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三峡新能源大连市庄河Ⅲ(300MW)海上风电场
建设单位: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
三峡新能源大连市庄河Ⅲ(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海域,为《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中的III场址。位于庄河规划风电场Ⅰ场址南侧,II 场址的东侧,北侧距离航道约1km 以上,避开海洋红港口近海航运区,西侧距离航道2km 以上。风电场南北长8.6km,东西7.7km,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22.2km,面积约63.3km2。场址范围经纬度坐标为:①N39°33′,E123°18′;②N39°32.1′E123°23.3′;③ N39°28.1′, E123°23.4′;④N39°28.1′,E123°18′,风电场规划开发容量为300MW。
本场址为《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中的场址,该规划已取得国家能源局的相关批复,根据《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本次规划风电场场址位于B1-01 长山群岛农渔业区。《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在“海洋开发与保护战略布局”中明确“开发花园口、庄河海域的海上风电资源”,同时,在“海洋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中也再次提出开发海上风电。《大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鼓励企业积极利用海水、污水、废水资源,降低水资源消耗,鼓励利用太阳能、风能等促进能源结构多元化发展。《辽宁沿海经济带大连区域用海规划(2008~2020 年)》在第九章“海域使用指引”中提出各规划海域的发展目标和利用方向。其中提到庄河海域开发利用海洋风能、潮汐能。本风电场场址范围与海洋功能区划是符合及协调的,风电场工程所处的海域,避开港区、锚地、航道、通航密集区以及主管机关公布的航路,避开军事用海限制区域,避开通信、电力、油气等海底管线及其保护范围,由于海上风电场的风机布置为点用海,从综合开发利用海洋出发,考虑和谐用海的要求,同时符合有关海洋自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
根据以上对风电场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和节能效益进行初步的分析,本风电场工程具有明显的节能和环境效益,其施工和运行期间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在采取一系列环保措施后,可予以减小和补偿,未发现明显制约工程建设的因素。因此从工程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衡量,本风电场建设是较为理想和可行的。同时,实施风电场所在海域生态修复工程,对海域水生生物资源进行定期监测,针对性的实施底栖生物及鱼类补偿性放流工作,以减缓工程对海域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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