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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复合响应逻辑

来源:小奈知识网
 青海社会科学 2019年第1期

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复合响应逻辑

龚小雨 龚举善

摘 要:基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社会情境,依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借助“重写文学史”的文化契机,建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及其制导下的多民族文学史的话题走进当下学术视野。尽管“多民族文学”和“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内涵与外延还存在一定歧义和某些不确定性,但作为学术倡导,它适应国族文化战略设计的总体要求,切合文学历史的整体性筹谋原则,在非一元论思维的基础上体现了历史感与现代性相统合的吁求,并特别凸显了“民族”维度在文学史重述工程中的空间正义能量,因而拥有历史与现实的多重复合响应逻辑。

关键词: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 响应逻辑 文化战略 整体性 非一元论 现代性 民族维度中图分类号:I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2338(2019)01-0177-07

作者简介:龚小雨,女,湖北工程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讲师;龚举善,男,文学博士,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当我们谈论“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时候,意味着它首先是一种关于中华民族文学发展的总体性历史观念。事实表明,中华民族自古就是多民族交融互惠的共同体,并由此决定了中华文学的多民族创作—传播—接受特征。虽然这种特征并非中华文学所独有,也不是今人的偶然发现,而是早已浸润在文学实践及相关的文学史书写过程之中,不过,以下三点仍需突出强调:一是中华民族文学以及由此而来的中华民族文学史“多民族”境遇的客观实在性不容抹煞;二是所谓“多民族”性状在不同历史时空呈现出不同的结构关系,亦即具有时间上的流动性、空间上的变异性和文本上的递增性;三是本文所言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主要指涉“新中国”尤其是新时期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史编撰观念。建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具有历史与现实的多重响应逻辑,并据此拥有了必要的伦理合法性。

一、国族文化战略设计的总体要求

文化兴盛以及由此而来的文化自信,既是一个国家、民族强盛的重要表征,也是一个国家、民族整体复兴的基本内驱力和精神支撑力。权衡作为文化自信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学自信,不仅要看其是否拥有繁荣昌明的现实文学景观,更要审视其是否具有足够的杰作或经典以供建构相应的文学史系统。受“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和现实情境的规约,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应该是也必然是国家民族文化战略总体设计的一部分,它必然也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族文化战略的总体要求。毫无疑问,中华多民族文学、多民族文学史以及包孕其间的多民族文学史观,是中华各民族口头—书面—网络作家、评论家、理论家、文学史家对于相应的多民族社会生活和文学生活的反映、概括和总结。而文学及其自在性历史和建构性历史,依理都是对于相应社会生活和文学生活的反映,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中国少数民族比较诗学体系建构研究(1949-2015)”(16BZW183)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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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换言之,中华多民族文学及其历史建构既源自相应的文学生活,又须超越文学生活、回归文学生活并指导以文学生活为核心的社会文化实践。

“多民族文学史观”的直接目标是建构“多民族文学史”,而“多民族文学史”的建构显然是新中国总体性文化战略设计的有机组成部分。因为,“在新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总体研究的话语系统中,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及其主导下的制度设计和道路选择常常被学者们优先考虑,因而拥有无可争辩的权力话语地位。支撑这种权力话语范型的核心概念主要有:国家利益、政党意识、社会主义等。”[1]

宏观地看,20世纪初的辛亥国族革命和“五四”新文化运动,分别从政治和文化层面开启了从“中国文学史”到“中华文学史”的战略设计之旅,这种战略设计毫无疑义地属于国家民族总体性文化战略的基础性内容,并在此后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述史传统。对此,美国汉学家宇文所安看得很清楚。他说,“20世纪初开始出现于中国的新的叙事型文学史,在另一种基本方式上完全不同于中国以往对文学史的兴趣,也就是说,这些新的叙事性文学史乃是‘中国文学史’。在国家主义的语境中,政府支持新的全国性学校系统和全国性大学系统,文学史书写和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新意识变得紧密相连。”[2]事实表明,新中国成立后,现代国族观念犹如逻各斯红线始终贯穿于中国古代文学史、现代文学史和狭义当代文学史的各种主流版本的编撰过程之中。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因为“教材”终极指归的人类性、意识形态的国族性、知识结构的周延性、话语表达的规范性、接受界面的广泛性、素质培养的基础性,所以常常受到特别关注。尤其是普及型文学史教材的编撰,通常需要比学术专著型文学史书写更为慎重的写作态度,一般不求惊人之语,贵在稳中出新。即使是中小学文史类课本篇目的选定,也应切合国族文化战略上的考量。譬如,自岳飞不再被视为民族英雄后,2017年版初中历史教材就删除了有关汉匈战争以及卫青、霍去病等内容。这与多民族文学史观强调中华文学的多民族性、生态均衡性和多元一体性一脉相承。借此,可望更好地弘扬传统文学的优质基因,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凝聚中华民族的向心力。

