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3.20”全县综治政法维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推动综治民调工作的落实,4月15日至17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联席办组成专门督查组,对各乡镇和18个县直部门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迅速贯彻了会议精神。全县“3.20”综治政法维稳信访工作会议后,受督查的各乡镇、18个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层层组织召开党委(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村干部会议、小组长会议和村(居)民会议,结合各自实际,专题研究落实,重点部署了综治民调提升、干部接访下访、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措施。
(二)有力开展了综治民调宣传。浪拔湖镇、青树嘴镇、中鱼口乡、乌嘴乡、茅草街镇、武圣宫镇等乡镇将《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张贴在村(居)民家门口、主要交通路口和集中居住地,效果较好。县建设局、县文广局、县畜水局、县工信局等单位加印公开信,做到干部职工人手一份。浪拔湖镇、武圣宫镇、茅草街镇、中鱼口乡、华阁镇、明山头镇、三仙湖镇等乡镇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综治宣传。县公安、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集中印发宣传资料到社区、到村。
(三)积极落实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青树嘴镇、茅草街镇、乌嘴乡、浪拔湖镇、厂窖镇、武圣宫镇等乡镇加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因素排查化解力度,其中青树嘴镇、茅草街镇由党委书记对各村存在的矛盾纠纷逐案分析,落实稳控化解措施,对重点维稳对象落实包案领导上门做稳控工作。乌嘴乡加大对突出问题排查力度,新发现和掌握了一些突出矛盾纠纷。
(四)推动实施了群众工作站建设。大部分乡镇群众工作总站、村级群众工作站建设已经启动。浪拔湖镇群众工作站建设起步早,效果明显。茅草街镇和中鱼口乡的红光村、华阁镇的天然村等村的村级群众工作站推动较快,建设比较规范。武圣宫镇群众工作总站每天都安排了党政领导接待群众,真正做到了“一岗双责”。
(五)部门加强了综治维稳信访建设。调整充实综治维稳信访机构,落实了综治维稳工作责任,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做到了有场地、有人员、有记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县“3.20”综治政法维稳信访工作会议后,虽然各乡镇、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委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问题不少。
(一)信访维稳压力大。如茅草街镇接龙村问题,拓普公司环境污染问题,武圣宫镇联丰村芦苇场权属问题,乌嘴乡牛场垃圾处理污染环境的问题,厂窖镇交通事故处理的问题,南洲镇杨智慧因改制被清退后要求补偿的问题,以及青树嘴镇卜凤英、沈修明的问题等等,稳控和解决的难度都比较大。同时乡镇田土纠纷突出,化解难度明显增大。部门单位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老剧院住户反映危房改造的问题,粮食、商务、供销社、工信、交通等重点涉稳单位的涉军问题,工信局下岗职工的医保问题等。
(二)群众安全感不强。“扳砣子”、地下“六合彩”等问题在部分乡镇还时有活动,如华阁镇群众反映在华红、汀头等村还存在“扳砣子”的现象。对突出治安问题底数不清,个别乡镇连续发生盗窃案件,相关领导和部门还不知情。乡镇和村级治安巡防不到位,大多数乡镇安排了由党政领导带队的治安巡逻队,但效果不好。乡镇党委、政府不重视农村警务室,如中鱼口班嘴桥警务室和青树嘴双闸警务室,投入不够,派出所指导不力,名存实亡。南洲镇九个社区义务治安巡逻还没有组织起来等。
(三)群众工作站建设亟待加强。群众工作站建设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大多数乡镇群众工作总站虽然挂了牌,但是接待场所条件差,也没有安排干部值班,绝大多数村没有建立群众工作站。二是周一“无会日”和周二“群众接待日”落实不好,没有根据群众的实际要求和县里规定动作去做,县直部门安排到村群众工作站的人员基本上没下村。三是乡村两级接待群众流于形式,大多数乡镇没有每天安排党政领导在群众工作总站接待群众,除个别村(社区)外,多数村(社区)群众工作站大门紧闭。
(四)综治宣传力度不够。大多数乡镇在中心集镇挂几条横幅,公路沿线几个村贴几条标语,群众知晓不知晓就不知道了,没有利用电视、短信、宣传车等多种宣传手段。有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不知道综治民调是怎么回事、调查些什么内容,也不知怎么回答。
(五)责任感不强,人员配备不够。不少乡镇工作迟缓,文件、资料还是接到督查通知后临时补印的。县交通局分管领导到市党校学习,局里的综治维稳工作基本停了摆。综治委更名近一年了,但大多数乡镇文件都发错了,综治委下面九个专项工作组没有一个乡镇搞得明白。南洲镇重点整治的文件还是照抄三年前的文件。华阁镇汇报材料从网上下载,里面乡镇的名字也没改。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南洲镇、厂窖镇、乌嘴乡、明山头镇、中鱼口乡、麻河口镇、青树嘴镇、茅草街镇都没有综治专干,靠综治维稳办专职副主任“单打独斗”。
三、下阶段的工作要求
当前,是我县加强综治政法维稳信访工作的关键时期,也是大幅度提升综治民调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的形势严峻,工作任务繁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一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委的部署上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综治民调再宣传再发动。当前,省综治民调正在进行,正是开展宣传发动,提升民调的关键节点。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各种资源,宣传要入户到人,务必做到家喻户晓。
(二)强力推动“事要解决”。要集中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明确包保责任,限期解决。要加大对矛盾纠纷、突出治安问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化解整治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严格落实周一“无会日”、周二“接待群众日”工作制度,做实领导坐班接访、包村干部下访。
(三)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要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对综治政法维稳信访工作认真研究落实,将任务、指标、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责任人。要加大工作保障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人、财、物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特别是要配齐配强综治维稳信访专职工作人员,各乡镇务必保证一名专干。要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促进工作落实。
年月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20xx年3-6月,我委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督查总体情况及成效
