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电话等直接对话或通信设备订立合同。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这也是现代合同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重要原因。无需当事人约定合同的口头形式。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法律没有规定具体形式的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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