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需要,扩大销售, 品牌(专厅),需重新进行全面装修。经招投标,甲方决定本工程由 承包装修施工。为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和顺利施工,明确双方权责,经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质量、安全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与指导。
二、乙方施工使用的装修材料、配件,均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装修材料均必须使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产品。
三、施工造价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预算外增加工程,需经甲方代表出具施工联系单,签字后,甲方方可认可。
四、乙方施工必须安全用电,规范用电,拉按电源须由商场电工指定的电箱拉按,不得私控乱接,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工材料与器材。
五、装修时,严格禁止在地砖上打墙、钻孔,违者发现一处,扣乙方负责人人民币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施工场地严禁吸烟,违者罚款一人1000元;装修垃圾,乙方必须日做日清,倒在商场经理室指定的位置。
七、乙方必须规范施工,安全施工,严禁野蛮施工,凡在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涉。
八、工程期限:经双方商定,本工程施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施工期限为 天,不得延期,如特殊原因,需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顺延。
九、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总造价以预算一次性核定价为准,增加工程另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本工程总金额 , 作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后付清。垃圾清运费 元,在进场前交商场。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商场总经理执一份,公司工程部存档一份,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发包人或者发包单位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审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发包人在签施工建设合同前应当注意审核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情况,避免合同无效。
乙方(承包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贯彻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现场施工安全目责任协议书,具体责任条款如下:
一、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二、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明确安全责任,需要明确双方的现场管理人员:
1、甲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施工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一个施工工地,会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因此,针对安全生产来说,就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安全责任也应当明确界定,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双方应当做好沟通与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时候双方相互推诿。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4、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四、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录》等有关其他安全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 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 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6、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机关处理。
7、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8、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风险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六、出险理赔责任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订立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于主合同。
九、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 。
工程名称:
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不发生因工程引起的意外停电事故和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在未签订工程质量责任书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专(兼)职安全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
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督促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安全合格证(胸卡)”,做到有据可查。
会同乙方组织现场勘查,开展施工现场环境危险辨识工作,对有可能发生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火灾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场所作业,应将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告知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并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对需经甲方完成相关安全措施、经现场许可方可作业的,而乙方未经甲方现场许可就擅自作业、或超范围作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作业。
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施工措施。
参加施工现场事故调查分析,督促乙方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4、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工程开工必须经过甲方许可,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开工。
乙方在甲方运行中设备上作业或需经甲方完成相关安全措施的作业,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现场许可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始作业。严禁未经甲方现场许可就擅自作业、或超范围作业。
对整个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对需经甲方完成相关安全措施的作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面完成,对未完成相关安全措施,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安全合格证(胸卡)”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身体检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岗,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齐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定期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正确佩带和使用;定期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确保合格、有效。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甲方备案,并组织落实。严格执行《农电检修、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施工项目,应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填写现场勘察记录,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查通过后实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按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或管理办法,落实相应的安全设施。
汽车吊、高空作业车等特种设备、施工机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钢丝绳、滑轮、链条葫芦等小型起重工器具以及电钻等小型电动工器具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我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要求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对建设单位、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建设单位、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和标准,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制度。
5、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一般事故,发生轻伤和一类电网、设备障碍,发生二类电网、设备障碍,被甲方检查发现存在违章行为的。甲方按照民乐电力局下发的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5、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 方:
乙 方:
合同名称: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人身及设备安全,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特签订此承包工程安全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人身安全管理
1、乙方全面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2、甲方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乙方应积极响应参加。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并对检查的问题整改闭环。否则,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进行处罚。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严禁录用有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工。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承包工作,必须提供近期健康证明。
5、乙方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高空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能持证上岗。乙方要如实向甲方上报特殊作业工作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6、乙方必须为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高空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必须提供所购买保险单复印件。
7、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甲方有关配合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并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相关验证资料后,方可工作。
