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人版九年级全一册《思想品德》第三单元第7课“维护合法权益”的教学和复习中,很多学生对公民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水平和民事行为水平等法律范畴不甚了了。现对公民民事权利和民事权利水平、民事权利水平和民事行为水平的关系作简要介绍,以飧读者。
一、公民民事权利和民事权利水平的关系
公民的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据民事法律取得的能够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公民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第二、公民能够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实施一定行为或不实施一定行为;第三、公民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国家机关予以保护和协助。
公民的民事权利是公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也是与公民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为客体、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人身权是指以特定的人身利益为客体,并不直接体现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有些民事权利既有财产权的性质,又有人身权的性质,如知识产权和继承权等。
公民的民事权利水平指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水平,即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实行民事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其含义也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公民的民事权利水平是一种法律上的确认,不以公民是否行使民事权利为条件来决定其是否拥有民事权利水平;第二、公民的民事权利水平一般没有年龄限制,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水平,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第三、公民的民事权利水平作为民事当事人的一种资格,既不能转让,也不能放弃,国家对公民的民事权利水平也不能非法限制和剥夺。
民事权利水平与具体民事权利的联系与区别在于:第一、民事权利水平是公民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和可能性,不以公民享有的实际利益为内容,如果公民不参与具体的民事关系,就只有民事权利水平而没有民事权利;而民事权利则以一定实际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水平是取得具体民事权利的前提,只有参与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才能享有具体的民事权利。第二、民事权利水平包括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两个方面,它不但是公民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还是公民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而民事权利一般仅指权利,不包括民事义务。第三、民事权利水平由法律直接赋予,不由任何人决定。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水平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与公民的人身不可分离,既不能转让,也不能放弃,即不得自行处分;而民事权利是公民在具体的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只有公民参与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才能享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权利由个人决定,能够自行处分,其权利范围不但决定于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和法律规定,而且决定于个人的财产状况。
二、公民民事行为水平和民事权利水平的关系
公民的民事行为水平是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水平,即公民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行为水平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完全民事行为水平。指达到一定年龄的人,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水平,能够独立实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水平人。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
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水平人。
第二、限制民事行为水平,又称不完全民事行为水平。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水平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能够实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合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水平人,能够实行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合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初中生基本属于限制民事行为水平人,只能实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合的民事活动。学校要增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和保护,教会他们参与现代经济生活的方法和技巧,提升他们参与现代经济生活的意识和水平。
第三、无民事行为水平。指公民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水平人,他们所需要实行的民事活动,由他们的监护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实行。
另外,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水平人和无民事行为水平人,在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和继承之类的民事行为时,即民事行为对维护他们合法权益有利时,任何人不得主张其行为无效。
公民的民事行为水平与民事权利水平的联系与区别在于:第一、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前提,只有具备民事权利能力,才可能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一定就有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第二、公民的民事
权利能力一般没有年龄限制和精神健康状况要求,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比较严格的年龄限制和精神健康状况要求,我国《民法通则》以公民的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为标准来划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把公民分为上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对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能力的法律赋予和资格确认;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既包括公民对其实施的合法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包括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综上所述,公民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法律范畴,不能张冠李戴或混为一谈,必须严格区分和科学把握。我们要大力加强对初中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他们作为国家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意识,教会他们通过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积极寻求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特殊保护,依法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等各种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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