,坚持原则,保证各种设施和物资采购质量。 第十九条 兼职安全员(群众安全监督员)安全职责
1、兼职安全员(群众安全监督员)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生产业务培训考核,合格者签发聘任《安全生产检查员》证书,兼职安全员(群众安全监督员)应持证上岗,纠正本班组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2、配合安全员每日上班前对所辖作业区内的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能自己动手解决的立即处置,不要推给领导解决。
3、在本班组工人作业中,应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随时纠正当好旁站员。做到“四不伤害”即我不伤害别人,别人不伤害我,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让他人被伤害。
4、下班前对作业中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机械已拉闸断电,明火作业已无隐火存在,工完料净场清,确认无误后方可
离开现场。
5、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并积极参与抢险,救护伤员。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操作工人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及湖南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类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遵守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作业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考核及证件审验,非特种作业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保护好施工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设施。
4、发现安全隐患有责任向管理人员报告,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批评、建议或检举、控告。
5、遇到人身安全受到危害时或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区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处置解决。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二节 各职能部室安全职责
第1条 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程及标准。落实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和安全技
术措施,并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负责组织贯彻实施,督促落实。
3、负责工程重大危险源分析、查找、评估、论证、编审危险源分级,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报审批,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4、负责特级危险源编制单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及单项监控量测方案,明确专人组织实施。
5、负责施工现场监控量测和视频信息平台维护管理及各种数据上报工作。
6、负责编制工程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
7、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情况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或预防措施。
8、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工程管理和技术管理责任对已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9、参加工程事故抢险,为抢险方案提出可靠的数据。参加工程事故和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供防范措施。
第2条 物资设备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现程及标准。落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机械设备,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使用、维修、保养、检查、管理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购置新设备时应对所购设备的安全附件装置检查验收,对有安全附件的设备应优先选购,对无安全附件的设备要立即配置相应安
全措施后使用。
4、负责组织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协助办理操作证,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操作证上岗作业。
5、负责制定机械设备、车辆防冻、防火措施,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物资、设备、机械的筹备及组织上场工作和外撤工作及应急演练工作。
7、负责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贮运制度的编制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确保安全。
8、按劳动保护规定的标准,做好工程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工作。对劳动用品实行的“三证”管理制度严格进行审核。并索取“三证”复印件。
9、对工程所购材料应有材质质量证明书和合格证,对安全技术措使用材料应达到设计质量标准,不得降级采购。
10、负责建筑机械进场检查报验工作,对起重机械严格按国家检验机构检测后,合格登记,报批使用。
11、组织对机械设备、物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
12、参加工程事故抢险和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提出整改和预防措施建议。
第3条 计划合同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程及标准,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编制下达年、季、月施工生产计划指标时,应考虑安全技术措施所需人、机、料费用。将安技经费列入生产计划。并根据“五同时”原则编制施工生产资金使用计划。
3、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生产设施经费负责提取划拨,落实不到位酿成的事故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4、坚持合理施工程序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安全防护计划经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5、合理评估生产效益经费,严禁挤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施工进度及时计列安技措施费用。
第4条 财务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及标准,落实上级部门各项管理规定。
2、根据工程进展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经费,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动保护设施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3、负责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和规定,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安全管理标准。
4、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编制安全设施经费预算及突事件应急预案经费。
5、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建立专项账目和使用台帐,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实施情况。
6、负责办理职工、农民工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负责办理年度安全生产奖罚和收缴支付工作。保证奖罚兑现。
7、负责办理安全活动经费和安全演练经费的使用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兑现的手续。
第5条 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程及标准,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2、负责制定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细则。 3、负责组织安全培训,指导安全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4、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进并督促检查实施。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奖罚制度的实施。
6、参加施工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预防重复发生的合理措施和整改意见并抓好落实。
7、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消防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预防及演练工作。
8、负责建立本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管理体系演练活动落实安全检查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9、贯彻执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执行安全程序文件,确保安全体系有效运行。
第6条 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生产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程及标准,落实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
2、负责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办好农民工夜校,负责与农民工、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职工和农民工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及办理暂住证手续。
3、负责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和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参与工程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措施和抢救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后勤生活卫生和防疫工作,组织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手续,预防职工煤气和食物中毒及防寒保暖工作。
5、建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制定本项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并承担综合监管责任。
6、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卫生防疫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组织卫生防疫宣传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7、负责组织职工定期开展身体健康检查和炊事人员健康理,加强治安消防保卫管理工作。
8、负责项目部公务车使用管理,加强司乘人员安全行车教育工
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1条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及[2007]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第五章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第38第,第40条.第41条等条款的内容(内容详见《条例》),.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7】第15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2条 执行湖南省建设委员会深建施【2006】7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市住建委、市安监局《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的通知》(深建施【2009】8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定》(深建施【2009】838号)、《湖南省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通知(深建施【2009】841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
第七章 附则
