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奈知识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企业民主管理培训讲稿.(新)

企业民主管理培训讲稿.(新)

来源:小奈知识网
企业民主管理培训讲稿

企业民主管理的概念

企业民主管理,是指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形式,组织职工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有组织的规范性活动。

企业民主管理的形式

企业民主管理的形式: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和监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等。

第一讲 职工代表大会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任务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特征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形式很多,但法律规定的我国企业历史发展形成的民主管理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其他民主管理都是对职工代表大会这一基本形式的补充。职工代表大会具有以下特征:

1、职工代表大会有法定的权威性。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具

1 / 25

有一定强制力和约束力,从而保证了广大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这种法定的权威性是其他民主管理形式所不具备的。(宪法十六条、十七条、三个条例(1986年9月)“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企业法(1988年4月))。

2、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代表大会是由企业全体职工选举产生的,来自各方面的代表所组成的。这种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使它比其他民主管理形式有着更坚实的群众基础。

3、职工代表大会有一套完整严密的组织制度和组织体系。职工代表大会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组织原则,始终体现着大多数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它有大会主席团、代表团(组)长、专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有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以及成龙配套的各级民主管理网络。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这种系统的网络化的组织体系和制度,是其他民主管理形式不可比拟的。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任务以及相关制度

1、根据《企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享有以下五项职权:

(1)审议建议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有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经营者关于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企业改制方案及执行情况等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同意或否决权。(对直接关系职工利益的措施方案,规章制度有审查同意

2 / 25

或否决权)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养老保险、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权。(对职工生活福利重大事项有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权。(对企业各级行政领导有评议、监督、奖惩和任免建议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选举权。(有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决定选举厂长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是:

(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组织职工,参加企业管理,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行使好民主管理权力。

(2)支持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企业经营者生产经营指挥的管理权威。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参与生产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教育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从事劳动,服从行政统一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监督行政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应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领导,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

3 / 25

(4)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职工代表大会应充分发挥职工自我教育的作用,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不断加强职工队伍的建设。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遇到重大事项,经企业经营者、企业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专题职代会或召开代表组长与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所决定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在下次职代会上要作出说明,并提请大会确认)。职工人数较少的单位(百人以下),可以通过职工大会的形式实行民主管理。职工大会除了不需要选举职工代表外,其性质、任务、职权和工作程序与职工代表大会相同。

企业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对完成好职代会的各项任务,搞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工会要做好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以及闭会以后大会决议的检查落实和日常民主管理工作。由于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管理方面的职能、任务基本相同,因此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可以结合起来,以便减少机构重叠,工作重复。

3、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

以行政文件下发的有:

(1)平等协商、民主议事制度;

(2)集体合同制度;(职代会定期听取集体合同兑情况的报告)

4 / 25

(3)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向职代会作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以党委(组)文件下发的有:

(4)民主测评和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民主测评并将民主测评结果向职代会公布)

(5)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制度;(听取行政领导廉政建设方面的报告)

(6)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

以工会文件下发的有:

(7)职代会实施细则;

(8)职工代表责任区制度;

(9)职工代表培训制度;

(10)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选好职工代表

1、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2、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具有一定

5 / 25

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关心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的职工,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3、职工代表的比例为职工总数的5%—-25%(20%)。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代表的名额分配要有方方面面,各个层次的人员。

4、职工代表由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工人代表不能少于代表总数的50%,科技人员占代表总数的20%,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0%,先模人物、女职工和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0%。

5、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应邀请有关人员、离退休干部、老工人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可以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但没有表决权和选举权,不能当选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提案

(一)确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

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就是列入大会议程,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的问题。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应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职工生活方面以及廉政建设等热点问题来确定。

确定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的一般程序是:

1、会前,企业工会应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了解当前企业生产经营

6 / 25

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职工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

