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人:孙 。
被申请人:xx市机械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8500元(2*4250);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其20xx年3月至20xx年9月期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46750元(6*4250);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为40544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6942元;合计47486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9月份工资1656元(138元*12天);
5、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3月至20xx年2月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2月23日正式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具体在公司售后服务部从事维修工作。当时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口头上约定基本工资为每月2400元,出差另外有补贴和津贴(每天50元)。20xx年2月份基本工资增加为每月3000元。在这一年多的工作过程当中,我得到了公司、客户的一致好评。但是20xx年9月初,公司领导突然要求我回去先休息一个星期。可是当我休假回公司以后,公司领导却要我去其他车间工作,工资实行计件,当即被我拒绝了。然而,公司领导却说要么去新岗位工作,要么自己打报告辞职,把我的8月份工资结清就算了。对于公司在未与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突然强行变更我工作岗位的事情,本人感到实在是遗憾和无奈。鉴于公司擅自变更我的工作岗位,加之公司未为我缴纳自20xx年3月入职至20xx年2月期间的社保费以及20xx年3月至20xx年9月的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状况,我已经于20xx年9月13 日书面通知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本着友好和谐处理双方的劳资纠纷的原则,我请公司在接到我报告后及时结清尚未支付的8月份工资(9月底已付)以及2个月工资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给我;以及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应该依法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给我,但是被申请人一直拒绝。
申请人为了维护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向你委申请仲裁,请求依法申请人的上述请求。
此致
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孙
20xx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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