第1条 本责任制自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长沙白马桥建筑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第三章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 1、公司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1 2、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2 3、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 4、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 5、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3 6、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3 7、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3 8、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4 第四章 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 1、安全设备部安全生产责任制……………………………………4 2、市场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5 3、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5 4、总经理办公室(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6 5、财务资产部安全生产责任制……………………………………6 6、事业发展部安全生产责任制……………………………………7 7、审计监察部安全生产责任制……………………………………7 8、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责任制……………………………………7
9、法律事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7 10、公司材料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7 11、公司机械设备租赁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8 12、团委安全生产责任制 ……………………………………8 13、安全设备部质安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8 第五章 分公司(区域局)安全生产责任制 ……………………9 1、分公司经理(区域局)安全生产责任制…………………9 2、分公司生产副经理(区域局生产副)安全生产责任制…9 3、分公司(区域局)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0 4、分公司(区域局)质安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0 第六章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1 1、施工项目经理或实际控制人或承揽工程的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1 2、主管生产项目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2 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3 4、项目专职安全员职责……………………………………………13 5、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4 6、项目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4 7、项目机械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4 8、项目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5 9、项目预决算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5 10、项目劳资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11、项目保卫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12、项目财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13、项目质量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14、项目标准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6 15、项目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7 16、项目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7 ①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7 ②木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8 ③泥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 ④电焊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 ⑤电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 ⑥钢筋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0 ⑦架子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0 ⑧机械作业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 17、项目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1 18、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2 ①起重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2 ②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 ③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3 ④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3 ⑤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4 19、项目一般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24 ①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4 ②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4 ③混凝土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5 ④泥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6 ⑤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6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生产方针。“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是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的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营造 “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人人负责,确保安全”的氛围,及时发现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二条 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严格做到“四不放过”。切实贯彻“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以责论处,按责分担。本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分析事故责任的依据。
第二章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集团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定。
2、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实施。
3、研究和决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4、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听取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5、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对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三章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公司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2、制定年度公司安全工作目标计划。 3、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5、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第六条 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
2、把安全工作列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领导政工部门和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在干部考核、选拔及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第七条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人代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和制度,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督促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
3、制订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并实施。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保证本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5、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工作薄弱环节及时加强。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第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标准、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对重大安全问题负技术领导责任。
2、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对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3、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实施过程中,制定安全保证措施。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
5、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进行技术分析鉴定,提出事故预防的控制措施。
6、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7、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九条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2、执行财政部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事故隐患整改费用到位。
3、审查单位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单位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第十条 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规定和 使用方案。
2、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可行性条例和实施方案,达到经济杠杆作用,使安全生产经费被合理利用,产生出更好、更多、更积极的 安全生产效益。
3、根据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和奖罚条例。
4、加强经济核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经费的筹集和使用。 5、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施情况, 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第十一条 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2、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和《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规定,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监督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或职工代表,对本企业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4、参加本企业的重要安全活动、会议,审议安全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法规及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方面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提合理化建议,表彰生产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7、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督促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保护工作。
