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标准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充分发挥公务车辆的作用,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全局各项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特制订本方法。
一、考核实施范围
机关在职驾驶员、与总站签订合同并工作一年以上驾驶员。 二、驾驶员岗位目标责任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效劳、为领导效劳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讲政治、守原那么、顾大局,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机关形象的言行,严守保密纪律,不听、不说、不传播小道消息。
(三)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平安法?,遵守行车纪律,不开英雄车、赌气车,做到“平安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不违章行驶,不酒后驾车。
(四)每月参加驾驶员政治、业务、平安等方面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平时保养,保持车容整洁,按时完成车辆年检,使车辆保持经常性良好状态。
(六)工作积极主动,服从领导、服从车辆调度,树立“效劳至上,工作第一〞的职业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务用车需求。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经批准前方可离岗休息。
(七)机关车辆须按规定停放,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对未经批准转借或公车私用造成的任何后果与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当。
(八)如遇领导出差或因其他公务急需,局领导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
(九)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车况技术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带故障出车,未达平安标准不得出车。(十)遵守机关考勤制度。需休假的应提前向分管主任申请,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十一)服从车辆调度,提前做好行车前的预备工作,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始终保持车辆良好运行状态。
三、考核组织和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式
1、考核分平时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权重分别为平时考核30%、半年考核30%、年终考核40%。
2、平时考核由办公室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平时考评记录方式进行;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按照青粮[2021]78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局考核办组织实施。
(二)平时考核工程及评分标准
平时考核按季进行。按照百分制标准,四个季度平均得分按30%比例计入个人年度考核总分。
1、政治思想品德(15分)
1)无故不参加局或办公室组织的学习、会议的,每次扣1分; 2)利用行车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3分。 2、效劳态度(25分)
1)效劳态度不好、质量不高,接到投诉,调查属实的,一次扣2分。 2)因主观原因,影响出车任务的,一次扣1分;情节恶劣的本项不得分。 3)不服从领导和调度,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损害机关工作人员形象,有上述行为的,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恶劣的本项不得分。
4)领导公务用车驾驶员在领导外出或公务需要统一调剂使用时,不服从调度的,一次扣2分。
3、行车平安及车辆维护(35分)
1)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一次扣15分。
2)违规驾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每一成责任扣5分;情节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3)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等处分的,一次扣1分;受到罚款以上处分的,一次扣2分。
4)节假日期间未按规定停车,一次扣2分。
5)未按要求做好车辆保养、保洁工作,或因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200元内一次扣1分;每超过200元一次扣2分。
4、遵章守纪(25分)
1)未经批准将车辆转借给他人(或公车私用)使用的,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损失的本项不得分。
2)节假日(含双休日)未经局领导批准擅自出车的,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损失的本项不得分。
3)有其它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分。 四、考核等次确定与奖惩
1、年底由局机关考核办按照考核规定比例,汇总驾驶员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得分,并按照得分多少进行排序。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根本称职(根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机关派遣驾驶员按机关公务员确定优秀等次比例严格掌握,其他驾驶员评选1名,按得分排名顺序确定。如得分出现并列,以个人劳动量(年度行驶里程数)作为标准参照确定。对根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实定,参照?青岛市粮食局公务员考核优秀、称职等次具备的条件及根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执行。
3、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驾驶员按照局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4、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驾驶员承当责任超过30%的,取消定期评优资格。
5、凡违反?道路交通平安法?被公安交警罚款的,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6、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而被责令其参加培训考核的所有费用由驾驶员负担;驾驶证被注销的,作待岗处理。
五、驾驶员辞退或退回原单位的处理规定 1、考核评议不合格的;
2、严重违反市局管理制度的;
3、损害单位利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4、发生重大平安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驾驶员评分考核表
编号: 日期 加分 扣分 原 因 驾驶员 考核人 填表说明及要求
1. 本单在对驾驶员考核评分时填写。
2. 3. 4. 5. 6.
日期:填写考核日期。 加分:填写加分值。 扣分:填写扣分值。
原因:填写加分扣分原因。 驾驶员:填写驾驶员姓名。
7. 考核人:填写考核人姓名。
机关车队驾驶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方法
一、岗位目标责任制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为机关效劳、为领导效劳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每位驾驶员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机关形象的言行,严守机关保密条例,不道听途说。
〔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平安法?,谨慎驾驶,警钟长鸣、平安第一,做到“平安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四〕自觉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平安学习,及时总结平安行驶经验,交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及时排除故障,按时完成车辆年检,确保车辆良好性能状况。
〔六〕精心保护车辆,按规定停放车辆,不无故在外乱停放及过夜。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如有特殊情况用车,应事先向局或处领导请示并征得同意。
〔七〕服从车辆调度,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应及时汇报,以免影响出车任务。
〔八〕相对固定的车辆,如领导较长时间出差在外,此期间驾驶员及车辆由车管处统一安排使用。
〔九〕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检查,做到车况不好不出车,平安系数不到达不出车。
〔十〕遵守劳动纪律,提前上班到岗,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必须车等领导,不能领导等车。
二、考核方法
〔一〕驾驶员采用百分制考核方法,由车管处领导考核登记,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奖金挂钩,按比例奖罚。全年完成岗位目标责任制得100分。
〔二〕凡有以下情况的予以加分:
1、全年平安无事故,没有发生因主观原因造成人身或车辆损害的,加5分。
2、服从领导,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出色,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加5分。
3、有其它突出成绩的酌情加分。
〔三〕凡有以下情况的予以扣分:
1、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每一成责任扣5分。
2、不服从领导和调度,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损于机关工作人
员形象,违法乱纪行为的,一次5分。
3、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等处分的,一次扣1分,罚款以上处分的,一次扣2分。
4、效劳态度不好、质量不高,接到投诉,调查属实的,一次扣2分。
5、未经批准,将车辆转借给他人,或公车私用的,一次扣2分。
6、未按要求做好车辆保养、保洁工作,或因主观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一次扣1分。
7、因主观原因,影响出车任务的,每次扣1分。
8、无故不参加局或处组织的学习、会议的,每次扣1分。
9、相对固定车辆驾驶员在领导外出期间,未按规定到车管处报到的,发现1次扣2分。
10、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出现1次扣15分。
11、机关大院内乱停、无序停车,每次扣2分。
12、有其它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分。
〔四〕考核考评及奖扣
1、凡违反?道路交通平安法?被公安交警罚款的,不管金额多少,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2、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而被责令其参加培训考核的所有费用,一律由驾驶员自理,并扣发全部月度考核奖;停止驾驶证的,作待岗处理,扣发年终全部考核奖。
3、驾驶员的考核考评由车管处长建立台账〔考核表另附〕,每月作好记录,在年底考评时汇总结算。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局考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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