2、企业工会与经营者协商,并提请党委(组)讨论,形成对大会议题的初步意见。

3、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征求意见。

4、由工会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并由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职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经营者、企业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召开专题职代会,即以该重大事项为议题。

(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是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处理的方案和建议。这些方案和建议是由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提出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小组)审查立案后,成为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内容主要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企业改革、技术改造、内部分配、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生活福利、职工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需要职工代表大会立案处理的重要问题。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包括提案的理由、依据(事实、政策)、具体要求和解决办法,并由提案人和附议人署名。

征集和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提案一般程序是:

1、在作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后,工会或提案工作小组即可发出征集提案的通

7 / 25

知,向代表组发放提案表。

2、超过半数代表同意的可作为代表组的集体提案提出,其余的可联名或个人提出。

3、填写《职工代表提案征集表》由职工代表组长收集报企业工会或提案工作小组整理。审查后,结合提案的可行性和提案价值确定是否立案。

4、凡立案的职工代表提案,均有企业领导向职工代表大会做提案解答报告,并由企业工会或提案小组登记编号传递,领导签字,检查催办,立案保存。

5、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提案,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够立案条件的应退给提案人并予以说明,立案的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落实的提案,应向提案人说明情况,答复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天。

6、工会或提案工作小组要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在下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四、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和主席团

1、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是在职工代表大会正式召开前为大会作好各项准备工作的会议。开好预备会议,可以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圆满成功奠定基础。

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企业工会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参加。选出大会主席团

8 / 25

后,即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其主要程序是:

(1)选举大会主席团;

(2)由工会主席汇报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4)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5)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为了开好预备会议,应将大会的有关事项先向代表通报。在预备会议上,应让代表充分发表意见,根据需要,也可安排职工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就如何开好职工代表大会统一思想。有些企业提前召开预备会议,并把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经营者工作报告和其他议案发给代表,以便他们有充分的时间考虑和酝酿,也便于代表就某些问题进一步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取得更好的效果。

2、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选举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程序。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是在预备会议上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其具体程序是:

(1)工会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同企业党政领导协商后,提出大会主席团的人数,构成比例等具体方案。

9 / 25

(2)企业工会召开代表团(组)长会议,协商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3)将候选人名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全体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也可以举手表决通过。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根据需要可以从主席团成员中选举生产大会秘书长。秘书长一般由工会主席担任为宜。

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主席团成员应是本届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其人数可根据职工代表多少确定。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职责。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组织领导,它不能代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主席团讨论决定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职工代表大会的全体会议由大会主席团成员轮流主持。大会主席团的具体职责是:

(1)主持开好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3)听取和综合各职工代表团(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议案进行修改;

10 / 25

(4)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

(5)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五、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和大会决议

1、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

大会主席团要严格按照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依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认真主持开好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的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致开幕词。

(2)听取审议经营者工作报告。

(3)听取审议财务预决算报告。

(4)听取审议工会工作报告。

(5)听取审议工会财务报告。

(6)听取审议集体合同兑现情况报告。

11 / 25

(7)听取审议行政领导班子廉政建设报告。

(8)听取审议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9)听取审议“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审议有关领导做专题议案的报告(有关方案、措施的实施,规章制度的修改,合同、责任状草案、重大举措的出台)。

(11)听取审议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报告。(包括职工代表提案落实情况)。

(12)提请大会确认职代会闭会期间所作出的重大决定。(企业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所决定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13)听取有关领导述职报告。

(14)测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15)选举(企管会成员、招标评委、企业领导人)。

(16)各代表组讨论(经营者工作报告、各项议题、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

(17)大会发言(各代表团(组)推出代表发言)。

12 / 25

(18)本次职代会提议案解答。

(19)公布民主测评结果、选举结果。

(20)任命中层干部。

(21)签订有关合同、责任状。

(22)表决通过大会各项(方案、制度、决定草案、大会)决议。

(23)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2、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经营者工作报告和提交大会的各项议案,经过认真审议后,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可分为单项决议和综合决议。

