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贵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投诉处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升公司各部门的服务意识、完善公司及部门服务质、员工互相监督,特制定本办法,对投诉处理进行规范。
二、范围
客户投诉:指客户对公司产品、服务等方面不满意,通过信函、传真、电话、E-MAIL等方式直接或 间接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的投诉。
部门投诉:指部门或部门人员因工作沟通、协调等问题向公司总经办通过信函、传真、电话、E- MAIL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提出投诉的行为。 三、处理责任部门及其职责
行政人事部与总经办作为公司的整体管理部门,是投诉处理的主要部门,负责协调各个部门对客户投诉和部门投书诉进行处理。
(一)、公司内部职员被投诉,投诉人可向行政人事部进行投诉申报,行政人事部有权对被投诉人
进行追究。部门负责人被投诉,投诉人可向总经办进行投诉申报,总经办有权对被投诉部门负责人进行追究。
(二)、对投诉事项和内容进行登记。 (三)、审核、调查投诉理由、投诉内容。
(四)、根据投诉内容召集相关人员和部门分析原因,判定责任归属,制定处理方案。
(五)、对投诉的结果进行登记、发放。
(六)、对投诉处理的进程进行督促。 四、投诉处理流程:
(一)、接受和判定投诉:
(1)、对接收到的投诉进行核实和判定是否属于投诉事项。
(二)、调查和核实投诉:
(1)、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投诉“首问责任人”,需积极配合总经办、行政人事部对投诉事 项进行调查、核实。
(三)、投诉处理
(1)、对投诉事项进行处理,各部门负责人在接到总经办、行政人事部对投诉事项进行处理的要求后,2个工作 日内需向总经办反馈处理该投诉的具体办法,并对处理投诉完成的时限进行明确的回复。
(2)、总经办审核部门负责人的投诉处理方式,并跟踪部门的投诉处理进度。 (四)、投诉处理反馈
(1)、总经办每月向行政人事部发送一份本月的投诉处理反馈表,由行政人事部分发至各个部门。 五、客户投诉处理期限
投诉处理期限:部门自接到总经办投诉处理要求,2日内反馈总经办处理方式和办法。 总经办审核投诉处理方式:部门提交投诉处理方式及办法2日内,总经办下发审核结果。
部门处理投诉的时限:部门自接到总经办对投诉处理方式的审核结果5日内完成投诉处理。
六、投诉责任人员处罚
1、受投诉人员根据投诉次数,在当月绩效工资中体现投诉处罚结果。
2、受投诉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当月部门总的投诉次数,在当月绩效工资中体现投诉处罚结果。 七、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国药集团贵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诉单》 《国药集团贵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月投诉汇总表》
《国药集团贵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诉单》
投 诉情况
投诉人 被投诉人
投诉部门 被投诉部门
投诉时间 投诉事项发生时间
投诉事项经过简述
投 诉处理
投诉方式 投诉首问责任人
投诉受理人员 投诉处理的经办人
投诉处理办法
投诉处理预计完成
时限 总经办审核意见
投 诉反馈
投诉处理完成的实
际时限
投诉处理完成效果
投诉处理效果评价
投诉处理效果评价
人
投诉结果反馈人
国药集团贵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月投诉汇总表
汇总 日期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审核:
复核:
被投诉部 门
被投诉人
汇总人 投诉事项
月份
投诉处理状 月度被诉
次数 态
年度被投诉
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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