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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纪律检查通报制度(6篇)

来源:小奈知识网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制度

  各县区地震局、高新区管委会地震办:

  依据20xx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安排,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6月底7月初对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上半年防震减灾工作进行抽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的《20xx年防震减灾目标责任书》和《宝鸡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度县区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宝震工办发[20xx]1号)所列20xx年考核内容。

  重点检查:

  1.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落实情况;

  2.应急准备工作及地震安全隐患、农村危房排查工作情况;

  3.县区地震前兆观测台、地震宏观观测网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

  4.县区抗震设防备案管理及《地震小区划》运用情况;

  5.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及县区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6.其他防震减灾日常工作情况。

  二、检查方式

  各县区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书组织自查。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区自查的基础上,将联合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县区上半年防震减灾工作完成情况抽查并查看相关现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半年工作考核检查,要对20xx年上半年防震减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与各单项工作资料一起于7月5日前报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宝鸡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18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制度

  近日,县作风办会同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按照全县正风肃纪“五个三、一个六”的工作要求,对县直单位上班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xx年11月16日下午4时许,县农业局工作人员张伟玲、刘清雨、张颖三人未经请假提前脱岗;20xx年11月17日,县体育局工作人员刘洋在没有单位领导安排其休息,也没向单位领导请假的情况下,正常工作日不在单位上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呆在自己家中休息。

  上述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遵守单位上班工作纪律,擅离工作岗位,违反了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县农业局、体育局虽制定有机关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但在抓作风建设过程中存在执行不力、管理不严的问题。

  11月26日,县纪委监察局责成县农业局、县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张伟玲、刘清雨、张颖、刘洋警告处分;县农业局党委、县体育局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责成县农业局党委、县体育局党支部向县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炼平,县体育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鲁梦龙给予诫勉谈话;对县农业局、县体育局存在作风散漫、纪律松驰的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加以整改。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中共xx县纪委

  xx县监察局

  20xx年11月30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制度

  各作业区及部门:

  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夏季达沃斯年会、“九一八”纪念日以及中秋节、国庆节将至,按照省市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部署,请公司各个作业区高度重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切实保障纪念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员工们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1、 检查生产现场及仓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合理摆放、规范管理的情况;

  2、 检查员工宿舍内各类电器及防火设施的情况;

  3、 检查各个作业区现场办公室、仓库、生产现场、工具箱等设施的防火防盗的情况;

  4、 落实节日期间各个作业区值班人员。

  二、 检查方式:

  1、 各作业区及部门进行自检自查;

  2、 公司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进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3、 各作业区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节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

  三、 领导小组:

  组 长:慈铁忠

  副组长:赵杰

  组 员:闫玉林、张世刚、郑吉发、孔庆超、李克溥、初述庚、李忠、张鹏、赵天宝、刘明昊及各作业区安全员。

  四、 具体安排如下:

  五、有关要求:

  1、以公司总经理慈铁忠为此次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次

  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2、各作业区及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作业区及部

  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针对安全隐患要认真排查,不留死角,全面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公司全体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中秋及国庆节。

  3、各作业区及部门在9月29日前上报《节假日期间值班表》,见附表。

  大连船舶工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年9月18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经县纪委会研究,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及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全县大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但仍有少数单位对工作纪律要求不严,个别同志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尤其是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时有发生,现就近期的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8月22日中午,水利局吴、李、郭、康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2日中午,发改委郭、张、陈与朱集镇郭、丁、程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3日下午,文物旅游局张、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刘志睿早退;

  8月23日下午,国土局苗旷工。

  县纪委将对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的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针对其他违规违纪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理,并于8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处理结果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基地5017)。

  希望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县纪委将建立作风纪律检查台账并与年度反腐倡廉考核挂钩,每通报一人次扣单位0.5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责。年度内单位发生2次或一起2人至4人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情形的,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责令其单位主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年度内单位发生3次或一起5人以上(含5人)违反规定情形的,取消单位年度综合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单位屡次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先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县纪委

  年8月24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制度

  根据岑政办发〔20xx〕7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从8月10日开始,我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对辖区内的矿山、打火机厂、炮竹厂、神纸厂、毛织厂、石材加工厂、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等领域进行全面检查。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单位(企业)112家,发出整改通知书86份,提出安全整改意见258点。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布置落实,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认真吸取“7·23“特大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准确分析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我镇再次强调,全镇各单位、各部门、各厂矿企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克服麻痹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极其重要而又长期艰巨的任务,摆上重要的工作位置,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镇组织了农业、农机、水利、工商、派出所、企业站以及25个村(社区)的干部,由镇三套班子领导带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以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设施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山体滑坡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行动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农机、交通部门重点对在我镇辖区内行驶的农用车进行了大检查,共检查农用车100多台次,其中发现存在有不安全隐患的有5台,违章的有3台,通过检查和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和交通安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车辆技术状态差,如刹车力度不够、灯光不全、部分零件松动、车容较差等;二是存在超载现象;三是驾驶室超座。针对这些现象,我们对技术状态差的车辆要求他们立即调整和紧固,对违章搭人的车辆立即停止其违章行为,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司机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对超载的车辆立即卸货转运,并保证今后不再重犯。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农业、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对农药经营、有剧毒物品的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没有存在治安隐患,管理比较规范。