用现代国族观念引领民族文学创作和统领文学史写作,其间固然不能排除政治意识形态的考量,但历史传统、民族身份、文学面相、学术逻辑等诸多要素的综合约定力量也不可小视。无论是中国现当代文学史,还是中华文学通史,都必须是也只能是中国各民族文学共生共享的历史。在此,学术的国家化和民族性之间的整合与统一成为新中国特别是新时期尤其是新世纪文学史编撰的最高遵循。茅盾1949年10月为《人民文学》所写发刊词中,提出要“开展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运动,使新民主主义的内容与少数民族的文学形式相结合”[3]。这被认为“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首倡。随后,时任全国文联主席、作协副主席的满族作家老舍相继作了两个报告:《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二次理事会议(扩大)上的报告》(1956)和《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三次理事会(扩大)会议上的报告》(1960),堪称新中国民族文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茅盾和老舍所代言的“国家方案”具有明显的文化象征性和现实指导性。正如吕微所说,“民族文学问题的提出一方面可以满足学术性和民族性的诉求,其背景却是保证国家和政治基本原则的考虑”[4]。此后,中国文学及其历史的编撰工程便在不断修订的“国家方案”的框架下得以延展。

二、文学历史的整体性筹谋

作为一门研究特定时空中的文学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文学史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整体性价值追求,而不可能像文学批评那样专注于具体作家作品或其他相对单一的文学现象。在国族文化战略的规定与推进之下,中华民族文学史特别是中国当代文学史的编撰宜奉行多元共生的整体性述史原则。也就是说,“在整体性上,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是在中华民族文学多元一体的整体性高度上,对中国文学进行历史客观的叙述,再现中国文学‘多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学历史。”[5]

“多民族文学史观”所内含的整体性,大体包括代际整体性、区域整体性、民族整体性、文178

类整体性和学科结构整体性等五个基本层面。其中,除代际整体性主要关涉时间维度外,其他四者均与文学史观及其影响下的文学史书写的空间正义相关。因本文第五部分将专门谈及民族维度问题,这里仅简述代际、区域、文类、学科等四个层面整体性谋划对于中华多民族文学史建构的重要性问题。

首先是代际整体性。文学“代际”的本义是指两代及其以上作家间的影响或传承关系,而广义的文学代际意指某一国家、民族或地区的文学自古至今的发展演变关系及其内在关联脉络。也就是说,中华民族文学通史的代际关系应考虑整个中华民族古代文学、近代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间的接续、变异、发展关系,现代意义上的中华民族文学史的代际关系主要关注清末民初以来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降中华民族文学承前启后、代代相传的继承和创新规律,而狭义的中华民族当代文学史亦即通常所说的“当代文学史”的代际关系则体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围绕革命、建设、改革三大时代主题所展开的全部文学活动的嬗变轨迹。就时间维度的前后接续而言,代际整体性观照不仅仅指涉顺时针式的扫描,也包括必要的也就是事实上的逆时针方向的回视。例如,考察新中国成立后当代文学的代际关系,不仅需要重点梳理通常所说的“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新时期文学、新世纪文学,而且必须兼顾五四文学、延安文学乃至悠远而博大的古代文学传统。一般而言,所选取的文学时段越长,观察视野有可能越发宏观,文学演变的历史线索有可能愈加清晰,其间所主动发掘和客观呈现的文学发生、发展的规律性就可能更为可靠,据此搭建的文学历史平台的整体性和有机性通常也更为鲜明和稳健。