8、负责督促向职工提供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的规定。
第四章 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 安全设备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组织、管理施工及进行施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现场总平面及文明施工规划、管理及验评工作。
4、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审查,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6、参加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7、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8、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对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扩建、改建、挖潜及革新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10、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专项安全施工措施。 11、研发施工过程中重大的技术安全问题。
12、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作出技术分析和制定整改方案措施。
13、协助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14、协助对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监察及仪器设备的试验、鉴定工作。
15、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第十三条 市场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工程投标中,严禁将工程安全措施费用减免。 2、在工程签订承包合同中,不能将安全措施费用压缩。
3、在招标工程分包时,严格审查安全资质,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分包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考核记录和从业人员的上岗证。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工人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2、负责组织新入企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3、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企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和职业病普查工作。
4、负责安排调换工种职工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5、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提取和建立。 6、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要求。
7、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8、应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技术培训计划,并在进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9、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试。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室(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火工作的方针、、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制订防火防爆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做好机关本部和现场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机关本部消防器材的合理配置和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3、负责剧毒、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编制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4、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教育。负责专业消防人员和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网络,明确现场消防紧急联络。
5、负责对爆破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爆破工的培训、取证工作。
6、参加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7、负责组织节日前后和定期防火、防爆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组织制订防火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 9、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火灾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11、协助每年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 第十六条 财务资产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2、确保劳动保护专项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要,及时提供资金。
3、负责建立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及时承付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
4、预留资金,保证事故救灾急需。
5、分析单位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第十七条 事业发展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策划总公司形象的同时,要策划安全形象。 2、策划总公司工展规划时,应制定安全工作目标。
3、与基层单位签订工作目标时,应将安全工作指标与经济指标挂钩。 4、年终考核时,应将安全目标是否完成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第十 审计监察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财务审计:安全费用支出小于2%,视为违反安全生产法。承包施工,压缩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费用,视为违规。
2、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对安全违法提供安全监察报告。 第十九条 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充分利用企业报刊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安全工作,表彰安全先进单位。定期介绍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事迹,及时传达企业内部安全信息。
2、做好每年“全全生产月”宣传工作。 3、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4、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活动。 第二十条 法律事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熟悉安全生产事故定性原则。 2、参与重大事故处理,提供法律依据。 第二十一条 公司材料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2、满足现场施工安全工器具的供应、保管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保养。
3、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5、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不合格产品严禁采购入库。 6、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测试验和鉴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械设备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机械设备用、管、修、租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协助人力资源部对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负责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4、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订机械设备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
5、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6、定期对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7、负责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团委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结合青年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开展文明安全示范岗的活动。
2、在重大事故隐患和抢险中,组织青年勇往向前,科学施救。 第二十四条 安全设备部质安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和推动施工的安全工作。
2、制订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经审定后监督执行。 3、制订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 4、监督、检查分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和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执行情况。 5、督促分公司按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6、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负责组织参加召开的安全管理专业会议。
7、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反馈、整改的问题。 8、协助人力资源部对专职安监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
9、制订安全奖惩办法,对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
10、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重大施工机械、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第五章 分公司(区域局)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 分公司经理(区域局)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卫生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法令、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制订贯彻实施措施。
3、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参加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问题。
4、审定本单位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
5、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安排下达,并列为计划完成的考核指标,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6、确保本单位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职钩的管理办法。
7、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六条 分公司生产副经理(区域局生产副)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和协调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
2、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安全资质的审查。
3、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6、负责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职钩的管理办法。
