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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来源:小奈知识网
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为了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更好地履行职责,提升员工的

敬业精神,实行奖罚分明的管理办法,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根据市国资委《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全体员工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考勤制度。公司各部门、房产管理中心以及梅山房管所在集团本部考勤,黄金山房管所、杨真堂房管所在办公所在地考勤,由房管中心委派专人负责,每月3日前报人力资源部汇总,人力资源部在5日之前统计并公布考勤情况。

二、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公司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均应在考勤机上报到,上班时间超过15分钟再签到者为迟到,下班提早超过15分钟签退者记为早退。

凡因公务等情况不能按规定签到签退的,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填写《公务外勤审批单》按审批权限审批后交与人力资源部备案,特殊情况可事后报批。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本部门人员每月外出公务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者均须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各部门负责人外出由分管领导审批。

三、派驻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考勤管理

(一)派驻市本级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工程部拟定名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人力资源部登记派驻的日期,以上人员在公司

本部签到,不须签退;

(二)派驻县市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工程部拟定名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人力资源部登记派驻的日期。以上人员在派驻地现场进行考勤,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

公司不定期检查派驻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考勤情况,如有发现与上报记录不符合的情况,年累计5次以上(含5次),扣发派驻项目管理负责人以及记录不符者当年的考勤奖30%;年累计10次以上(含10次),扣发派驻项目管理负责人以及记录不符者当年全部考勤奖,同时将该记录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和项目业绩考核的依据。

四、假期管理

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按程序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依据,假期届满应及时销假。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报备。如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对于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也按旷工处理。

五、请假(含休假)的核准权限

天数 人员 一般员工 1天(含)以下 2天以内 分管领导 部门主管 3天(含)以上 董事长、分管领导、部门主管、 部门主管 部门主管 分管领导 董事长 六、员工考勤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考勤奖占员工绩效工资总额的10%,按月统计兑现。

(一)迟到或早退一次批评教育,月累积迟到或早退3次(含3次)以上,扣发当月考勤奖30%,月累积迟到或早退5次(含5次)以上的,扣发当月考勤奖50%,月累积迟到或早退10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

(二)因故请事假的,第三天后每3天扣发当月考勤奖10%; (三)因患疾病请病假的,须出示医院的就诊证明,病假后第五天开始每3天扣发当月考勤奖5%。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在住院期间不扣考勤奖。

(四)如违反本规定第二条不签到或签退且未办理请假人员,记为旷工,无故旷工1日的扣发当月考勤奖50%;无故旷工2日以上扣发当月考勤奖,记入年度考核档案中,同时不参与职位的进升和评优。月旷工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或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七、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休假制度,休假应在保证工作的前提下,轮流安排休假,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

八、员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各种法定假期,包括婚假、产假,探亲假等。

九、以上规定从xx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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