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化、产业化必经阶段,在经济组织领域同样只有古今之异,而无东西之分。如冯有兰在所著《新事论》(1940年)一书中,就明确主张:凡未经过产业的地方,生产方式在一定阶段内都是以家庭为本位,即所谓生产家庭化。在经过产业的地方,主要用机器生产,即打破了以家为本位的生产 方法 ,开始以社会为本位进行生产,即所谓生产社会化。“所谓产业,即以社会为本位的生产方法替代以家为本位的生产方法,以社会为本位的生产制度替代以家为本位的生产制度。”[6]家族企业在目前世界上广泛存在的事实,则成为学者主张东西方发展道路并无不同的新证据。据克林·盖尔西克等人的研究,由家庭所有或经营人企业在全世界企业中占65%至80%之间。世界500强企业中有40%由家庭所有或经营。家族企业创造了美国生产总值的一半,雇佣的劳动力也占一半。在欧洲,家庭公司支配着中小规模的公司,并在一些国家里占较大公司的大多数。据此,有学者主张“从世界范围看,各国的经济活动都为家族企业留下了比较广阔的空间。”“大量的家族企业的存在是任何经济结构中不可缺少或必然应有的内容。”[7]这些观点的重大缺陷在于没有看到东西方家族企业在文化背景、成员关系和历史作用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西方教文化是在与家庭对立的过程中形成的,而东亚儒教文化则是在家庭的基础上,以伦理为本位建立和维系的。教本质上是一种自由结社,教会的凝聚力以及救赎预言的实现,须以家族凝聚力和家庭生活的一定牺牲为前提。耶稣公开声称:“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母胜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女儿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8]新教教徒与他的上帝的联系还是在深深的精神的孤独中进行的。班扬在《天路历程》中对徒有这样的描写:当徒意识到他是生活在毁灭之城时,当他受神感召要他开始天路历程时,妻子子女试图依附于他,徒用手指堵住耳朵,高叫着:“生命啊,永恒的生命,”踉跄着走向原野。他唯一的念头就是如何使自己得救。[9]韦伯指出:“如果说救赎预言创造了纯粹宗教基础上的共同体,那么,使这种预言陷入冲突之中并由于这种预言的出现而担心自己会失效的第一种势力便是天生的宗族共同体。”[10]与教截然相反,儒教的实质就是本“天地君亲师”等关系形成的一种“伦理教”。在儒家学说中,“各种关系都包括在伦理关系中,形成重情谊的交光网,家庭就是交光的中心焦点。”[11]忠、孝、仁、义、礼等这些儒学的核心概念,都是协调家庭关系的法则、礼仪及其在社会、 政治 领域的推广。儒家不允许任何超越以家族关系为基础的特殊主义的 理论 和学说的成立,例如,孟子既反对扬朱的“为我”,又反对墨子的“兼爱”,[12]根本原因,明显在于这两种学说本身的抽象性质已经超出了家庭范围。佛教本来是反家族的和非家族的,但只有在改头换面,被赋予一定的家族色彩后,才得以在东亚真正获得传播。[13]文化底蕴的不同,决定了东西方家庭在各自社会中的地位和角色的不同。在西方,个人所负救赎义务,远远超过家族的要求;教徒经过一千多年教堂生活的训练和熏陶,培养了超越家庭的群体生活能力(与陌生人合群的能力与自由结社的传统)。而在东亚,家族一直是各种关系和活动的中心,家庭角色是个人永久性扮演的角色。人们非君既臣、非父既子、非夫既妻、非兄既弟,而没有职业的和其他带有性的社会角色。学者通过比较研究发现:欧洲家庭系统的特征是晚婚、结婚年龄偏大,雇佣经常发生在家庭之外,婚后家庭经常发生裂变。而亚洲的情况通常是早婚,以户为单位的生产以及婚后依旧与家庭其他成员生活在一起。欧洲的家庭模式有利于个人较早地于家庭之外,从而对公共机构的发展有利,对控制生育和发展工业有利。[14]东西方在这种截然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家族企业,其性质和内涵 自然 也泾渭分明。日本以年功序列制和终身雇佣制为基础的国家主义的资本主义经济,明显与强调对国家(或君主)的“忠”、对父母要“孝”、对年长者要“敬”的儒教意识形态有关。[15]而西方以自由劳动为基础的个人主义的资本主义经济,则明显与强调个人救赎的西方教意识形态有关。 西方在产业前,经过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自由、平等和契约的概念已经开始进入家庭领域,家庭成员间已经开始形成契约的、
自主的和平等的关系。卢梭在他1762年出版的《社会契约论》中指出:“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的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就是家庭。然而孩子也只有在需要父亲养育的时候,才依附于父亲。这种需要一旦停止,自然的联系也就解体。孩子解除了他们对父亲应有的服从,父亲解除了他们对孩子应有的照顾以后,双方就都同等地恢复了状态。如果他们继续结合在一起,那就不再是自然的,而是志愿的了;这时,家庭本身只能靠约定来维系。”[16]东亚家庭长期受儒教“三纲五常”等血缘宗法观念和制度的影响,家长的权威至高无上,家庭成员之间不存在契约关系,夫与妻、父与子、兄与弟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也几乎没有和自由可言。