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男,x年2月5日出生,汉族,xx市xx街道x村人,初中文化程度,x年11月,现为汀田街道汀五村党支部。
x年2月16日以来,夏在汀田街道汀五村党支部支委选举期间,明知自己政审不合格的情况下,向汀五村党支部其他打招呼,要求他们在选票的另选他人栏里填写自己名字,进行拉票选举。
综上所述,夏身为中国,违反规定在党内选举中进行拉票活动。根据《xx市村级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及责任追究办法》第三条第三项之规定,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夏通报批评处理。
汀田街道工委
x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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