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汜水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 录
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 1
1.1 镇域概况 .................................................. 1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 1
2 规划目标 .............................................. 3
2.1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 3 2.2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 3 2.3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3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4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 4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 4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 5
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 6
4.1 耕地保护 .................................................. 6 4.2 基本农田保护 .............................................. 6
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 7
5.1 城镇用地 .................................................. 7 5.2 农村居民点用地 ............................................ 7 5.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7
6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 8
6.1 生态建设 .................................................. 8 6.2 环境保护 .................................................. 8
7 土地整治 .............................................. 9 8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10
8.1 土地用途分区 ............................................. 10 8.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10
9 重点项目安排 ......................................... 11
I
10 村土地利用控制 ...................................... 12 1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13
11.1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 13 11.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 13 11.3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 13 11.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 13 11.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 14
附表 .................................................... 15
II
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 》(以下简称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汜水镇人民政府对《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期限: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汜水镇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的范围是荥阳市汜水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63.33平方公里。
III
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 镇域概况
汜水镇是河南省荥阳市辖镇。东接七朝古都开封,西连九朝古都洛阳,南有嵩岳名刹少林寺,北依华夏之源黄河,中有汜河水蜿蜒流淌,紧邻铝城上街区,与巩义市交界,陇海铁路、开洛高速公路横贯镇区,310国道贴境而过。汜水镇境内属黄土丘陵地貌,温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4.3℃,平均降雨量645.5mm,气候宜人,四季分明。
全镇总面积为63.33平方公里,现有15个行政村。2014年,全镇人口1.97万人,生产总值32.62亿元,第一产业1.54亿元,第二产业24.68亿元,第三产业6.40亿元,财政收入2841万元。
全镇产业发展方向为汽车、机械、医药化工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旅游业、商贸服务业。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2.1 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2014年全镇耕地保有量面积4005.05公顷,比上级下达规划目标3294.28公顷多了710.77公顷,完成了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任务,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2014年全镇落实基本农田面积4030.39公顷,与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4030.39公顷一致,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保护目标,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1.2.2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现行规划》汜水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536.3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320.5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3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1.51公顷,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802.7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590.5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8.1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8.36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已突破上级下达目标,新增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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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规模均没有突破上级规划下达目标,比上级下达的目标节余了3.15公顷。
1.2.3 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情况
上级下达给汜水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分别为29.73公顷、318.97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38.36公顷,全镇补充耕地28.73公顷,整体完成情况距离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今后全镇应按照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安排,加快推进土地整治步伐,努力补充耕地,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1.2.4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情况
2014年汜水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72.00平方米,高于规划期末83.75平方米的目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详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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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划目标
2 规划目标
根据荥阳市下达汜水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现行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汜水镇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进行了以下调整。