这种情况,至今尚难说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例如,近来一些研究仍表明欧美家庭以夫妻为轴,中国家庭以父子为轴。亚洲青年和亚洲儿童本质上是纵向关系取向(威权取向),美国青年和美国儿童本质上是横向关系取向(平等取向),而不是纵向关系取向。[17]这种差异同样会影响到家族企业内部的人事关系。在西方主流社会(即主要受教文化影响的社会)的家族企业中,与家庭中现实存在的关系相一致,“在商言商”,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契约的与平等的。尤其是今日西方发达国家依旧存在的家族企业,在大多数情况下几乎都“徒有其名”,血缘的、亲缘的以及情感的因素已经十分淡薄。东亚的家族企业也与现实存在的家庭关系相一致,重视血缘的、亲缘的以及情感的因素,最高领导威至高无上,契约和平等观念不够明晰。而且,在许多企业,即使与企业不存在血缘、亲缘关系的员工同样也拥有“以公司为家,与公司休戚与共”的观念,不仅把自己,而且把自己家庭的命运与公司的命运紧密相连,如日本和韩国的许多公司的员工都要求公司发放家庭补贴、子女 教育 补贴等。家族企业在东西方现代化产业化进程中所起的作用也极其不同。东亚的现代化产业化需要借用家庭和家族的形式引进工业化和市场经济,而西方需要通过破除家族和家庭的形式发展产业化和市场经济。在东亚,没有对家族关系的借用就不会有产业化和市场经济,在西方,没有家族和家庭关系的削弱就不会有产业化和现代市场经济。在《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与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联系了。„„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18]在《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韦伯指出:“资本主义企业的现代理性组织在其发展过程中如若没有其他两个重要因素就是不可能的,这两个因素就是:把事务与家庭分开,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合乎理性的薄记方式。”[19]在《经济与社会》一书中,韦伯又指出:“持续演变为资本主义的获益成为一种分离出来的、在一个‘企业’内部从事的‘职业’,企业通过特殊的社会化,日益从家族共同体的行为中分离出来,使得原有的家庭、工厂和帐房的三位一体瓦解了。”[20]显然,主张东西方家族企业具有同一性的学者忽视了这些极为重要的 文献 。东亚家族企业的社会功能1、自由结社的替代物企业组织是传统延续性的结果和传统的延续性适应环境变化而变化的结果。“人们组建企业的行为并非产生于简单的成本收益 计算 ,企业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结构中产生的,并且不可避免地带有传统的胎记。”[21]东亚家族企业在现代化产业化进程中大行其道的必然性在于:迫在眉睫的现代化产业化需要相应的企业组织,但东亚社会本身又缺乏西方的自由结社传统,作为社会结构中枢的家族组织形式,理所当然地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组织资源。在中世纪欧洲,随着宗教势力的扩张,教士逐渐成长为一个特殊的阶级,社会的中心逐渐由宗族转移到教堂。经过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教信徒开始形成一种自愿性的自由结社(associations),这种自由结社与种族、地域、国籍、亲族等群体彼此相互重叠而非相互排斥,并通过这种方式将神圣的世界与世俗社会联结成一体。帕森斯认为,这种自由结社带来的社会团体的发达,超出种族宗教的局限,加强了社会容纳(inclusion)性,同时传播了更普遍的价值体系。[22]西方现代经理制企业,就是这种自由结社在经济领域推广的结果。以社会功能而言,东亚的亲族组织就是西方近代各
种教会组织的替代品。在东亚现代化和产业化的启动需要企业组织时,人们缺乏家族以外的群体生活和自由结社的习惯,缺乏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组织能力,家族和亲族依旧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主要组织方式和主要社会关系。对家族的重视了个人活动的空间,降低了人们与家族以外人员往来的欲望。因此,近代以前,东亚几乎不存在任何自由平等意义上社团。如1840年之前,中国没有农会、商会和工会。在教育经济方面,只有零散的小商小贩私塾,更没有政党组织。在只有家族、没有社团,缺乏与家族以外的人自由结社的观念和“联合的 艺术 ”,但却拥有浓厚的家庭观念和血缘宗法意识,熟悉家族和宗族内组织技巧。东亚的家族企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将家族的结构和观念推广到现代经济领域的结果。东亚的家庭绝大多数是父系家庭。对父系制度的强烈执著,使东亚的家庭组织比西方的双系家庭更具有凝聚力。东亚家族所具有的基本特征[23],如整体性(家庭为一牢不可破的整体,成员休戚与共)、延续性(东亚家庭以父子伦为轴,父子关系在家庭中一连串地不断勾连下去,西方以夫妻伦为轴、母子伦为轴的家庭不具备这一特征)、包容性(可包容父子、母子和兄弟等关系,西方以夫妻伦为轴的家庭则具有排斥性)、权威性(东亚父子轴家庭内父对子具有权威性,夫妻伦家庭夫妻间是平等的,母子伦家庭母子之间是依赖的)等,十分有利于对现代经济生活的组织和运营,也是东亚的现代工商业的发展没有象西方那样以“六亲不认”为前提,反倒能够借助家族和亲族力量的重要原因。