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09〕123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好客山东﹒亲情沂蒙贺年会”大型
主题节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现将《“好客山东﹒亲情沂蒙贺年会”大型主题节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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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客山东ö亲情沂蒙贺年会” 大型主题节庆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省政府“好客山东贺年会”主题节庆活动电视电话动员大会精神,按照山东省旅游局《关于举办“好客山东贺年会”大型主题节庆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按照“发挥集聚优势,整合年节资源,打造节庆品牌,活跃年节市场”的模式,坚持“政府引导、舆论推动、市场运作、各方参与”的原则,统筹城乡两个市场,兼顾城乡两个市场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节庆活动。
二、目标任务
确定从2010年元旦至2月28日(正月十五),我市举办“好客山东·亲情沂蒙贺年会”大型主题节庆活动。主要是充分借助国民祈祥纳福、团圆平安、喜庆过年的浓厚氛围,紧紧抓住民间走亲访友团聚集中消费、企业奖励员工、答谢客户、团体聚会、谋划新年度工作的机遇,以“贺年会”形式整合全市年节旅游、文化、餐饮、娱乐、商贸、交通等资源和产品,搭建企业拓展年节市场平台,建立互利互惠互动机制,合力活跃年节旅游消费市场,培育消费热点,打造消费亮点,掀起消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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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做火做旺年节旅游市场。
三、内容安排
(一)配合省里筹备好“好客山东贺年会”文艺晚会。2009年12月31日晚,省旅游局与省电视台联合举办“贺年会”大型文艺晚会,作为全省“贺年会”主题节庆活动启动仪式。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做好省“贺年会”的相关筹备工作。
(二)举办“好客山东﹒亲情沂蒙贺年会”大型主题节庆活动启动仪式暨迎新年主题晚会,具体时间与“好客山东贺年会”文艺晚会同步。拟邀请社会各界领导、旅游系统干部职工以及部分在临沂旅游团队游客代表参加。现场宣布“好客山东﹒亲情沂蒙贺年会”旅游惠民优惠政策。
(三)举办具有沂蒙特色的系列旅游活动,重点突出元旦、春节、正月十五三个重要节点。
1、元旦至春节期间,围绕满足团体企业年会多、亲朋好友聚会多和集中购物多的市场需求,全市三星级及以上酒店、高尔夫球场、温泉企业等要围绕活动主题策划推出各自的优惠组合会奖产品,吸引到临沂来举办各类会议和聚会。充分发挥鲁菜作为中国菜系之首的品牌效应,全市范围内的三星级及以上星级酒店、星级餐馆都要举办各种类型的美食节、美食周等系列活动。特别鼓励打造一批有主打招牌鲁菜和具有沂蒙地方特色的餐馆。各涉旅商贸企业要精心采购物美价廉、丰富多彩的商品,推出新一轮的“新年打折季”,有条件的县区重点筹备好“迎新年、赶大集、办年货”活动,满足居民购买年货的需求。
2、春节期间,推出更加丰富的“游沂蒙、回老家、过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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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我市要集中推出“祝寿之旅”和“温泉之旅”两个品质好的“过大年”产品组合,由省、市旅游局组织大旅行社在国内外营销。各旅行社也要设计、推出春节特惠旅游线路,让利于游客,激活旅游市场,促进旅游消费。
各景区要抓住新年春节的重大机遇,出台特别优惠政策,举办特色鲜明的各类主题活动,与旅行社联手掀起2010年景区旅游的高峰。市内各类景区参照高速公路在春节期间定时段免费的做法,与其在时间上同步,给予免门票优惠;从正月初三至正月十五期间,要推出较大幅度的门票折扣优惠政策。
3、春节到正月十五期间,要掀起各类民间民俗活动高潮。各县区、各旅游景区要精心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风民俗活动。我市将推选1-2个有代表性的民风民俗活动,由省、市旅游局统一对外营销推介。
(四)组织参选“活动之最”工作。2010年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晚,省里将举办2010年“好客山东贺年会”评选之最精彩集锦电视演播会。按照统一要求和评选程序,认真组织好我市申报首批“贺年会”之最纪录工作。各相关单位和各县区要保存好相关的影像资料或相关记录,今后对各项“活动之最”纪录实行动态管理。
四、组织领导和部门分工
为确保“贺年会”活动顺利开展,本着“政府主导、市县联动、部门联合、企业参与”的原则,我市成立“好客山东·亲情沂蒙贺年会”大型主题节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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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旅游局负责制定我市“贺年会”活动方案和宣传方案,做好谋划、组织、落实工作,督促各县区旅游部门抓好相关工作落实,指导全市旅游企业搞好产品策划、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宣传氛围,并按照省里确定的“规模较大,实施《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统一使用‘贺年会’标识、形象和吉祥物,有明确惠民促销措施”等条件,确定参与企业名录。
(二)市文广新局负责从春节到正月十五期间各类民间民俗活动的组织策划、筛选上报工作,负责“贺年会”相关广电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三)市工商局负责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好“贺年会”期间广大消费者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市卫生局负责酒店宾馆及景区的餐饮安全、卫生防疫及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五)市流通业发展局负责组织发动全市各涉旅商贸企业参与到贺年会活动中来,推出系列优惠促销措施,满足民众购物需求。
(六)市交通局负责“贺年会”活动期间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方便游客出行。
(七)市公安局负责“贺年会”活动期间为社会大众和广大游客营造安全、有序、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
(八)市林业局负责做好相关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九)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旅游安全环境。 (十)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规划设置关于“贺年会”活动户外广告、显示屏的宣传,加强广告管理,维护好年会及重点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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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的相关秩序。
(十一)市民航局负责对参加“贺年会”高端团队游客购票给予优先安排,提供良好周到服务;在机场候机大厅内营造贺年氛围。
各相关县区政府要立足实际,围绕活动主题,积极策划组织开展相关配套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举办“好客山东·亲情沂蒙贺年会”大型主题节庆活动,是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掀起全市旅游市场消费新高潮的重要举措,事关我市整体对外形象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及社会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举办大型主题节庆活动的重要性,增强办好此次大型主题节庆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活动安排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各县区政府和临沂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按照活动总体部署和具体分工,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预期效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做好“贺年会”相关活动及产品组合、惠民旅游政策的宣传报道,并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分时段对参与企业推出的优惠活动和优惠政策进行集中宣传。在市内各主要路段的电子显示屏、广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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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处集中开展“贺年会”的宣传推介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县区要立足本地实际,参照市里的做法,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集中展开“贺年会”的氛围营造和宣传推介工作。各旅游企业和涉旅商贸企业等都要结合各自实际,统一悬挂张贴“贺年会”活动标识、形象和吉祥物,形成浓厚的“贺年会”宣传氛围。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和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严肃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市里将组织对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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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节庆 贺年会△ 方案 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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