7、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七条 分公司(区域局)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与取证工作。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和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 4、督促施工管理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5、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6、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7、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并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9、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二十 分公司(区域局)质安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及环境保护方针、、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2、制订分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 3、汇总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督促实施。
4、组织开展安全施工卫生健康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
5、协助分公司经理组织召开分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
6、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及时检查、布置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7、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措施工执行。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保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施工条件和职工作业行为,协助解决问题,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对严重危及人身安
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0、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11、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12、对项目膳食、饮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3、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项目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工地和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15、协助编制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计划。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保健、防暑降温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以及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6、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负责制订和落实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严格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对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
17、负责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施工与经济挂职钩规定的实施。
18、实施安监督人员业务培训。对工地专职安全员和班(组)兼职安全员人选提出调整意见,并负责组织培训。
19、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重大施工机械、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
20、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2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第六章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九条 施工项目经理或实际控制人或承揽工程的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2、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提供和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所需的资金和物质,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和生活条件,向全体从业人员提供所需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保证安全机构、人员和保证体系健全。
5、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6、拒绝安排不合格(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教育、培训和患有禁忌症的)的作业队或人员上岗作业。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7、组织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消除隐患,定期研究和分析施工生产中存在安全问题,并落实整改到位。
8、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组织施工技术保障力量,保证从业人员劳逸结合,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9、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和生活条件的合理建议,遇有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撤离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0、要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企业和当地的有关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和从业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三十条 主管生产项目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管生产同时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参加安全检查,对因施工组织、安排不合理或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2、支持安全员工作,主动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3、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4、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作业队伍和从业人员以及进场设备的审查和把关工作。
5、负责保证施工现场各种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6、组织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对发生的事故或常见违章和隐患,要及时组织分析,弄清原因、找出规律、采取防范措施。
7、督促、检查部门负责人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十一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对本单位安全问题负技术责任。
2、参与编制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并负责组织向作业人员讲解安全技术要求,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4、参与关键岗位人员操作技能的考核和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5、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责任认定和整改意见,并予以解决。
6、参与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角度提出责任认定和整改意见,并组织有关工作的落实。
第三十二条 项目专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负责监督、检查本项目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班(组)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作业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措施,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参加本项目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5、协助项目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的班前活动。
6、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本项目施工设备(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8、负责本项目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9、参加项目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项目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10、参加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1、参加分公司安质科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全会。 12、督促并协助项目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3、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
14、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15、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6、按“四不放过”原则,协助领导组织对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韵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要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组织施工的同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安排施工的同时,必须考虑到人力资源、机械设备资源的负荷能力,组织搞好均衡生产。
3、在施工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施工调度会议,应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内容,应吸收安全人员参加。 5、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准备到位。
6、对因施工组织不当,无故不安排安全防护设施工程施工,造成的事故负责,对工地临建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第三十四条 项目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书,并向作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签认。 2、参与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项目的审查和验收工作。
3、在新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技术,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在试制、投入施工生产前,负责提供安全操作工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妥善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4、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三十五条 项目机械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机械、电气、仪表、起重、锅炉、焊接、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设备手续齐全有效、运转正常,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2、严把各种进场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性能关,保证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拒绝不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的机械设备进场,投入使用。
3、凡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有保障操作人员安全,健康的设施,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4、协助劳动人力资源部门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的培训和考核。
5、负责制定或修订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第三十六条 项目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生产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对“三宝”物品,必须有合格证,生产厂商资质证和产品试验合格证。