8、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域的所用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安监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审查确认,办理登记手续。凡未经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审查确认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清退出厂。
第二条 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自带施工工具用具,施工用大型电动、气动工具、压力容器、起重挖掘等设备必须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有资质部门检验合格的有效证件,登记备案。
2、乙方配备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符合安全规定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操作使用人员应培训合格。开工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的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状况、现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向工作人员交底,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3、乙方确因工作需要,自已又无法解决的专用工器具,必须向甲方借用的,要另行办理借用协议书。
4、乙方要求甲方配合的工作(如起吊设备等),在双方确认的安全措施中,由乙方管理并负责。
5、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实行合格验收和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作业时,作业者应遵守相关规定,安全责任自负,甲方监督。
第三条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如工作现场附近存在带电、转动、移动设备或有毒有害物质等,甲方应向乙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由乙方做好隔离工作。在发电设备上施工,甲方应做好断电、断水、断汽、防止机械转动、防止有害物质泄漏等安全隔离措施,并向乙方交底。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设备安全的,甲方应将地下设施情况向乙方交底。
2、乙方一经开工,就表示已经确认进入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3、乙方必须做好乙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4、乙方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检修区域和通道进行施工和通行,不得进入甲方发电设备运行区域,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得到甲方当班值长同意。
4、乙方发生人身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第四条 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1、进入甲方厂区施工的乙方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2、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的机动车辆必须保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3、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甲方安监人员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
第五条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人员讲明甲方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
2、乙方人员必须在有甲方人员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双方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3、乙方人员带入电厂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
4、在禁火区动火作业或施工中需要动火工作时,按甲方规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必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5、乙方人员擅自进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点及禁止区域而发生的中毒、窒息等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由此而造成损失者,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安全
1、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置醒目的临时围栏或安全警告提示标识,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2、乙方人员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电厂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
3、乙方人员使用甲方的电源、水源、气源、建筑物等,必须在合同中或相应的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并在甲方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禁止乙方未经允许使用甲方现场电源、水源、气源等到。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4、乙方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甲方公用设施。因妨碍施工需要变动原有设施时,须经甲方有关部门同意。
第七条 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
1、乙方人员应爱护甲方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和移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设施完好。开挖沟槽时应注意保护埋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并在开工前得到甲方有关人员批准。起重、搬动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
2、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开启、关闭甲方运行设备,不得随意接电源、气源泉、水源等。乙方临时使用,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操作范围。
3、乙方从事甲方的设备检修、技术改进、试验等工作,根据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必须执行甲方的工作票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动火工作管理制度等。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工作票的签发和管理工作。
4、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暂时停止乙方施工作业,并以罚款等处理。
5、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提交作业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开工报告,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负责安全。
6、乙方人员的作业安全由乙方负责,工作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乙方进入甲方施工人员30人以上应设专职安全员。乙方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掌握承包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安监部门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罚款、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
第 安全保卫管理
1、乙方进入甲方的施工人员必须经甲方保卫部门登记,发放通行证件。在通行证件有效期内使用,不得转借他用,离厂时交回证件。
2、乙方施工人员应经甲方保卫部门教育,了解甲方的安全保卫要求,不得在甲方厂区及临时生活区做违法、违纪、扰乱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甲方保卫部门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 事故处理
1、乙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乙方主管部门,并同时上报甲方安监部门。
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甲乙双方共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2、由于乙方人员责任,造成的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预留5%的工程合同款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乙方对各种除承担事故调查组认定的责任外,将按以下情况扣除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及其它各种事故,扣除全部预留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及导致非停的一类障碍,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的50%;发生人身轻伤事故、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工器具)损坏及影响机组按计划启动但不构成事故的,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的20%;
2、乙方人员在甲方生产区域内工作,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考核标准,甲方安监部门按照甲方职工违反规程制度的处罚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安监部门汇总各种处罚金额从乙方施工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4、如乙方违反安全施工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本安全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 (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在博树回族乡村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中的安全生产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阆中市滨江路西北段搬迁还房三标段工程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合同内容只涉及甲乙双方在阆中市滨江路西北段搬迁还房三标段工程建设中关于安全生产的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有权按规定对乙方安全业绩、资质进行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
3、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2、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
3、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抢险中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2、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2、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4、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5、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有属于危及安全生产的关键作业时,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6、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按照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7、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按照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8、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保险。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合同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乙双方共同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7、施工期间,需要办理的有关安全的批文或其它手续,乙方必须办理齐全,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按双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管辖地和纠纷解决的方式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生效、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环境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承包风机建筑、安装工程及风机维护检修的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负责的行为,防止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和环境污染等,确保施工现场工作过程的安全和文明,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协议,以资履行。