2.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调整后,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938.20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09.65公顷。
2.2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调整后,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66.9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31.6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23公顷以内,水利交通特殊用地规模控制在235.29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5.09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22.06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21.84公顷以内。
2.3 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
调整后,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80公顷。
2.4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充分整治、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经济产出率。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70.5平方米。详见附表2。
3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农用地面积4512.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24%;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4803.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84%,规划期间农用地面积增加291.23公顷。
3.1.1 耕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增加到4032.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67%。与2014年相比,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增加27.58公顷,增加的耕地主要来源于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土地开发。
3.1.2 园地、林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园地总面积146.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1%,较2014年增加140.11公顷;全镇林地总面积469.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1%,较2014年增加121.86公顷。
3.1.3 其他农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54.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4%,较2014年增加1.68公顷。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802.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68%;现行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566.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5%;与2014年相比,建设用地面积减少235.89公顷。
3.2.1 城镇工矿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10.23公顷,占土地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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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积的0.16%;与2014年相比,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2.07公顷。
3.2.2 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调整为321.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7%,与2014年相比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260.98公顷。
3.2.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增加到221.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9%,与2014年相比,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增加10.29公顷;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14.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3%,与2014年相比,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12.73公顷。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汜水镇其他土地面积1018.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08%;现行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963.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1%,与2014年相比减少了55.34公顷。详见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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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4.1 耕地保护
根据荥阳市下达给汜水镇耕地保有量目标,规划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4032.63公顷,不低于荥阳市下达给泗水镇的耕地保有量目标4009.65公顷。
本次调整,汜水镇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有南屯村、虎牢关村、西邢村、滹沱村、汜水村等5个行政村;耕地面积增加的村主要有汜水镇黄河管理委员会、寥峪村、清静沟村、口子村、十里堡村、赵村、东河南村等7个行政村。
规划期内,耕地共减少65.10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新增耕地92.68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44.51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48.16公顷)。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净增加27.58公顷。
4.2 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上级规划下达给汜水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938.20公顷,实际落实基本农田3940.46公顷(飞入地2.89公顷不作为本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飞出地0.68公顷作为本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划定后实际落实基本农田面积3938.25公顷。主要分布在汜水镇黄河管理委员会、西邢村、老君唐村、新沟村、南屯村、东河南村等。
调整前全镇基本农田4030.39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6.16等。本次规划调入基本农田8.93公顷,调入地块主要分布在虎牢关村、西邢村、寥峪村等;调出基本农田98.86公顷,调出地块主要分布在汜水村、汜水镇黄河管理委员会、虎牢关村、口子村、东河南村等。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面积3940.46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6.16等,比调整前减少89.93公顷,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不变。详见附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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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5.1 城镇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汜水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0.23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2.07公顷,主要分布在南屯村、虎牢关村、西邢村、滹沱村、清静沟村、赵村、口子村等。汜水镇美丽乡村、汜水镇社区等项目建设。
