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更加深入扎实开展,20xx年1月6日全县作风建设大会以后,县纪委、县作风办组织对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督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上班纪律执行不严。一是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现象严重。因烟叶生产、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部分单位未能统筹安排好人员值班值守,朱良桥乡、巷子口镇、黄材镇、横市镇、金洲镇、南田坪乡、东湖塘镇等乡镇的政务大厅仅有少数干部在岗,个别乡镇甚至空无一人。二是不能够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喻家坳乡中学、白马桥乡派出所、龙田镇政府、偕乐桥镇政府、偕乐桥中心校、偕乐桥中心小学、枫木桥乡政府、县交运局、县农机局、县供销社、县烟草局、县档案局、中石化分公司等单位有少数干部存在上班睡觉、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双凫铺镇派出所、县三医院少数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资福乡政府、菁华铺乡卫生院、县人社局、县法院、县国资公司等单位有上班迟到现象,县住建局、县环保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没有及时到岗,枫木桥乡卫生院、道林镇卫生院行政人员缺岗,黄材镇财政所个别工作人员接待来访态度傲慢冷漠,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较多。三是关门办公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县征地办、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爱卫办、县环保局等单位均有发现,南田坪乡、县环保局、县征地办还有上班锁门的现象。
2、酒后驾车。共发现2名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分别为坝塘镇水管站工作人员欧烹和县职业中专教师谢中飞。
3、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检查时发现有县机关事务局干部陈放明、县人民医院制剂科主任潘鹏翔、大成桥镇中心校干部潘湘荣、县法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李龙海、菁华铺乡党委副书记钟云华等5人在上班时间有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的行为。
二、处理情况
经过调查核实,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湖南省纪委等五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长沙市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条款,经县纪委会研究,报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就上述问题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对单位存在的关门办公、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等情况和个人未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的行为,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将处理及整改情况报县作风办。
2、欧烹、谢中飞酒后驾车,责成坝塘镇政府、县教育局分别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李龙海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责成县法院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陈放明、潘湘荣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鉴于其二人为改非人员可以从轻考虑,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县教育局分别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钟云华、潘鹏翔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鉴于其二人确为洽谈工作,且未参加娱乐活动,责成菁华铺乡党委、县卫生局分别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后段要求
1、进一步拓宽监管范围。各单位要在认真抓好在职人员管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停薪留职、改非、轮岗等人员的管理,乡镇要延伸到村干部一级,真正做到教育无死角,管理无真空。
2、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县纪委、县作风办将继续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等方式,加强对全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作风办要切实负起责来,把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安排,不断加大自我监管力度,做到抓经常、经常抓。
3、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的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有效措施,务求作风建设取得更大工作实效。
x年xx月xx日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宿区政办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区城管委办公室安排专人对一月份我区城市管理方面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工作情况
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后,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能切实按照中心城区建设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主动承接职能转移,强化管理职责履行,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精细化程度不高、工作推进不到位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三项机制未落实到位。“一支队伍修到边”养护机制、“一把剪刀修到边”管养机制、“一把扫帚扫到边”环卫保洁机制均未全面落实到位,如黄河南路人行道至建筑物外立面之间动态保洁滞后、幸福南路树穴及绿化带内垃圾杂物较多、项王路等路段道板砖破损维修不及时等。此外还存在一些责任不明晰区域,如花园路两侧绿化带保洁责任不明确,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2、部分区域基础设施失于管护。重点集中在市场商城、商业街区等内部,如宝龙24街、金港花园儿童街等内部区域道路等基础设施破损严重,长期无人管护。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道要创新工作思路,通过考核物业公司、使用维修基金等措施筹措养护费用,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3、公厕日常管理不到位。存在背街后巷公厕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农贸市场内部公厕未按要求开放等问题,属地街道要加大对辖区公厕管理力度,工商分局、商务局要采取措施督促市场管理方强化公厕管理和保洁,区环卫园林局也要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水、电等优惠政策,并强化日常督查,推进公厕管理工作。
4、违建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现有各类违法建设存量较大,分类处置工作相对滞后,城管分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考核,推动属地开展违法建设整治行动,确保新违建零增长、旧违建逐步拆除,并定期汇报整治计划及整治工作进展。各街道办、双庄镇、宿城新区管委会要结合物业小区综合整治提升的契机,加大违建的拆除力度,确保每月有方案、有计划、有集中组织活动。