(一)周密部署,工作落实有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xx〕292 号)下发后,各省(区、市)对专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进行部署,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清理不合法执法主体45个,规范25290名执法人员资格,其中为15347名执法人员补发证件,调离执法岗位6869人,收回执法证等其他情况3074人;抽查案卷135713份,平均合格率为97%。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在开展专项督查过程中,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各地以开展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深化服务,维护群众权益。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各地简化生育登记程序,部分地区推行网上办证,探索“多证合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重点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帮扶工作;实施“生育关怀”工程,提高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部分地区卫生计生、公安、纪检、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严查侵犯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专项督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对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的必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对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真正把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开展,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不够,自查工作不深入,清理不彻底。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省计划生育条例不熟悉,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上需进一步改进,存在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隐患;三是部分基层地区计划生育执法程序、文书设计及填写不规范,还存在少数不合格案卷。
(三)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适用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整合后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适用问题、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地区差异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部分地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四)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部分地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整合进展较慢,基层计划生育监督机构还未建立,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展开;二是部分地区对计划生育监督职责理解有偏差,存在着重执法轻监督的现象;三是基层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不足,执法监督人员和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抓好专项督查工作。各地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当成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强化分类指导,重点帮助基层,解决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督促地方改正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推动基层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对于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各地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缴纳方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推动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三)加快法律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地方进一步健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制度,解决群众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证明、再生育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群众投诉多、信访量大的地区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抓好关键措施,切实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卫监督发〔20xx〕91号),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资源整合工作,夯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二是积极调动各地做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推动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纳入地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基层评比创建活动。三是加强监督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知识素养,提升执法监督能力,适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形势需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年8月18日
3月27上午,区效能办组织两个督查组,对城区范围内各单位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主要督查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在岗在位情况以及单位的管理情况。现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部分单位仍然没有建立考勤制度,人员来去自由。有的单位即使建立了考勤制度,但是没有专人管理、没有严格执行到位、没有配套的通报制度和奖惩措施,考勤流于形式,签到与不签到一个样,早到与迟到一个样。
二、部分单位仍然没有建立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离岗告示制度和去向告知制度,或对有关制度执行不严,办公室人员、办事群众对工作人员去向不清楚。
三、少数单位对工作人员上班状态管理不严,存在断岗、脱岗、串岗等现象。督查组发现,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出入境窗口无人办公、公路分局业务大厅无人办公、房管局一楼业务大厅有2人不在岗、交通局稽查站无人办公,离岗人员虽经请假或领导安排或业务需要外出,但该岗位无人顶替,业务无人办理,导致断岗。此外,督查组还发现,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计生服务站等单位有个别人员串岗聊天。
请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尽快建立完善考勤制度及相应配套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下一步,区效能办将改变督查方式,不再开展普遍式的明查,而采取随机抽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抓拍视频资料、跟踪调查事实,并视问题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电视曝光乃至党政纪处分。督查的重点内容是公车使用管理情况、公款消费情况、工作人员上班情况。