5.2 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汜水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321.36公顷,与2014年相比,净减少了260.98公顷。规划期内,共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建新规模53.55公顷,全部为自求平衡建新规模。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汜水镇共需完成农村居民点拆旧规模314.53公顷,其中用于自求平衡拆旧规模53.55公顷,用于弹性空间拆旧规模60公顷,完成上级减量指标200.98公顷。详见附表8。
5.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汜水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35.29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23.02公顷。增加的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主要用于焦作至平顶山高速(荥阳段)、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跨黄河大桥、S232-S314连接线(陇海西路西延)、S314(沿黄快速通道)、虎牢关旅游区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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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6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6.1 生态建设
规划期内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减缓镇域环境污染,逐步改善和提高全镇生态环境质量。对现有廊道绿化改造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绿化景观与廊道等级相匹配、规划布局与人文环境相协调,集景观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绿色廊道网路工程。
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提高农田林网绿化标准;加大农田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农地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搞好铁路和干线公路沿线绿化建设,建成覆盖全镇的干线林网防护体系,构建良好的农田生态屏障。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绿化。推进村庄整治、整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着力提升水生态管理能力。按照全域水系、循环水系理念,以水源开辟、污染治理、提高防洪能力、重点区域生态景观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生态水系建设。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落实“河长制”、“水长制”责任制,实施水面扩增、堤防改造、堤岸整治等建设工程,全面提升城区河道景观。
6.2 环境保护
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规划实施必须建立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逐步削减的基础上,做到“增产不增污”。各类工业聚集区、城镇发展带及城镇规划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落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加强企业管理,预防和减轻生态环境破坏。新建项目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复垦方案、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否则不予批准建设用地;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补偿,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预防引发生态环境问题。规划建设汜水清静沟垃圾站、汜水西邢垃圾站、汜水镇南屯村垃圾站来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严格执行企业废水总量限额,加强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监控管理。强化工业污水防治,促进工业废水由末端治理升级为全程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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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土地整治
7土地整治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推动汜水镇美丽乡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保护环境为前提,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修复,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土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92.68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44.51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48.16公顷,完成上级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土地整理开发的重点区域主要位于清静沟村、寥峪村、十里堡村、口子村、虎牢关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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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8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8.1 土地用途分区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共划分为8个土地用途分区,分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407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26%;一般农地区面积366.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8%;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8.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4%;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323.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1%;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1.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14.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3%;林业用地区面积374.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1%;其他用地区面积1173.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3%。详情见附表10。
8.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本规划在建设用地布局适宜性评价、协调相关规划的基础上,将辖区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其中允许建设区557.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0%,有条件建设区11.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8%,限制建设区5764.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02%。详情见附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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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重点项目安排
9重点项目安排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5个,其中交通项目4个,能源项目1个,环保项目3个,旅游项目2个,新型农村社区项目4个,其他项目1个。详情见附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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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村土地利用控制
10 村土地利用控制