名称:
地点:
范围:
期限:
一、安全目标
1.1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1.2 控制轻伤,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1.3 杜绝重大工作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1.4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1.5 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 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7 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1.8杜绝群体卫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执行法律、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2.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3 《电力建设文明工作规定及考核办法》
2.4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最新版)》
2.5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2.6 《GB50870-_________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2.7 《GJG348-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志设置》
2.8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9 《GJG-59》检查标准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环境管理例会,对乙方安全环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通报安全文明工作状况,乙方必须准时参加并按要求积极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
3.2 甲方要对乙方进行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宣贯,特别是有关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内容的宣贯。应向乙方明确工作过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环境管理文件资料。
3.3 工作前,甲方应督促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工作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要求,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进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3.4 甲方要依法秉公办事,组织开展所属区域内的安全环境工作,经常性地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环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环境管理与甲方接轨,并处于受控状态。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工作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做出处罚、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场的决定。
3.5 乙方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环境问题,甲方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置,尽量缩小影响,减小损失。
3.6 甲方应贯彻承包工程先订合同、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务。
3.7 乙方发现工程现场存安全隐患,需要相关方整改的,甲方应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消除安全隐患,为乙方提供安全环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执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颁布实施劳动保规、条例、规定、办法等。接受各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监察。执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关安全环境的管理程序,并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4.2 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时,必须经甲方安监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才可承包,并订立本协议。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乙方单位人员进场和中途补员时,须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体检和三级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勒令辞退。乙方需与其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4.3 对本单位所有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甲方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4.4 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发生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不得隐瞒、拖延不报,应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4.5 乙方必须要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 当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工作并提出要求乙方暂停工作的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重新工作。
4.7 乙方工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安全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变更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4.8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消防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
4.9 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统一要求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劳保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4.10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划要求,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工作、环境及设备维护负责。按顺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并及时清理。
五、事故处罚: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考核。
5.1 事故处罚: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类障碍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2 人身伤害:发生人身伤害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3 发生设备二类障碍及异常的处罚如下:
5.3.1 发生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20__元。
5.3.2 发生非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5.3.3 发生人为责任异常,扣罚责任单位800元。
5.4 安全管理
5.4.1 日常考核:
5.4.1.1 发生火险、火情的考核,执行本细则“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2 发生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事件的考核,执行地方门和本细则“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年内首次发现,考核500元,重复发生加倍考核,发生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考核500-1000元。
1)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2) 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3) 高空作业随意抛掷工具和材料;
4) 酒后上班工作;
5) 无票作业、无票操作以及不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度;
6) 氧、乙炔瓶混放、混运;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
8) 巡视检查设备不到位,走捷径
9) 架子搭设不合格,跳板没固定、作业平台无护拦;
10) 停电作业没按规定停电、验电、挂接地线;
11) 操作中监护人员随便离开现场
5.4.2 安全管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500-1000元;
5.4.2 .1 各种安全工器具没按时检验,每台次考核1000元;
5.4.2 .2 工作人员危险点不清或安全措施没全部执行,考核1000元;
5.4.2 .3 本部门、本班组发生不安全事件没有认真进行专题分析,考核1000元;
5.4.2 .4 没按时进行安全活动、没按要求学习上级文件、安全通报,考核1000元;
5.4.2 .5 事故通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单位领导没签署意见,考核500元;
5.4.2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执行,考核1000元;
5.4.2 .7 电缆防火一处不合格,考核500元;
5.4.2 .8 “两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0元;
5.4.2 .9 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试不及格,每人次考核100元;
5.4.2 .10 各种报表、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不及时上报,每次考核500元;
5.4.3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凡发生设备二类及以上障碍、人身伤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门,由部门领导负责立即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不按规定报告者即为隐瞒事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按同等事件给予加倍考核。
5.4.3.1 在对事故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件处理:
1) 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2) 向调查人员出示虚明或提供伪证的;
3) 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5.4.3.2 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发包方(盖章):(甲方) 代 表(签名):
承包方(盖章):(乙方) 代 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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