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做好20__年秋季学期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根据《关于20__年暑期安排的通知》(苏大办〔20__〕8号)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应按时有序返苏。根据《关于20__年暑期安排的通知》(苏大办〔20__〕8号),全体教职工应于8月27日(星期六)报到,8月28日(星期日)开始正常上班。所有教职工原则上应在返校报到前7天返回苏州大市(跨市通勤人员除外)。教职工返苏途中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二、教职工应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教职工返苏后的健康管理措施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如近期有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苏教职工,应提前向目的地社区及学校主动报备。倡导外省(市、区)或省内有本土疫情设区市旅居史的返苏教职工,抵达后12小时内进行一次落地核酸检测,3天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
三、各单位须做好教职工返校前管理。返校前,各二级单位须全面摸查、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返校前7日的健康状况,尤其是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以及近期行程等信息。各二级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教职工进校白名单管理。
四、严格住校教职工管理。返苏后需返回校内生活居住的教职工,须按校医院最近一次《最新风险等级提醒及人员管控措施》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的教职工可返校入住。返校后应自觉遵守学校防控规定。
20x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