根据土地利用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制定各村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强化村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各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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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1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应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结构布局优化原则和有关政策要求,严格落实,确保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 目标。
11.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 设等有关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用地方案,缩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11.3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 性。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 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原则,从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并重要求,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内在质量建设,实现“藏粮于地”。
11.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耕地、林地、园地等转为建设用地,强化城镇建设用地开发强度、人均用地指标整体控制,以最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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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规划调整方案一经批准,及时依法公告。要利用各种媒介,对规 划调整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宣传,以增加群众对规划严肃性的认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促进作用,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减少或避免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14
附表
附表
附表1 汜水镇《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
指标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园地总规模 林地总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水利交通特殊用地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新增建设占用农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71.00 83.75 272.00 约束性 41.51 33.53 29.73 318.97 38.36 31.47 28.73 634.94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3403.20 3346.89 6.44 348.42 765.13 589.60 2.13 587.47 175.53 3294.28 4030.39 0.00 237.58 536.39 320.57 3.35 317.22 215.77 4005.05 4030.39 6.44 347.52 802.77 590.5 8.16 582.34 210.71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2009年 2020年 2014年 指标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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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附表2 汜水镇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指标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水利交通特殊用地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新增建设占用农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83.75 272.00 170.50 约束性 41.51 33.53 29.73 318.97 38.36 31.47 28.73 634.94 25.09 22.06 21.84 80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3294.28 4030.39 536.39 320.57 3.35 317.22 215.77 4005.05 4030.39 802.77 590.50 8.16 582.34 210.71 4009.65 3938.2 566.91 331.62 10.23 321.39 235.29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2020年 (调整前) 2014年 2020年 (调整后) 指标属性 16
附表
附表3 汜水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2014年 地 类 面积(公顷) 耕地 园地 农用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合计 城镇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采矿用地 小计 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小计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4005.05 6.44 347.52 153.04 4512.05 6.63 582.34 1.53 590.5 62.5 117.33 30.88 210.71 1.56 1.56 17
2020年(调整后) 面积(公顷) 4032.63 146.55 469.38 154.72 4803.28 8.7 321.36 1.53 331.59 62.5 127.62 30.88 221.00 14.29 14.29 占总面积比例(%) 63.67 2.31 7.41 2.44 75.84 0.14 5.07 0.02 5.24 0.99 2.02 0.49 3.49 0.23 0.23 规划期内增(+)减(-) 面积(公顷) 27.58 140.11 121.86 1.68 291.23 2.07 -260.98 0.00 -258.91 0.00 10.29 0.00 10.29 12.73 12.73 占总面积比例(%) 63.24 0.10 5.49 2.42 71.24 0.10 9.19 0.02 9.32 0.99 1.85 0.49 3.33 0.02 0.02 附表 2014年 地 类 面积(公顷) 合计 水域 其他土地 自然保留地 合计 土地总面积合计 水域 自然保留地 802.77 752.88 265.59 1018.47 6333.29 占总面积比例(%) 12.68 11.89 4.19 16.08 100.00 2020年(调整后) 面积(公顷) 566.88 752.87 210.26 963.13 6333.29 占总面积比例(%) 8.95 11.89 3.32 15.21 100.00 规划期内增(+)减(-) 面积(公顷) -235.89 -0.01 -55.33 -55.34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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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附表4 汜水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
2014年耕地面积 4005.05 2015-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 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44.51 7.41 48.16 8.03 小计 92.68 15.44 2015-2020年减少耕地面积 建设占用 65.10 10.85 灾毁 其他 小计 65.10 10.85 规划期间净增(+)减(-) 27.55 4.59 规划期末 耕地保有量 4032.63 名称 规划期 年均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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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附表5 汜水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单位:公顷
《现行规划》基本农田情况 行政区域名称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地类构成 耕地 其他 地类 111.15 6.29 23.49 19.24 20.49 31.77 0.30 0.01 4.49 2.17 0.94 6.16 划入基划出基2014 耕地平均质本农田本农田年耕地面调整后耕基本农地保有量 田保护量等级(国面积 面积 积 家利用等) 面积 8.93 0.01 0.17 8.19 0.04 0.04 0.08 0.18 调整后基本农田情况 地类构成 耕地 耕地平均质其他 量等级(国地类 家利用等) 汜水镇 汜水镇黄河 管理委员会 寥峪村 十里堡村 南屯村 新沟村 虎牢关村 周沟村 老君唐村 东河南村 西邢村 滹沱村 4030.39 3919.24 2547.40 2541.11 67.79 79.16 105.85 159.35 67.10 68.36 152.41 160.91 180.89 46.46 44.30 59.92 85.36 127.58 66.80 68.35 147.92 158.74 179.95 46.46 98.86 4005.06 4048.16 3940.46 3832.99 107.47 17.10 2541.16 2544.63 2530.31 2524.69 0.22 4.96 0.45 14.13 0.01 4.84 6.83 0.25 0.41 20