其次是区域整体性。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要点虽然在于“多民族”,但其前提条件是国家版图意识。鉴于此前绝大多数中国文学史实际上是中国大陆文学史的既有事实,现代视域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区域整体性要求将台港澳文学纳入到中国文学史特别是中国近现代文学史的有机构架之中。张炯认为,受王朝正统观念的束缚,此前的中国文学史往往看重国家中心区域的文学而相对忽视了所谓边缘区域的文学。类似的视域缺陷不在少数,如前凉、西凉、北朝文学对于十六国和南北朝文学史的价值,辽、金、西夏文学对于宋代文学史的意义,沦陷区文学、台港澳文学对于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的不可或缺性等等,都亟待客观审视和重新入史。张炯强调,“中国文学历史发展中所表现的多彩多姿,正与多地区文学各具特色分不开。中国文学史著作应该努力描绘出不同时代文学分布的完整地图,从中可以见出文学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探讨所以如此的原因,“前言”中对此也有清从而更深刻地认识文学发展的规律。”[6]陈思和在《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醒认知:“所谓整体性,是当代文学与20世纪前半叶的中国文学,与由于政治原因暂时还分裂成另一个特殊行政区域的台湾地区文学,与殖民化了一个多世纪于今终于回归的香港澳门地区的文“重写文学史”的重要收获之一学,构成一个完整的、难以分割的文学整体现象。”[7]可以认为,便是对于中华文学史区域整体性有限度地恢复。

再次是文类整体性。文类及其附属文体虽然会随着时代发展和生活变异而发生改变,亦即文以代变,但相较于文学题材和表现手法而言又具有相对稳定性。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角度看,文学史的文类观念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原则层次上的虚构文学和非虚构文学。前者高度尊重艺术想象,后者则奉行纪实理念。现有文学史对报告文学、传记文学、游记文学等非虚构性作品的关注明显不足。事实上,就文学创作的本质而言,绝对的虚构或绝对的非虚构都是不存在的,因为任何文学虚构都建基于包括人类主体思想感情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强大客体,任何非虚构文学也都离不开创作主体的选择、提炼、整合与合情合理的艺术想象,它们在叙事伦理上都具备进入文学史的资质。二是媒介层次上的口头文学、书面文学和网络文学。毋庸讳言,就中国当代文学史书写的主流阵营而言,口头文学明显不足,网络文学近乎缺席,这将直接影响到文学史书写的完整性。三是文体层次上的诗歌、散文、小说、剧本等。在这方面,现有文学史的表现相对良好,只是某些文学史在选择各文体入史时所采用的标准不尽相同,因而有可能造成述史体例失调和总体布局失衡。

最后是学科整体性。所谓学科整体性,是指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所内含的将中华文学史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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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相对自足的学科来对待的整体眼光。事实上,中华文学史作为学科建构的整体性,并非文学史观的一厢情愿,而是源自中华民族共同体以及由此而来的中华文学共同体的坚实基础。中华文学史是以文学理论为指导、以文学鉴赏和文学批评为基础的研究中华民族文学的历史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旨在揭示中华文学发展与各时代政治、经济、哲学﹑道德、宗教、艺术诸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各民族文学相互交流﹑影响的特征,界定各时代各区域各民族的重要作家作品以及其他文学现象在文学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文化功能,探寻文学本质、文学创作、文学接受、文学产生发展以及更为具体的文学内容、文学形式、文学思潮、文学流派、文学风格等相承相传、沿革嬗变的规律。这方面,现有文学史对于少数民族文学在整个中华文学史中的地位与作用的研究确实与实际情形存在较大差距,这也正是部分学者极力张扬“多民族”文学史观的逻辑基点。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正视并重视包括当代文学史在内的中华文学史的整体性筹谋时,切不可借同质性整合之名而忽视或抹煞各民族文学的异质性特征。恰恰相反,正是这些貌似异质性的民族文学形态,促成并丰赡了中华文学史璀璨夺目的文化生态星空的色彩。

三、对于一元论思维模式的反拨效应

整体性不等于一元论。这里所说的一元论思维模式,主要有三重指涉:一是政治意识形态一元论,二是线性时间思维一元论,三是汉民族文学一元论。倡导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出发点,正是基于反拨上述三重一元论思维模式的现实需要。

返观20世纪中国文学的传统,“革命的政治内容”总体上享有主导地位。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乃至建设的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文学作为“第二条战线”或“螺丝钉”的社会功能得到彰显,这对中国现当代主流文学史的建构影响至为深远。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意义之一,正在于强调这样一种述史观念——在政治、经济等向度之外,还有地理、民族等相关向度。这客观上拓展了文学史的观照视野,并有可能据此提升具有中国特色的多民族文学史的学术品格。

