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果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自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提出行政诉讼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分析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果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自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提出行政诉讼的期限则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期限是多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六条,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期限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当事人自工伤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期限为六个月。
结语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果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自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提出行政诉讼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当事人应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否则将失去行政复议的机会。同时,当事人应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否则将失去行政诉讼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