45.35 63.58 67.74 63.83 73.43 74.20 97.13 88.68 105.40 44.46 55.39 85.31 5.62 23.28 18.81 20.09 31.77 0.23 3.15 2.17 0.73 6.16 127.56 127.56 159.35 127.58 96.49 92.85 61.16 69.33 69.33 68.39 60.93 68.39 148.02 148.02 147.61 144.46 159.73 160.95 154.16 151.99 180.48 180.22 180.82 180.09 62.90 46.46 46.05 46.05
附表
《现行规划》基本农田情况 行政区域名称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83.10 110.90 75.95 124.76 地类构成 耕地 81.48 110.87 75.95 124.45 其他 地类 1.62 0.03 0.31 6.16 划入基划出基2014 耕地平均质本农田本农田年耕地面调整后耕基本农地保有量 田保护量等级(国面积 面积 积 家利用等) 面积 0.14 0.03 0.05 1.92 0.80 8.42 82.41 110.10 81.18 调整后基本农田情况 地类构成 耕地 79.56 耕地平均质其他 量等级(国地类 家利用等) 1.62 6.16 清静沟村 赵村 口子村 汜水村 126.93 132.37 110.24 110.24 76.76 87.19 67.56 67.56 86.29 38.52 126.98 122.79 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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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附表6 汜水镇规划控制表
《现行规划》2020年 名称 汜水镇 城镇人口 (万人) 0.04 用地规模 (公顷) 3.35 人均用地 (平方米) 83.75 城镇人口 (万人) 0.03 2014年现状 用地规模 (公顷) 8.16 人均用地 (平方米) 272.00 2020年(调整后) 城镇人口 (万人) 0.06 用地规模 (公顷) 10.23 2015-2020年人均用地 规划增量指标 (平方米) 170.50 2.07
22
附表
附表7 汜水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
调整至地类 类型 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 3.土地开发(如荒草地、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开发) 总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 城乡建交通水其他建合计 农用地 设用地 利用地 设用地 6.30 0.98 7.28 315.22 49.15 364.37 44.49 140.11 124.32 48.16 92.65 140.11 1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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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附表8 汜水镇农村建设用地平衡表
建新规模(公顷) 行政区域 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拆旧规模(公顷) 完成补充耕地任2020年(调整后)自求平衡建自求平衡拆弹性空间拆上级下达减小计 弹性空间 小计 务还需要整理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新规模 旧规模 旧规模 量指标 规模 规模 53.55 53.55 314.53 53.55 60 200.98 321.36 汜水镇 5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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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附表9 汜水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规划合计 项目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计 55.63 2.07 53.55 0.00 10.29 0.00 12.73 78.64 占用 农用地 52.13 1.53 50.61 0.00 7.51 0.00 12.73 72.37 占用 耕地 47.24 1.47 45.77 0.00 6.46 0.00 11.39 65.10 一、城乡建设用地 1、城镇用地 2、农村居民点用地 3、采矿用地及其它独立建设用地 二、交通用地 三、水利设施 四、其它建设用地 总计 25
附表
附表10 汜水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行政 基本农田保面积 护区010 汜水镇 6333.29 4070.00 汜水镇黄河管理委员会 3337.21 2557.99 寥峪村 147.06 73.28 十里堡村 150.75 78.31 南屯村 287.20 116.34 新沟村 306.98 177.40 虎牢关村 265.23 69.49 周沟村 144.86 73.71 老君唐村 272.09 159.43 东河南村 274.98 158.97 西邢村 303.15 193.12 滹沱村 114.31 46.94 清静沟村 153.53 84.95 赵村 177.62 119.02 口子村 153.26 71.65 汜水村 245.06 89.40 乡镇名称 一般农地区020 366.25 20.12 31.79 19.71 3.63 35.84 43.20 48.58 3.57 9.29 0.38 0.41 31.40 29.44 36.14 52.73 城镇(村)建村镇建设用设用地区030 地区040 8.82 323.93 0.01 5.11 0.00 1.75 0.00 15.06 0.03 44.48 0.00 0.00 0.54 32.44 0.00 0.32 0.00 56.41 0.00 0.00 0.03 1.36 1.64 43.57 0.03 12.62 0.09 19.72 0.09 25.54 6.35 65.54 独立工矿用地区050 1.57 0.00 0.00 0.5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16 0.26 0.00 0.00 0.58 0.00 风景旅游用地区060 14.35 0.00 0.00 0.00 0.00 0.00 14.3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林业用地区090 374.60 0.00 20.87 24.59 56.24 68.55 12.54 1.06 9.46 78.12 88.63 0.09 8.99 1.47 0.23 3.75 单位:公顷 其他用地990 1173.78 753.97 19.36 12.51 66.47 25.19 92.67 21.18 43.22 28.60 19.47 21.40 15.53 7.89 19.03 27.29
26
附表
附表11 汜水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表
乡镇名称 汜水镇 寥峪村 十里堡村 南屯村 新沟村 虎牢关村 周沟村 老君唐村 东河南村 西邢村 滹沱村 清静沟村 赵村 口子村 汜水村 辖区面积 6333.29 147.06 150.75 287.2 306.98 265.23 144.86 272.09 274.98 303.15 114.31 153.53 177.62 153.26 245.06 允许建设区 557.08 30.74 21.11 27.31 76.05 13.07 60.07 8.08 81.46 11.25 1.56 57.44 26.52 23.08 29.86 89.48 有条件建设区 11.3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1.39 限制建设区 5764.82 3306.46 125.95 123.43 211.15 293.91 205.16 136.77 190.63 263.74 301.6 56.87 127.01 154.54 123.4 144.2 汜水镇黄河管理委员会 33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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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附表12 汜水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用地位置 1 焦作至平顶山高速 新建 汜水镇 汜水镇 刘河镇 2 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跨黄河大桥 新建 汜水镇 一、交通 3 S232-S314连接线 新建 城关乡 汜水镇 汜水镇 4 S314(沿黄快速通道) 新建 广武镇 王村镇 高村乡 二、能源 1 汜水虎牢关加油站 新建 汜水镇 1 汜水清静沟垃圾站 新建 汜水镇 三、环保 2 汜水西邢垃圾站 新建 汜水镇 3 汜水镇南屯村垃圾站 新建 汜水镇 1 虎牢关旅游区 新建 汜水镇 四、旅游 2 汜水镇美丽乡村 新建 汜水镇 1 汜水美丽乡村 新建 汜水镇 2 汜水镇滹沱社区 新建 汜水镇 五、新型农村社区 3 汜水镇南屯社区 新建 汜水镇 4 汜水镇镇区社区 新建 汜水镇 六、其他 1 汜水虎牢关项目 新建 汜水镇 备注:以及列入县以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各行业专项规划以及各年度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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