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托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学生入学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将《预防接种卡》(小白卡)交学校保管。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2、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如果学生未完成全程免疫的,请及时到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以免延误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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