  (三)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商、派出所等部门针对烟花爆竹经营户,派出人员进行巡查,发现北山路经营烟花爆竹的5户个体户没有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零售许可证》,我们立即责令这5户业主停止经营活动,并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在经营范围内减少烟花爆竹零售业务。此外在十里长街发现2户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店存在无安全警示标志和存放量过多的问题,我们立即对其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民爆器材使用单位的检查,我们共检查了忆恒石场、思孟石场、威龙石场、山心电站等8个单位,发现忆恒石场存在爆破作业人员不足、无爆破器材临时储存仓库等问题,我们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对石化企业、加油站等企业,存在值班人员不够、围墙过低等问题,我们也要求其限期改正。

  (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商部门会同消防部门在8月17、18、19日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超市、家俱市场、酒楼饭店、夜总会、娱乐城等业主进行逐户检查,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作为深入整治的重点,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由消防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

  (五)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山塘水库检查。全镇25个村(社区)干部加强对各有关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巡逻、监测,密切注意地质灾害隐患,对没有安全保障的房屋及早动员其搬迁,预防地质灾害和山体滑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是有铁路、高速路建设中的新挖山体进行细致排查,确保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水利站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山塘水库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了所有水库都在安全水位上运行。

  (六)重点厂矿企业的检查。

  1、打火机厂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对辖区内的洪润、陆剑等火机厂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如下整改要求:①严格按照自治区73号文件精神,通过有资质安全评估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合格后方可生产;②要避开高温期生产;③要落实专人具体抓安全生产。

  2、矿山企业专项检查。我镇安全检查工作组分别对天山石业有限公司、古龙矿业有限公司、南方矿业有限公司、古眉钛铁矿、银河花岗岩矿、中威花岗岩矿、双强化花岗岩矿、忆恒石场等矿山进行检查,对这些矿山提出的主要要求有:1、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注意用电安全;3、要降低采矿点头,注意防止山体滑坡;4、确保排洪道畅通。

  3、毛织、神纸等重点企业专项检查。我镇对光大纸业公司、兴祥毛织厂、顺业针织厂等毛织、神纸厂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①成品堆放过多,通道不畅;②用电线路不规范;我们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

  4、石材加工厂专项检查。对石材工业区的汇通石业公司等石材加工企业,主要提出如下整改意见:①界锯操作室的用电开关没有防护盖;②严格遵守引吊的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学校教育的专项检查。①教育学生不要私自下河游泳;②做好假期值班工作;③注意饭堂饮食安全;④注意做好房屋的维修防护工作。

  此外,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我们还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知识,切实增强群众、企业员工的安全观念,防患于未然。

  xx镇人民政府

  年八月二十八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制度

  银江镇,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区国投公司、区城投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按照《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攀财监[20xx]6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印发〈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攀东委办[20xx]22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8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隶属于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协会和学会、区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

  二、检查内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或套(骗)取、虚列有关支出,未将资金收支等财务活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在法定账目中统一核算或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私存私放财政性资金和其他公款的行为。主要包括:

  1、截留、转移、隐瞒国家和单位的收入,私存私放。

  (1)部门、单位将经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行使执法权应收缴的罚没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转移、隐瞒,私存私放。

  (2)部门、单位将代管的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经营收益全部或部分截留、转移、隐瞒,私存私放。

  (3)将单位取得的其他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转移、隐瞒,私存私放。

  2、部门、单位违反规定取得的收入,私存私放。

  (1)部门、单位利用行使公共权力,通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将违规收取的各项收入在擅自设置的账目内进行会计记录,私存私放。

  (2)或将违规收取的各项收入转移到下属单位、学会、协会、工会帐户存放。

  3、骗取、套取、虚列有关支出,私存私放。

  (1)利用虚假发票或真发票假事项等欺骗手段,违规转出资金,私存私放。

  (2)上级与下级单位或下属实体、相关单位之间相互勾结、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之外,私存私放。

  (3)以虚假会计事项或以重复列支等手段虚列支出,将财政资金等公款转出法定账目之外,私存私放。

  (4)通过伪造会计凭证、撤换并重新编制会计、篡改财务报告等手段,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私存私放。

  4、利用学会、协会和工会帐户私设“小金库”。

  部门、单位未执行批准的预算,未按规定程序、标准、范围,擅自向下属单位、学协会、工会补助或下拨资金并违规开支。

  5、商业贿赂等取得的收入,私存私放。

  部门、单位行使公共权力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违法违规取得的商业贿赂性等收入,在擅自设置的账目内进行会计记录,私存私放。

  6、其他形式的私存私放。

  三、组织领导:

  (一)按照《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攀财监[20xx]6号)文件的要求和《关于印发〈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攀东委办[20xx]22号)文件的精神,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共同承担,区财政局牵头组织。成立由区委、常务副区长赵路任组长,区财政局局长向华、区监察局局长肖春义、区审计局局长代长华、区民政局局长肖学为小组成员的“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各成员单位抽调2名同志组成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财监办。

  (二)“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检查计划,组织检查工作,加强督促,确保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的按时完成。

  四、检查步骤和方式:检查分为自查、重点抽查和整改处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各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隶属于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协会和学会、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和省、市各项制度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边清理检查,边处理整改。于20xx年8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报表报区“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小组。

  (二)重点抽查阶段:自查工作结束后,由区“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区属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三)整改处理阶段:11月底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小组认真做好调查取证,严格区分问题性质的基础上,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依法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 联系人:梁纲

  民政局 东区监察局

  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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