5、基层城市管理力量不足。城管分局属地大队已划归属地进行管理,但各街道办、管委会、双庄镇的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工作仍未真正开展,车辆等执法装备尚未配备到位。个别大队办公场所简陋,没有罚没仓库,制约了执法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6、交办工作有不按时完成现象。对上级交办、安排的工作,部分单位存在整改不及时、落实情况未及时反馈等问题,如创建优秀管理城市交办的个别问题幸福街道未整改到位,在扫雪除冰工作中,区科技局、区人大办包保路段无人清扫等。
二、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考核情况
根据《20xx年1月份数字城管工作情况通报》,各单位和部门得分如下:
项里街道83.55分,河滨街道75.00分,古城街道61.12分,幸福街道60.09分,城管分局99.61分,环卫局90.26分,住建局72.08分,水务局50.00分,教育局50.00分,其它单位和部门当月无案件,取平均分71.3分。
三、交办工作办理情况
双庄镇:4份交办单共18个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宿支路西外环至南海路段两侧门面房店外店店外堆放杂物未整改到位,靳塘小区周围动态保洁不到位),扣4分。
幸福街道:5份交办单共24个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宿城区东大街一店多招乱贴乱画等问题整治不到位,市府东路北背街餐饮店铺油烟排放设施整治不到位),扣4分。
古城街道:5份交办单共11个问题,1个未整改到位(中豪国际星城门面房前保洁不及时、垃圾箱垃圾外溢),扣2分。
项里街道:4份交办单共13个问题,1个未整改到位(建业路上道路两侧堆放杂物、白色垃圾较多无人清理、店外墙壁小广告较多),扣2分。
河滨街道:2份交办单共3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宿城新区:4份交办单共22个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北海路便民河桥底树人学校东侧有垃圾、两岸绿化带内有蔬菜种植,利民河两侧绿化带内有蔬菜种植),扣4分。
区住建局:2份交办单共2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城管分局:1份交办单共8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得分:双庄镇96分,幸福街道96分,古城街道98分,项里街道98分,宿城新区96分,其他单位100分。
四、月度综合检查情况
本月因筹备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等客观原因,未组织月度综合检查,各单位月度综合检查得分均为100分。
五、加减分
(一)根据市城管办1月19日印发《十二月份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核情况通报》内容,对涉及我区相关责任单位的,对照考核办法予以相应的加减分。
检查优秀的: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南湖路。2、市容市貌管理:平安大道。3、建设(拆迁)工地管理:宿城区体育文化中心建设工地。4、园林绿化管养:成子湖路绿化管养。5、“五小行业”管理:大润发东巷豆乐蜂等3家餐饮酒店单位。6、环卫设施管理:平安大道公厕。
需重点管理的: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运河路。2、市容市貌管理:项王路南侧市交警一大队西侧。3、居住小区管理:金谷盛世康城、富康花苑西区、府苑小区。4、市场商城管理:凤凰菜市场。5、园林绿化管养:黄海路绿化管养。6、水环境管理:古黄河四号桥至通湖大桥段、古黄河二号桥至古楚大桥段。7、“五小”行业管理:永阳大厦东侧邳州擀面皮店。8、环卫设施管理:矿山新村公厕。
加分:住建局加2分。
扣分:项里街道扣2分,幸福街道扣4分,河滨街道扣2分,宿城新区扣2分,工商分局扣2分。
(二)根据上级反馈及区城管办日常督查发现:1、城管分局、四个街道、双庄镇小广告整治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成效显著。2、在扫雪除冰工作中,幸福街道、环卫园林局组织迅速,行动得力。3、区住建局牵头的小区物业整治提升工作总体进展缓慢。对相关单位对照考核办法予以相应的加减分。
加分:幸福街道加2分,古城街道加1分,项里街道加1分,河滨街道加1分,双庄镇加1分,城管分局加1分,环卫园林局加1分。
扣分:住建局扣1分。
六、相关要求
1、督查通报中安排的工作、通报的问题,将列入区城管办重点督查范畴,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区城管委办公室邮箱。
2、近期区城管办将围绕十项重点整治活动、属地城管协管员队伍建立等重点事项进行督查。请各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迅速组织、快速推进十项重点整治活动,务求取得实效,牵头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工作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属地城管协管员队伍要按照目标责任状要求在2月底前全部组建到位。
附:1、违法建设拆除进展情况;
2、一月份综合考核得分及排名情况。
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区领导张辉、王瑞、张以进、汪育才
送: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2月10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120xx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xx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了6个市(广州、深圳、茂名、中山、东莞、韶关市)及其下辖8个重点县、区或镇(广州市增城区、海珠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南山区,茂名市高州市,中山市三乡镇,韶关市南城区、始兴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在建施工项目。督查组听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核查了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了实体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和企业安全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督查的各地区市区(县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攻坚方案,结合20xx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如:深圳市把每月的22日确定为工地安全教育日,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组织市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停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南山区还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安全管理专家下工地组织安全教育,计划完成80场,已举办40场;深圳市和南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进行科技攻关,打造智慧工程等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区攻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等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任务,督促全区在建工地各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并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确保增城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稳定可控。中山市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及重点领域的攻坚工作。面对今年“妮妲”台风,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区连夜转移了所有在建工程36000余人至学校、体育场馆等安全场所,保证了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高度重视攻坚工作,没有把攻坚工作作为本地区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只是制定了一个攻坚方案,日常工作仍然停留在常态管理上。