2、负责对采购、保管、发放、运输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搞好物资储存和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细化有效管理方法,并督促检查全部有关人员遵照执行。
4、做好现场物资的安全堆码工作。
第三十七条 项目预决算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要针对施工的实际情况,提前充分考虑与施工相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费用。要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及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费用进行重新审定,合理追加或削减安全设施费用。
2、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时,要对安全投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对由于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3、要把安全生产指标列入经营承包考核、兑现的工作之中。 第三十 项目劳资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排新入场人员、转岗、复工人员接受安全部门对其进行的安全教育,未经过安全培训教育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2、负责安排新入场人员、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体检。派工时,不得安排患有禁忌症人员从事相对应的作业。
3、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得安排特种作业人员从事所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规定以外类别的作业。
4、负责提出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以及有关岗位人员补贴等的费用计划,并负责发放、管理工作。
5、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对因工伤亡人员的赔偿、抚恤的标准及其依据。对因人员配备、人员技术素质问题造成的事故,负有责任。
第三十九条 项目保卫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消防保卫工作,保证消防器材合理分布和管理,保证消防措施到位,保证无关人员不进入施工现场,落实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工作和对工地的消防检查工作。
2、对临建工程,提出有关消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组织业余消防队,组织演练及培训。
4、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四十条 项目财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合理计取安全设施费用,安全费用可以超计划,不能缩减。
2、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保证安全费用开支及时。
3、对项目经理有意省减安全费用进行提醒和劝说,也可越级上告。 第四十一条 项目质量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设计、项目质量计划、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国家颁发的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全面认真地进行质量检查;
2、抓好质量教育,及时纠正质量事故苗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监督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等措施的实施,做好质量记录;
4、参加质量回访,受理用户投诉,及时向主管部门传递不合格信息,并会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进行评审处理;
5、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工序交接,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配套设备检验、试验的监控;
6、负责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核定检查及时向主管部门传递信息,并做好相关的质量记录。
第四十二条 项目标准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与施工图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2、负责确定建筑工程项目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
规范,并配置有效版本和组织学习;
3、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计划和措施,并组织交底;
4、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进行监督,对执行不到位的应向项目部提出纠正措施;
5、协助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找出标准规范及措施中的不足;
6、负责收集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执行记录,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第四十三条 项目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制定和建立施工资料管理计划及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建立施工资料收集台帐,进行施工资料交底。
3、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审查、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提供管理数据、信息资料;
5、负责施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验收与移交;
6、协助建立施工信息管理系统并负责施工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服务和管理。
第四十四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3、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卫生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和措施,组织宣讲本项目、本工种安全健康与环保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工作。
5、提出本工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工种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6、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该项目的施工。
7、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并签
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设专人看护。
8、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订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必须在现场监督施工。
9、负责对本工地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10、主持本工种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交的安全大检查。
11、有责任对分包单位相邻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帮助。
12、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目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13、认真进行班后安全小结。 14、经常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班(组)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15、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交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16、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现场。 17、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8、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第四十五条 木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班组木工作业安全负责。
2、参加总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遵守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留安全活动记录。
5、组织班组安全作业,严格执行木工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班组成员不违章作业。
6、上班前和作业过程中对支模架等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周边环境及作业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7、木工车间应制定消防制度配备消防灭火器材,车间内不吸烟,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作业场所模板及其他木料分规格,堆放齐整,工完场清,做到文明施工。
9、发生工伤事故积极参加挽救,并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四十六条 泥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班组泥工作业安全负责。
2、参加总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遵守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 技术交底,保留安全活动记录。
5、组织班组安全作业,严格执行泥工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班组成员不违章作业。
6、上班前和作业过程中对脚手架等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周边环境及作业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7、作业场所各种材料堆放齐整,工完场清,做到文明施工。 8、发生工伤事故积极参加挽救,并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四十七条 电(气)焊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班组电(气)焊工作业安全负责。 2、班组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资格证上岗,无证不安排上岗。 3、参加总公司中和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遵守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押和强令冒险作业。 5、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留安全活动记录。
6、组织班组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班组成员不违章作业,做到文明施工。
7、上班前和作业过程中对焊接设备、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周边环境及作业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8、发生工伤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并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四十 电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班组电工作业安全负责。
2、班组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资格证上岗,无证不安排上岗。 3、参加总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遵守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6、组织班组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
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班组成员不违章作业,保证用电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场所保持文明整洁。
7、上班前和作业过程中对施工用电及用电设备、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周边环境和作业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8、发生触电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并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四十九条 钢筋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班组钢筋作业安全负责。
2、参加总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遵守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留安全活动记录。
5、组织班组安全作业,严格执行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班组成员不违章作业。
