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交纳养老保险退休是否可以取具体如下:
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但是有一定条件的: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2、参保人因故死亡;3、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退休职员养老金的余额怎么算?
(1)退休职员养老金的余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这里的缴费指数指的是缴费基数与社平工资的比例。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而60岁、55岁和50岁的计发月数分别是139、170和195个月。
(2)影响养老金余额的因素包括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公民在退休之后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领取退休金。公民死亡后通常退休金会停止发放,而并不会将退休金发给死者配偶等的亲属。当然,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养老保险等个人账户是可以继承的。
三、养老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退休以后的基本生活。
2、互济性,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或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和互济。普遍性每个人都有老年岁月,这是人生的必经阶段。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文明发展,需要我们予以足够的重视。由于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很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较长,费用收支规模庞大,因此,必须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在全社会统一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
3、普遍性,机关退休与企业退休的区别用人单位和个人如何参加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om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219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