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决议的程序主要有:

(1)大会主席团根据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经营者工作报告及其他各项议题进行审议的情况,起草决议草案。

(2)将决议草案交给职工代表团(组)讨论,提出意见。

(3)大会主席团集中各代表团(组)讨论的意见做进一步修改。

13 / 25

(4)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宣读决议草案,并征求职工代表意见。

(5)大会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职代会建制要达到“三落实、两认可”的标准。即组织落实、职权落实、制度落实,职工认可、党政认可。

第二讲 企业厂务公开

实行厂务公开是广大职工了解企业情况、参与管理的基础。实践证明,厂务公开在保证企业改制顺利进行、促进职工收入公开透明和正常增长、促进劳资协商共建和谐、促进企业以人为本和科学管理、促进企业廉政建设等许多方面都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厂务公开也是加快完成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规范企业运作行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1、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基本原则

⑴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总的原则是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开展工作。

⑵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讲究实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⑶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要坚持企业民主管理与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

14 / 25

⑴企业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向职工公开。如企业改制方案及执行情况;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计划;企业的年度财务计划、投资计划;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企业的资产重组、兼并破产、分离分流方案及执行情况;各项消费资金的使用项目和费用开支计划及重大投资项目。

⑵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向职工公开。如职工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收缴、提取和使用情况;职工招考骋用、重要岗位调整、下岗分流、人事任免、职称职务晋升的情况;职工工资、资金与劳动报酬方案、职工住房分配方案、工伤待遇落实情况;职工培训计划、劳动保护措施执行情况;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劳动争议处理情况。

⑶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点问题向职工公开。如原材料的采购数量、质量价格标准;配件协作厂家选择条件与程序;基建项目、委托加工项目的招标情况;重要合同的审查、签订及履行情况;各分支机构及事业部门的成本、费用控制标准与奖惩办法;质量保证体系及业务标准。

⑷与企业内部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问题向职工公开。如企业领导干部工资(年薪)、奖金、补贴等收入,住房、用车、通讯工具的配备使用,以及旅费支出等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企业领导干部出国出境情况;职代会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企业领导干部的标准、程序、结果,干部任用条件、任用程序、任免结果等。

3、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主要形式

⑴职工代表大会是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

15 / 25

⑵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专题职代会、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日常民主管理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辅助形式。

⑶企业厂务公开栏、企业情况发布会和企业内部信息网络等形式。

4、建立厂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

⑴“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⑵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

⑶平等协商、民主议事制度;

⑷民主评议和测评领导干部制度;

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⑹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制度。

5、厂务公开工作要做到五有:

⑴有工作机构;

⑵有实施细则;

⑶有各项制度;

16 / 25

⑷有规范运作;

⑸有档案材料。

厂务公开实质就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模式的客观要求。真正实行厂务公开让广大职工了解厂情,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就必将会起到提高透明度、增加信任度、赢得知名度、密切干群关系、形成合力的作用。

第三讲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中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重要形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公司化企业已逐步建立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公司法在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八条等条款中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已作了相关的规定。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作用。职工依法参加董事会、监事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代表职工参与企业决策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应当有工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

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职责。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董事会、监事会中履行职责时与其他董事、监事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听取职工

17 / 25

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监督,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职工意见,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参与决策、监督的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四讲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规定》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对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签订的原则、内容、程序、监督等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组织领导等作出明确规定。

1、什么叫平等协商、集体合同?

平等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行为。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综合性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要求一年一签。

2、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合法”要求双方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签约程序合法、合同内容合法。

3、平等协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平等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有关劳动标准与劳动条件的条款。包括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时间、

18 / 25

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奖惩与裁员等事项。

二是有关集体合同本身的一般性条款。包括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等。

三是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它内容。

4、什么是区域、行业集体合同?

区域工会和行业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本区域、行业内用人单位的代表或者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区域、行业集体合同适用于小型企业。

5、什么是专项集体合同?

