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防平安工作, 爱护公共财产、 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平安, 把消防平安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现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特制订消防平安制度。
一. 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实行防火平安责任制的规定, 实行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并依据学校的实际状况, 定三级防火责任制, 学校领导是本校消防平安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学校下属各部门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 各部门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
二. 各部门负责人依据“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 对本部门消防平安管理负第一责任。
三. 认真贯彻执行“平安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 依据各部门的实际状况, 开展本部门、本岗位的防火平安自查工作, 准时整改火灾隐患, 对重大隐患准时报告学校消防职能部门。
四. 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平安学问的宣扬训练, 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平安训练和培训。 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平安、 爱护消防设施, 预防火灾, 报告火灾, 报告火警的义务。 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 119, 人人熟知火灾预防和自救常识和平安逃命技能。
五. 学校发生火灾, 要准时开展扑救, 把握火势, 疏散人员, 维持火场秩序, 如火势无法把握, 马上拨打“119” 电话, 灾后要爱护火灾现场, 帮忙火灾调查, 照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发生的状况。
六. 重点做好下列防火平安工作:
①定期开展防火巡查、 检查, 准时消退火灾隐患。
②保障疏散通道、 平安出口、 消防车通道畅通。
③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 保障消防设施、 器材以及消防平安标记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 学校对同学进行防火平安训练。 同学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遵守学校的防火平安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物品。
八.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增加防火灭火应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