关于文学史的时空思维问题,如前所述,传统文学史多以线性时间思维为主轴,再佐之以某些代表性作家作品或相关文学思潮和文学流派。而“多民族文学史观”则要求既重视文学史的时间向度,又接纳“民族”等空间参数,因而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对于中华文学史时空正义的价值诉求,并由此部分地达成了对于一元化线性思维模式的矫治功效。

与“多元一体”整体性原则异曲同工的是,非一元论思维尤为珍视“一体多元”的民族涵容性。正是在“一体多元”理念的统摄之下,人们将本已明晰的“中华民族文学”强调为“中华多民族文学”,将“中华民族文学史”凸显为“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这种看似冗余的强调,一方面表明汉民族文学一元论观念的不合时宜,另一方面又显示出学界对于此种陈旧观念的革新意志。事实上,“多民族文学”观念并非始自今日。鲁迅早就计划撰写一部涵盖少数民族文学的《中国文学史》,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愿。1926年下半年,它在厦门大学开设“中国文学史”课程,为此编写了讲义《中国文学史略》。1927年,他又在中山大学开设此课,将讲义易名为《古代汉文学史纲要》。1938年编纂《鲁迅全集》时,编者将之更名为《汉文学史纲要》,此后各版沿用此名。这表明,至少在20世纪20年代,鲁迅便意识到了中国文学以及文学史的多民族身份问题。

不仅如此,文学史研究中的非一元论思维还要求述史者在更为宏阔的认知背景下公平看待民民文学、汉民文学、中外文学之间多元交往交流乃至交融的事实与经验,尤其看重汉民文学之间互补共生的文化特征。惟其如此,才能有效实现中华民族文学及其历史的整体观照的文化愿景。这种文学、文化上的一体多元,与中华思想、文明上的多元一体彼此助益、相互鉴证。正如学者所说,“中华思想是由多种思想逐渐融合而成的,思想资源多样性及其在差异融合中创新发展,是中华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典型特征。”[8]具体而言,新中国56个民族各为一元,它们相互呼应,彼此照应,享有平等的文化地位。同时,就实际情况来看,56个民族之间的文学发展和文化影响又不可能齐头并进、等量均质,于是出现了所谓“中心/边缘”论。准确地说,中华民族文学内180

部的“中心/边缘”区位是相对而言的,它们彼此之间实际上具有不同程度的交叉性与叠加性,间性特征非常明显。在现代学术语境中,人们习惯于将汉民族文学和少数民族文学视为异质同构的两大核心文化单元,以求话语阐释和体系建构上的便利。辩证分析,“有关‘中心’与‘边缘’的理论设想本身只在特定视角中有效,‘边缘’在其内部显然自认为‘中心’,自其视角望去,主流话语所谓的‘中心’才是边缘,这是个双向互动的凝视活动。”[9]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延伸,中华各民族文学之间的多向互动将以更高频率向更深层次持续推进,中华文化的一体多元格局和多元一体魅力将会愈发强劲和明朗。

四、历史感与现代性统合参照的吁求

历史记忆的价值并不限于记忆历史,它常常为现实行动和未来设计提供着种种富有启示性的参照。因而,历史与现实乃至未来之间便拥有着内在沟通的逻辑机理。正因为历史书写相对于历史事实的后发性,其中必然显现或隐含着述史时的“现实”站位,所以,几乎任何后发性的历史书写都比原生性历史本身更具“现代性”。这种现代性,某种程度上说也就是克罗齐“一切真历史“过去只要它在历史上是已知的,就存都是当代史”[10]的意思。柯林伍德也表达过类似的观念:

活在现在之中。”[11]就历史空间的伸缩性而言,文学史的魅力正在于历史感和现代性所构成的“同情之理解”与“理解之同情”间的张力关系。

所谓历史感,主要指文学史撰写立场的在场感、事项的非虚构性和表述的客观性。尽管历史书写应尽可能做到真实、客观,但经由语言、文字、图像或综合性语图反映后的“历史印象”或“历史记忆”已然不是原生性历史事项本身,它已经从生活的存在形式转换为精神遗存式的意识形态。因此,“后人”很难通过意识形态化的第二性乃至第三性的历史书写以抵近历史现场。不仅如此,文学历史自含的“文学性”势必进一步加大理解的游移性和同情的他者性。在此情境之下,人们从文学史中所打捞出的历史记忆即便十分逼真和动人,但终究不是彼时彼地的文学现场,人们所获取的充其量只是文学气场中某些关于历史近似值的感受,亦即历史感。但这已经足够了,因为文学历史中的非虚构毕竟有别于历史文学中的虚构。尽管如此,述史者仍需奉行历史唯物主义姿态,恪守历史逻辑和学术道德,既不能歪曲、颠倒历史,更不容虚构或虚无历史。相较于新中国前三十年随意歪曲和颠倒历史黑白的流弊,后三十年随性虚无历史的做派同样值得警惕。好在相关学者已经提出明确警示:“在文学史书写中,对前三十年文学一概否定,将其批驳得一无是处;对后三十年,尤其是对20世纪80年代文学则极尽溢美之词,称其为文学的黄金时代。事实上,没有前三十年,何来后三十年?”[12]

一般而言,现代性首先是指伴随着社会现代化过程的一种既合规律又合目的的、不可逆转的、持续进步的发展属性,其次是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方法及其必然结果——现代性生活和现代性话语体系。钱中文认为,“所谓现代性,就是促进社会进入现代发展阶段,使社会不断走向科学、进步的一种理性精神、启蒙精神,就是高度发展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就是一种现代意识精神,表现为科学、人道、理性、民主、自由、平等、权利、法制的普遍原则。”[13]这种界说具有中国阐释论的特色,有较高代表性。关于中国的现代性发生,有“晚清”说、“辛亥革命”说、“五四”说、“新中国成立”说等若干界说。但这里似乎很难确认标准答案,因为现代性本身是一种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流动性、渐进化、累积式发展性状,除古代文明长期而深厚的铺垫之外,近现代史上的任何社会进步和文化革新都可能催生新的现代性,而新的现代性又可能推动社会生活系统和文明累积的进一步发展和优化。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既不能“虚无”历史,也要谨防被人为“提拔”的现代性。朱立元在评析美国当代哲学家卡俄纳《从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布莱克威尔出版社1996年版)“前言”的相关阐述时,认为现代性与现代化基本同步,是社会进入现代新阶段的主要标志和现代人的新型合法生活方式。关于中国现代性的发生,他认为开端于20世纪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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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知识性的理论附加于在其影响之下产生的定义民族国家的想象,并且这种现代性的建构使命尚未完成。他进而指出,“现代性是决定中国现代文学史性质的核心,它既是中国文学从古典向现代转型、中国文学史进入现代阶段的决定因素和主要标志,又是贯穿中国现代文学史、决定现代文学的发展方向和基本特点的关键所在。”[14]这是一种既宏观又客观的看法,体现了科学的文学史观应有的历史理性和面向未来的开放眼光。

关于历史与现实、历史感与现代性在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中的连接机制,钱理群为我们提供了恰当的描述。他一方面肯定文学史研究中占首要地位的乃是历史性品格的追求,另一方面又强调当代性才是价值目标所在。“一切历史研究,不论历史学家是否自觉,都必须以‘现实(现在)’为认识的中介,不仅研究主体生活于现实,具有当代意识,而且历史研究的出发点与归宿,都应该以现实为中心,这就是所谓历史研究的‘当代性’。”[15]这意味着,包括多民族文学史在内的历史撰述的目的在于为当今乃至未来提供“多民族共同体”共同参与中华文化建构的重要史鉴。

五、“民族”维度在重写文学史工程中的凸显

文学史及其隐含其后的文学史观,无疑与人类主体的多种态度、文学现象的多向跨度、述史方式的多元角度密切关联,并据此凝聚为各种文学史的多维结构和多样风度。其间,政治风向、经济基元、地理特征、文化思潮、文学流派、文艺运动、传播媒介,抑或作家族属、作品题旨、文体选择、语种差异、风格类型等,都是文学史书写的常规尺度。毫无疑问,“民族”不失为文学史建构活动中多重维度中的重要一维。相对而言,“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文学史观”突出的是统一国家观念,“中华文学史”“中华文学史观”侧重于凸显民族国家的整体形象,而“中华民族文学史”“中华多民族文学史”和“中华民族文学史观”“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则是对于文学史写作“民族”维度的特别强调。