2.受检的部分地区存在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只停留在督促整改上,特别是在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的查处上,缺乏有力度的处罚。
3.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受检地区在建工程数量不断增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导致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监管难以形成全覆盖的局面。
4.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推进缓慢,如广州市海珠区、增城区,茂名市的高州市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二)抽查项目
督查组共抽查21个在建工程项目,对每项受检项目,督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对照检查内容抽查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共发出《建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17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可控,但仍然有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没有从企业层面落实主管部门工作要求,部分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1.部分项目攻坚活动没有完全落地,通过抽查相关资料,发现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攻坚活动开展和资料收集都比较齐全,但在个别工地上抽查时发现,项目部不清楚这个活动,也没有查到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的记录。有些项目的施工企业转发了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等文件,但是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个别项目部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安全检查频率不足,检查范围不全面,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资料未闭合。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开展,代签名现象比较普遍,交底内容缺失工艺标准。
4.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内容比较单一,培训的次数不多,涉及面不广、针对性不强。
5.一线作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如工人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带安全带等。
6.部分项目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电梯井层间封闭设置不到位,个别受检项目的楼层临边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杆拆除过早或设置不足,存在局部区间连结不足情况,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较差等问题。
7.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层间隔离,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外架水平防护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堆放过多材料。
8.起重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比较多,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个别被检企业起重设备台账未按一机一档进行归档整理,部分项目的塔吊使用非原厂的附着装置,起重机械采用的螺栓不满足规范要求,塔机顶升横梁无防脱装置,塔机散料吊斗吊环使用螺纹钢制作,施工升降机起重量限制器、超载保护器装置、吊笼门安全联锁开关、机械锁失效,使用中的部分物料提升机卸料层门未关闭。
9.部分项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分路隔离开关,部分分配电箱内有安装插座的现象,消防水泵的取电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检查项目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督查,督查组发现部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以及现场管理还存在着较多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才能彻底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遏制事故频发势头。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充分认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xx〕33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20xx〕17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xx〕2952号)等要求,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首位”要求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坚实基础。
附件:20xx年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督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2月21日
各区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
为严格履行省、市、区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结合6月18—20日市人口计生委对我区综合治理部门履职情况的督查考核情况以及7月11日全区计划生育调度会的安排部署,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联合区人口计生局于7月23—26日对全区计生综治部门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基础工作:各部门均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专(兼)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安排并且落实;均制定并落实人口计生综合治理专题研究制度,定期督查,考核奖励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年内研究和部署2次以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均将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了本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且考核分值达到5%及以上;均签订了责任书;均开展了两次以上督查,并下发了督查通报,兑现了上年度奖惩;均积极参与配合所在地人口计生工作。
2、部门履责
(1)区委组织部:出台了干部提拔任用计生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且有审核把关台帐资料;在基层评选先进组织时明确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有20xx年10月1日以来实行计生审核的个人和基层组织评选的名册。