x年xx月xx日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宿区政办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区城管委办公室安排专人对一月份我区城市管理方面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工作情况
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后,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能切实按照中心城区建设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主动承接职能转移,强化管理职责履行,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精细化程度不高、工作推进不到位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三项机制未落实到位。“一支队伍修到边”养护机制、“一把剪刀修到边”管养机制、“一把扫帚扫到边”环卫保洁机制均未全面落实到位,如黄河南路人行道至建筑物外立面之间动态保洁滞后、幸福南路树穴及绿化带内垃圾杂物较多、项王路等路段道板砖破损维修不及时等。此外还存在一些责任不明晰区域,如花园路两侧绿化带保洁责任不明确,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2、部分区域基础设施失于管护。重点集中在市场商城、商业街区等内部,如宝龙24街、金港花园儿童街等内部区域道路等基础设施破损严重,长期无人管护。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道要创新工作思路,通过考核物业公司、使用维修基金等措施筹措养护费用,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3、公厕日常管理不到位。存在背街后巷公厕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农贸市场内部公厕未按要求开放等问题,属地街道要加大对辖区公厕管理力度,工商分局、商务局要采取措施督促市场管理方强化公厕管理和保洁,区环卫园林局也要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水、电等优惠政策,并强化日常督查,推进公厕管理工作。
4、违建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现有各类违法建设存量较大,分类处置工作相对滞后,城管分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考核,推动属地开展违法建设整治行动,确保新违建零增长、旧违建逐步拆除,并定期汇报整治计划及整治工作进展。各街道办、双庄镇、宿城新区管委会要结合物业小区综合整治提升的契机,加大违建的拆除力度,确保每月有方案、有计划、有集中组织活动。
5、基层城市管理力量不足。城管分局属地大队已划归属地进行管理,但各街道办、管委会、双庄镇的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工作仍未真正开展,车辆等执法装备尚未配备到位。个别大队办公场所简陋,没有罚没仓库,制约了执法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6、交办工作有不按时完成现象。对上级交办、安排的工作,部分单位存在整改不及时、落实情况未及时反馈等问题,如创建优秀管理城市交办的个别问题幸福街道未整改到位,在扫雪除冰工作中,区科技局、区人大办包保路段无人清扫等。
二、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考核情况
根据《20xx年1月份数字城管工作情况通报》,各单位和部门得分如下:
项里街道83.55分,河滨街道75.00分,古城街道61.12分,幸福街道60.09分,城管分局99.61分,环卫局90.26分,住建局72.08分,水务局50.00分,教育局50.00分,其它单位和部门当月无案件,取平均分71.3分。
三、交办工作办理情况
双庄镇:4份交办单共18个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宿支路西外环至南海路段两侧门面房店外店店外堆放杂物未整改到位,靳塘小区周围动态保洁不到位),扣4分。
幸福街道:5份交办单共24个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宿城区东大街一店多招乱贴乱画等问题整治不到位,市府东路北背街餐饮店铺油烟排放设施整治不到位),扣4分。
古城街道:5份交办单共11个问题,1个未整改到位(中豪国际星城门面房前保洁不及时、垃圾箱垃圾外溢),扣2分。
项里街道:4份交办单共13个问题,1个未整改到位(建业路上道路两侧堆放杂物、白色垃圾较多无人清理、店外墙壁小广告较多),扣2分。
河滨街道:2份交办单共3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宿城新区:4份交办单共22个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北海路便民河桥底树人学校东侧有垃圾、两岸绿化带内有蔬菜种植,利民河两侧绿化带内有蔬菜种植),扣4分。
区住建局:2份交办单共2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城管分局:1份交办单共8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得分:双庄镇96分,幸福街道96分,古城街道98分,项里街道98分,宿城新区96分,其他单位100分。
四、月度综合检查情况
本月因筹备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等客观原因,未组织月度综合检查,各单位月度综合检查得分均为100分。
五、加减分
(一)根据市城管办1月19日印发《十二月份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核情况通报》内容,对涉及我区相关责任单位的,对照考核办法予以相应的加减分。
检查优秀的: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南湖路。2、市容市貌管理:平安大道。3、建设(拆迁)工地管理:宿城区体育文化中心建设工地。4、园林绿化管养:成子湖路绿化管养。5、“五小行业”管理:大润发东巷豆乐蜂等3家餐饮酒店单位。6、环卫设施管理:平安大道公厕。
需重点管理的: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运河路。2、市容市貌管理:项王路南侧市交警一大队西侧。3、居住小区管理:金谷盛世康城、富康花苑西区、府苑小区。4、市场商城管理:凤凰菜市场。5、园林绿化管养:黄海路绿化管养。6、水环境管理:古黄河四号桥至通湖大桥段、古黄河二号桥至古楚大桥段。7、“五小”行业管理:永阳大厦东侧邳州擀面皮店。8、环卫设施管理:矿山新村公厕。
加分:住建局加2分。
扣分:项里街道扣2分,幸福街道扣4分,河滨街道扣2分,宿城新区扣2分,工商分局扣2分。
(二)根据上级反馈及区城管办日常督查发现:1、城管分局、四个街道、双庄镇小广告整治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成效显著。2、在扫雪除冰工作中,幸福街道、环卫园林局组织迅速,行动得力。3、区住建局牵头的小区物业整治提升工作总体进展缓慢。对相关单位对照考核办法予以相应的加减分。
加分:幸福街道加2分,古城街道加1分,项里街道加1分,河滨街道加1分,双庄镇加1分,城管分局加1分,环卫园林局加1分。
扣分:住建局扣1分。
六、相关要求
1、督查通报中安排的工作、通报的问题,将列入区城管办重点督查范畴,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区城管委办公室邮箱。
2、近期区城管办将围绕十项重点整治活动、属地城管协管员队伍建立等重点事项进行督查。请各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迅速组织、快速推进十项重点整治活动,务求取得实效,牵头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工作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属地城管协管员队伍要按照目标责任状要求在2月底前全部组建到位。
附:1、违法建设拆除进展情况;
2、一月份综合考核得分及排名情况。
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区领导张辉、王瑞、张以进、汪育才
送: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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