与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家族企业不同,日本企业实施的是血缘关系相对淡漠,但家庭气息却非常浓厚的拟家族主义管理模式。日本企业的这种独特性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日本独特的家族生活基本原理影响的结果。这一基本原理为:无条件地追随和服从权威;缺乏个人的行动和个人的责任感,否定一切自主的批判和反省;干亲之间(亲分子分)家庭气氛浓厚;对外敌对意识强烈。[24]江户 时代 ,日本的工商界就形成了特有的“家元”制度:作坊和商店内重视家庭气氛,但家族成员之间可以没有血缘关系,即可以是干亲或师徒。由于家元组织包括了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不但使这种组织体具有可扩展性,且其行为标准必定遵循行为本位(performance)的原则,由此培养了人们“业绩本位”的动机。家元组织对家庭氛围的重视及其“开放性”奠定了日本现代企业的组织基础。[25]2、与发展型国家共生企业的组织行为特征和它生存于其中的社会环境之间密切相关。东亚家族企业尤其与发展型国家之间存在荣辱与共的共生关系。在西方现代化产业化进程中,由普遍性法则和专门性原则构成的法律规范系统的有效实施超越了带有血缘和亲缘色彩的初级群体局限,将公司和的权利和义务模式化、公式化、制度化,这就使必须是法治的,与之相伴的公司是现代经理制公司。而东亚现代化启动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后,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一致的法律和规范系统的相对薄弱、残缺不全,需要具有感召权威的、高度集权的发展型国家扮演领导和推动的角色,而发展型国家没有也无法面对成千上万个严格按照法律调节相互之间行为的现代经理制企业,只能由不受或少受正式制度和关系约束的家族主义企业担任其在经济领域里的代理人。东亚威权主义发挥自身的作用在全社会范围内在组织和调动各种社会资源以达成现代化产业化目标时,最为重要的步骤就是扶植家族企业的成长壮大,使之成为国家的代表队。具有高度凝聚力和组织能力和一定容纳能力的家族企业,也是可靠的扶植对象。家族企业的创始人在企业内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他们能够比经理制企业的领导者更多地考虑国家的目标,更多地体现的意图和支持,也善于借助的力量依靠超市场手段的甚至法律法规以外的途径进行企业扩张。韩国是家族企业联合体(财阀)与发展型国家荣辱与共的典范。如果没有的扶植,就不会有财阀的产生,而如果没有财阀的支持,的发展战略也得实施。60年代,推行出口导向工业化,许多家族企业在的支持下跻身国际市场。70年代实施重化工业化战略,出力多获利大的也是财阀。当时“大推进”的重点是钢铁、造船、汽车、石化和重型机器工业,而“大推进”的依据就是将资本史无前例地集中于大企业联合体集团(财阀)的手中。对此,学者们的评价是:这种正规或权威性的结构是这种企业间关系模式的基础,也许可称
它为“合作的家长制”,在这种下,“这些庞大的工业帝国是者和他的代理人的财产,他们不是经过集体协议,而是通过支持的集中命令来进行管理。”[26]3、 对信用匮乏的补充东亚各国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信用缺乏成为创建企业组织面临的最大的困难。在西方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本的筹集在根本上依赖于作为现代市场经济核心制度的信用制度,人与人之间的大规模的分工合作,也是依靠信用制度的支持而扩展到家族或血缘关系所界定的范围之外。受儒教文化影响,具体的、特殊主义的人际关系长期在东亚占据支配地位,人际关系亲疏分明,原来不具备具体、特殊关系的人与人之间既不存在、也难以建立任何信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除统治者外,几乎没有谁能说服资源所有者把他们所支配的资源加以集中,实现创建经济组织所需的资源聚集,并由企业家支配;几乎没有谁愿意与他们家族和亲族以外的人合伙成立工商企业。超越家族和亲族以外的资金筹集和企业创建,即使是可能的,也要付出较大的代价。此外,在东亚工业化初期,社会环境充满不确定性,资本积累和集聚程度有限,受过训练的自由劳动力的缺乏,使投资活动充满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不具有亲密关系的人,除非不得已,显然不愿意与他人联合共建企业。东亚的家族和亲族正是在这种信用匮乏的情况下登上现代市场经济舞台的。人情的聚集成为资源聚集的先导,拥有权威的家长甚至可以强迫家族和亲族成员进行合作。东亚家族独特的凝聚力和家族成员之间的高度信赖以及自我牺牲精神,保证了他们组建企业的合作行为是一种互惠行为,一般不会发生失信和相互怀疑,即使内部发生欺诈行为,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同时,家族成员也愿意团结起来共同抵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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