多民族文学史观在“民族”维度上的必要意涵,表现为这样几个层面:一是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的复杂性;二是各民族之间不断交融的历史事实;三是多民族文学共同体的合理合法性;四是设定多民族文学史观是决定多民族文学史的重要前提。返观历史,自1950年开始,至1979年基诺族的认定,新中国对400多个业已公认或有待辨识的民族身份进行了三个阶段的认真识别,最终确认了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56个民族。因为民族识别工作的认同性与过程性,相应的文学形态特别是其中少数民族文学的面貌随之显现出变异性。但无论变异的幅度如何,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中华民族文学共同体理应包括少数民族文学在内,亦即汉民族文学以及其他各少数民族文学,都是中华民族文学共同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我们首先得尊重中华各民族文化的相对独特性与差异性,其次要承认中华文化是56个民族共同创造的人类文明奇观。现在的普遍共识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包括文学在内的汉民族文化在各民族及其文化交往中始终居于主体地位。由此可见,所谓多民族文学史观实质上强调的是少数民族文学与汉民族文学一道公平入史的问题。

就理论主张来看,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入史以保证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完整性问题始终为新中国学界所关注。1961年4月10日,周扬在少数民族文学史讨论会上明确指出:“所有我国少数民族,都是祖国大家庭的成员,对祖国的发展繁荣,都是有贡献的,写文学史不写少数民族是不公平的!大学里讲历史,讲文学史,要讲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学史,否则就是不完整的。”[16]进入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入史有明显进展,但黄修己等仍然认为与应然状态存在较大差距。他就此提出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少数民族的文化都得到发展,有的民族已编写出自己的文学史著作。“对于中华但已出版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著,基本上是汉族的文学史。”[17]进入新世纪,杨义重申,民族的文学整体而言,汉语文学只是部分,尽管是主体部分。只有从整个中华民族和文学总进程出发,才能看清少数民族文学这些部分的位置、功能和意义,也才能真正具有历史深刻性地看清汉语文学的位置、功能和意义。”[18]梁庭望则走进中华文学共同体的逻辑结构内部,将汉族文学的互动共进关系归结为五个层次:互相补充、互相传播、互相吸收、互相借鉴、互相融合。鉴于中182

华民族文学史旨在彰显中华各民族文学关系的对话与均衡亦即民族文学关系的整体性和谐,所以他特别强调:“中国文学史不等于中原文化圈文学史,而应当是以中原文化圈的汉文学为主体的多

[19]

上述三个不同历史区段关于中华文学史的整体性品格的阐述,民族文学有机融合的中华文学史。”

渐进地表明“多民族文学史观”已经成为新中国文学研究的自觉意识,只是实践绩效尚未抵达应然状态。

无论如何,文学史工程中“民族”维度的介入,毕竟有利于揭示中华文学的多民族特性,有利于带动文学史编撰及其研究范式的转换,并且有利于促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集合的增值效应。特别是随着各民族相互交融程度的不断强化,各民族之间原有的界限日趋模糊。朝戈金已经注意到了这种动向:“在全球化浪潮日益高涨的今天,文学的民族属性呈现减弱的趋势。这个趋势的出现,与人类活动半径大幅度增加、全球经济一体化导致的交流更加频繁、移民浪潮空前高涨、占据支配地位的强势文化整合(包括语言同化)效应增强等都有关系。”[20]这或许验证了陈寅恪所说“文化大于种族”的论断,抑或同时表明,歌德早年所期许的“世界文学”的时代正款步走来。不过,面对经济、信息全球化的风潮,固守民族特质和文化多样性的逆全球化力量也在生长,“多民族文学史观”刚好暗合了逆全球化的心声,这有可能部分抵消或有限制衡某些过于草率的非理性全球化冲动。

总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发生于中华多民族共同体以及多民族文学的既有事实、现实情境和知识召唤等多重逻辑的复合型结构规定之中。尽管这一范畴本身还存在着某些不确定性乃至歧义性,但其历史必然性、现实可行性与学理必要性联袂表明,中华民族共同体以及由此而来的中华民族文学共同体是确保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赖以生成的根本前提和坚实基础。因此,认知、倡导并践行包括56个民族在内的中华民族文学史观,设计、建构并推行更具周延性和公正性的中华民族文学史的完形形态,虽任重道远,但恰逢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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