(2)区委统战部:出台了关于计生审核把关的规范性文件;建立了20xx年度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工作的计生审核把关台帐资料。
(3)区委宣传部:制订了新闻报道审查及计生免费公益宣传制度;制订了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7月5日下午在政府336会议室组织了由市计生委副主任徐云会同志主讲的人口理论专题学习;制订了宣传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单位考评办法;有计生审核把关台帐。
(4)区工商联:已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已建立计生审核名册台帐;有扶贫助学活动享受优先扶持的名册及发放慰问金清单。
(5)区人民法院:台帐资料已基本完善;“非诉行政案件”20xx年10—12月已受理6起,已结案2起,结案率为33.3%。
(6)公安石鼓分局:派出所20xx年10月1日以来新生儿入户和迁入已婚育龄妇女名册已按月通报; 办理流入人口居住的名册也已分月分乡、街道通报。
(7)工商石鼓分局:台帐资料较规范、完整;对市督查中“新办流动人口营业执照通报名册中缺少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的情况,因此表是全省统一印制的,从20xx年5月起已启用了全省统一的有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内容的新表。
(8)区财政局:台帐资料较规范、完整;所有资金均按规定筹集拨付到位。
(9)区人社局:台帐资料较规范、完整;退休人员信息电子文档已100%通报计生部门,实时通报待电信部门升级后100%通报;对市通报“在办理失业登记时查验计划生育证明不规范,部分登记对象是由劳动保障站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情况,目前均由乡、街计生办出具证明整改到位。
(10)区民政局:台帐资料较完整;对在市督查中“实时通报”率较低的问题,现已100%录入“实时通报”系统,至7月23日,全区应录入信息2161对,已录入2161对;对在市督查中社区换届选举、无候选人计生审核台帐资料的情况,因我区社区要在20xx年进行,因此没有提供资料;对在市督查中未建立落实优惠政策的台帐资料目前已完善。
(11)区卫生局:台帐资料较完整;对在市督查中“实时通报”率较低的问题,因电信部门升级改造,造成民生医院等不能及时录入数据,现正在协处;对在市督查中无落实优惠政策的台帐资料目前已完善。
(1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鼓分局:目前正在查处不按资质销售妊娠药品的案件。
(13)区教文体局:台帐资料较完整、规范;对在市督查中“全区共有初中6所、小学33所、幼儿园39所,目前只有3所中学、14所小学通报了在校学生名册,幼儿园未通报在园学生名册;已通报的学生名册中缺少学生父母联系电话”的情况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属我区管理的初中只有3所、小学27所、幼儿园35所名册已全部通报,只是缺少部分学生父母联系电话,目前正在收集完善。
(14)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台帐资料较完整;对在市督查中“未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电子数据与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实行资源共享”的问题,目前已将此资料共享。
(15)区移民局:因无节余资金,现未落实优惠政策。
(16)区人口计生局:资料台帐比较完善、规范。
二、存在问题
1、台帐资料需进一步完善:工商联未出台关于对计生对象或家庭优先扶持的文件;区教文体局需尽快完善好学生通报中缺少部分学生父母、联系电话等项;药监石鼓分局需进一步规范台帐资料;公安派出所20xx年10月1日以来新生儿入户和迁入已婚育龄妇女名册通报需尽快完善补填父母联系电话。
2、奖励优惠政策需进一步落实到位:区水利农机局(移民局)没有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3、非诉案件执行需进一步加强:区人民法院非诉案件受理和执行缓慢。
4、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加强:目前还没有一个单位在国家、省、市作典型发言或刊物上作经验介绍。
三、工作要求
人口计生省定性考核在即,区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制定具体措施,积极查漏补缺,完善台帐资料,同时严格对照省、市、区考核方案和《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具体要求,重点抓好信息通报、计生审核把关、落实优惠政策的各项工作,确保在省、市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年月日
根据镇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镇效能办从月份开始开展了机关效能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专项督查活动促进了各职能部门的制度建设和行为管理,使干部职工增强了效能意识,提高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改善了服务水平。从抽查的情况看,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有关办、站、所紧盯重点工作不放松,领导带头,全员努力奋战,抓住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按序时顺利完成了所承担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尤其是计划生育、高速征拆、新农村合作医疗、冬种油菜、党政服务等工作成效明显。
2. 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机关各办、站、所都能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行为,严肃责任追究,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和纪律性。如农业办在去向牌上填写了工作人员去向,方便了办事对象。从督查情况看,违反上班工作纪律的情况明显减少。
3. 机关环境进一步美化。各办、站、所都按要求对卫生责任区进行了打扫,改善了办公条件,美化了工作环境。办公室干净了,窗户明亮了,整体环境明显改善。
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 工作松散的情况还存在。少数干部职工八点半还在食堂吃早餐,群众办事要等到八点半后才能找着人,少数机关干部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仍然存在;
2. 内部管理不严。部分办、站、所负责人对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的去向不明。
根据督查的情况,奖罚兑现如下:
1. 3人上班迟到。处理意见:各扣除奖金100元。
2.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各奖励100元。
三、工作建议
要着重增强三种意识:
1. 增强责任意识,从考勤制度入手,以克服该干干不好、会干不思干、能干不愿干的“懒”字为重点,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和责任;
2. 增强制度意识,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3. 增强监督意识,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不能停留在形式上,不能走过场。为此,镇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各办、站、所要进一步提高对效能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扎扎实实推进我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健康发展。下一阶段镇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采取不定期、灵活多样的督查形式,明查暗访,对查实的有悖于效能建设的现象和问题,不仅作为日常监督评价的重要依据,还要根据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对严重破坏效能建设的人和事,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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