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劳动关系的某项内容, 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当每年签订一次。女职工25人以上的企业应当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矿山、交通、化工、建筑行业的企业应当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6、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要求

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应当每年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年度工资调整办法和年度工资总收入进行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或者签订集体合同附件。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11月颁布施行)第七条

19 / 25

规定:“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工资协议的期限;(二)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三)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四)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五)工资支付办法;(六)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七)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八)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九)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 用人单位或者职工方可以在协商中提出增长工资的要求: (一)本单位利润增长的; (二)本单位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三)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提高的; (四)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的。

用人单位年度增长工资的,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应当得到增长。

7、如何依法产生协商代表?

一是平等协商的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3—10名,并各确定一名首席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二是职工方协商代表产生有三种方法。①由本单位工会组织职工推选并公示后产生;②由本单位职代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首席协商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是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的产生方法。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指定。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或书面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

四是双方可以聘任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加协商。但所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一。

20 / 25

五是双方可以各自确定候补协商代表1—2名。其产生的程序、任期与协商代表相同。协商代表缺席时,由候补协商代表递补。

8、平等协商代表有哪些保护措施?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

9、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需要哪些材料?

《集体合同》 ( 《专项集体合同》)文本需要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送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集体合同报审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工会社团法人或工会主席合法资格证明材料; (4)集体合同说明; (5)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 (6)协商情况记录。

※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是一项重要制度,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中占重要地位。它对于理顺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形成责任共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命运共同体,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保证厂长任期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明确集体合同的内容,掌握签订集体合同的基本原则,积极与企业进行充分的平等协商,是搞好这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完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加强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是做好这项工作的保证。工会组织在这项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要积极推动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并注意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21 / 25

1、工会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合法;

(2)平等合作;

(3)协商一致;

(4)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

(5)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企业工会应就下列涉及职工合法权益事项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

(1)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已订立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

(2)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度和修改;

(3)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工培训及职工文化体育生活;

(4)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5)职工民主管理;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22 / 25

在严格按照程序,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平等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应该订立单项协议或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规定的企业劳动标准,不得低于劳动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3、集体合同的内容

(1)集体合同的内容

①企业劳动标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待遇;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企业富余职工的安置办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其他经双方商定的事项)。

②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解除与终止、监督、检查;

③争议处理;

④违约责任;

⑤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3 / 25

(2)企业劳动标准

①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分配方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增减幅度,最低工资,计件工资标准,延长工作时间付酬标准,特殊情况下工资标准等;

②工作时间:包括日工作时间,周工作时间,节假日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时间,劳动定额的确定,轮班岗位的轮班形式及时间等;

③休息休假: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标准,不能实行标准工时的职工休息休假等;

④保险:包括职工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的设立项目、资金来源及享受的条件和标准,职工死亡后遗属的待遇和企业补贴或救济等;

⑤福利待遇:包括企业集体福利设施的修建,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的经费来源,职工生活条件和住房的改善,职工补贴和津贴标准,困难职工救济,职工疗养、休养等;

⑥职业培训:包括职工上岗前和工作中的培训,轮岗培训,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及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

⑦劳动安全卫生: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目标,劳动保护的具体措施,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具体标准和实施项目,新建、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配套的内容,有职业危害的岗位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特殊作业的抢险救护办法,以及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等;

24 / 25

⑧企业富余职工的安置办法;

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⑩其他经双方商定的事项。

企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同时企业工会应当将集体合同文体、附件及说明报送上一级工会。

内容总结

(1)企业民主管理培训讲稿

企业民主管理的概念

企业民主管理,是指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形式,组织职工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有组织的规范性活动

(2)6、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要求

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应当每年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年度工资调整办法和年度工资总收入进行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或者签订集体合同附件

(3)协商代表缺席时,由候补协商代表递补

25 / 2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om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219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