6、上班前和作业过程中对与钢筋施工有关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周边环境及作业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7、作业场所钢筋加工半成品堆放齐整,工完场清,做到文明施工。 8、发生工伤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并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五十条 架子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班组架子作业安全负责。
2、班组架子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资格证上岗,无证不安排上岗。 3、参加总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遵守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留安全活动记录。
6、组织班组安全作业,严格执行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班组成员不违章作业。
7、上班前和作业过程中对搭(折)设的架、构件等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周边环境及作业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8、架体搭设完毕通知项目部组织验收,履行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架体拆除时,应安排专人负责警戒,拆除杆件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9、发生工伤事故积极参加挽救,并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五十一条 机械作业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班组机械作业安全负责。
2、班组机械作业人员必须技操作资格证上岗,无证不安排上岗。 3、参加总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遵守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留安全活动记录。
6、组织班组安全作业,严格执行机械工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班组成员不违章作业。
7、上班前和作业过程中对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周边环境及作业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8、机械作业时,班组成员不擅离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无操作资格证人员操作,做好机械使用、维修和保养记录。作业场所保持文明卫生。
9、发生工伤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并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五十二条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 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现场。
6、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与正确使用设施,不乱拆乱动。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7、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检举和控告。
8、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
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五十三条 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上岗前要衣着整齐,在吊物吊装过程中不得碰击脚手架等任何防护设施。
4、起重工每天上班前,首先要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观察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及其他方面有无异常,然后先空载试运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吊物运行过程中,应尽量避开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起降重物要响铃示警。
5、塔吊工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疲劳作业。
6、起重工要按照“十不吊”进行作业,起吊时坚决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不得任意行动,对吊起的物件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第五十四条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各种安全教育,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脱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工作。
2、认真学习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安全知识,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漏电掉闸装置、电气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定时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4、正确使用护品,做到衣着整齐,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整装上岗,在高空或危险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5、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和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6、对各级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7、实施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交流动的电线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线路架设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及时上锁,用电标志明显。
8、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长或其他负责人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第五十五条 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4、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 5、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戴好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6、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7、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所用的器材分类堆放,有条不紊。
第五十六条 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各种安全教育,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脱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工作。
2、认真学习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坚持上班自检制度。对所用的电气焊机、线路及施工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得作业,加强自我保护。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擅自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设备和工具。
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上岗前要正确佩戴好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做到安全作业。
6、对各级提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五十七条 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4、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带好安全帽,高处检修应系好安全带,加强自我防护。
6、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7、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和操作的机械设备,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五十 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学徒必须由师傅带领。 3、熟悉图纸和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每周接受安全周讲评。
4、发现作业场所有不安全因素,应停止作业,并向有关责任人汇报,排除隐患后方可施工。
5、禁止和拒绝违障作业。 6、高处作业不得乱抛物件。
7、钢筋搬运、加工绑扎过程发生钢筋脆断和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刻停止作业向有关部门汇报。
8、按设计图纸及现行施工规范加工、绑扎钢筋,不得偷工减料,不得弄虚作假。
9、团结互助,相互提醒确保安全。 第五十九条 混凝土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必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做到安全生产。
2、施工前应仔细检查脚手架、工作平台是否牢固,如有空头板应及时搭好绑牢。
3、高处作业时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并正确使用。
4、车子向料斗倒料,向漏斗倒浆时,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5、用井字架垂直运浆时,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辆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使用吊斗灌注基础混凝土时,应先通知基坑作业人员避让,高处灌注时不得依靠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
6、浇注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必须连接牢固,扒浆操作部位应有平台及护身栏杆,不准在漏斗边无防护的情况下操作。
7、浇注混凝土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钢筋或支撑上操作,脚手平台上运送混凝土时,其走道应满铺脚手板,并安装栏杆,4M以上应挂安全网。
8、震动棒(器)使用前应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完好,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器是否良好,电机电线是否有漏电现象,电气开关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接线连接是否正确。
9、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戴绝缘手套,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
10、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11、使用震动棒应空载启动,震动棒插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得超过震动棒部轴承座体。棒头胶管不得有死弯。
12、电源线穿过马路、便道时,应采取穿管、护板、架空等防护措施,挪动震动棒时不得拖拉软轴或电缆以防软轴或电缆折断脱落发生触电事故。
13、露天操作的电气设备不得淋雨受潮,操作中电缆不得埋入混凝土内或浸泡水中。
14、使用平板震动器时,不得将脚踩在震动器上加压。
15、工作完毕,应及时清除飞溅在电机或震动器上的水泥浆,盘好电缆,将震动器放到干燥处盖好。
16、工地倒运材料,严禁乘坐机动斗车、翻斗车和装满材料的车辆。 第六十条 泥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4、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加强自我保护。
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
6、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7、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并随时清理砖、泥、灰、砂、石等,分类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8、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和使用工具、材料、电气及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
第六十一条 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4、进行油漆作业时,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避免伤手或刺激性气味危害。
5、进行油漆作业时,应远离火源,不得作业时抽烟,远离电焊操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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