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本人心理或其它方面发生巨大变化家庭 班级 五类人员 7.1 7.2 8.1 8.2 9.1 9.2 单亲 家困 残障家庭学生 外来务工子女
贫困标准:
1.低保家庭。
2.主要劳动成员因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
3.家庭成员均是年老、年幼,虽有赡、抚(扶)养人,但赡、抚(扶)养人没有赡、抚(扶)养能力的家庭;
4.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后短时间内难以恢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重灾家庭; 5.家庭成员经过自力更生努力后其收入仍不足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家庭; 6.家庭收入虽然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家庭成员因长期重病、慢性病或因 赡养、抚(扶)养人口较多而造成经济负担过重、生活状况明显困难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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