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拜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信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单据。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需具有以下条件:(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和其它组织;(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拜托款关系;(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靠得住资金来源。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需记载以下事项:
(一)说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信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
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
\"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是汇票文句。在实务中,它是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它也是印刷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正面,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确信的金额要求汇票上记载的出票金额必需确信,而且只能以金钱为标的,记载的汇票金额必需按《支付结算方法》附件一的规定来书写。出票金额大写必需与小写金额一致,二者不一致的,单据无效。出票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汇票无效。
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银行,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固然的单据债务人,而是必需经其承兑。在汇票承兑之前的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以后的承兑银行确实是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主债务人。
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单据权利人。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日期必需依照《支付结算方法》附件一的规定书写。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人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丧失流通性,其后手不得再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必需签章,签章必需清楚。
出票人将签发好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后,出票行为即告完成。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许诺付款的行为。所谓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现实地出示汇票,以行使或保全其单据权利的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承兑
提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单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能够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利用,也能够在出票后先利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必需向付款人出示汇票,不然付款人可予以拒绝。而且这种拒绝不具有拒绝承兑的效劳,持票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出票后按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后按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依照规按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许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单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一种单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载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需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
承兑是一种附属单据行为,它以出票行为的成立为前提,承兑行为必需在有效的汇票上进行才能生效;承兑是汇票付款人做出的,表示其于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单据行为;承兑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需依据单据法的规定作成并交付,才能生效;承兑是持票人行使单据权利的一个重要程序,持票人只有在付款人作出承兑后,其付款请求权才能得以确信。
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必需具有以下条件:(一)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拜托款关系;(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靠得住资金;(三)内部治理完善,经其法人授权的银行审定。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定承兑协议。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按期付款的汇票,应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在实务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文句(即\"承兑\"字样)已经印在汇票的正面,如\"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日由本行付款\"等,不必承兑人另行记载,承兑人只需在承兑人签章处签章并在承兑日期栏填明承兑日期即可。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是指单据的持票人在单据的付款期限内向单据付款人提示单据,要求单据付款人偿付单据金额的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应当自汇票到期日起十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应当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应匡算邮程,提早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通过单据互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其提示付款日期以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交单据日为准。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未依照上述规按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仍能够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承兑人或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
付款是指单据付款人在持票人提示付款时按单据上的记载事项向持票人支付单据金额
的行为。
付款是支付单据金额的行为,而且只以支付单据上记载的金额为限,若是是给付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都不组成单据的付款;付款是消灭单据关系的行为,单据一经付款,单据关系得以消灭,单据上的一切债务人均解除其单据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按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按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绝拒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持票人依照《单据法》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单据债务人对以下情形的持票人能够拒绝付款:(一)对不履行约概念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二)以讹诈、偷盗或胁迫等手腕取得单据的持票人;(三)对明知有讹诈、偷盗或胁迫等情形,出于歹意取得单据的持票人;(四)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单据的持票人;(五)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单据法》规定的单据的持票人;(六)对取得背书不持续单据的持票人;(七)符合《单据法》规定的其他抗辩事由。
单据债务人对以下情形不得拒绝付款:(一)与出票人之间有抗辩事由;(二)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有抗辩事由。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往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
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项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商业汇票的第二天起3日内,作成拒绝证明,连同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银行承兑银行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的,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依照天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持票人委托的收款银行的责任,限于依照汇票上记载事项将汇票金额转入持票人帐户。付款人委托的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依照汇票上记载事项从付款人帐户支付汇票金额。
持票人取得付款的,应当在汇票上签收,并将汇票交给付款人。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的,受委托的银行将代收的汇票金额转帐收入持票人帐户,视同签收。
汇票金额为外币的,依照付款日的市场汇价,以人民币支付。但汇票当事人对汇票支付的货币种类还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持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证件。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歹意或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对定日付款、出票后按期付款或见票后按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
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部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银行承兑汇票的追索
追索是指单据持票人在依照单据法的规定请求付款人承兑或付款而被拒绝后向他的前手(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和其它单据债务人)要求归还单据金额、利息和相关费用的行为。
追索权的行使必需在单据法规定的期限内,而且只有在取得拒绝证明时才能行使。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能够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未依照规按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可是,承兑人或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以下事项:(一)被拒绝承兑、付款的单据种类及其要紧记载事项;(二)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三)拒绝承兑、付款的时刻;(四)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
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以下事项:(一)所退单据种类;(二)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三)退票时刻;(四)退票人签章。
其他证明是指:(一)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证明;(二)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三)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劳的文书。
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能够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未依照前款规按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能够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依照规按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补偿责任,可是所补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在规按期限内将通知依照法定地址或约定的地址邮寄的,视为已经发出通知。
持票人能够不依照单据债务人的前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全部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单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单据债务人仍可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行使追索权的追索人取得清偿时或行使再追索权的被追索人取得清偿时,应当交出单据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背书是指在单据反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单据行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将单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将必然的单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就必需以背书的形式来进行。
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
背书是一种单据行为,是单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
背书从按目的能够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单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单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商业汇票均能够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
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需记载以下事项:
(一)被背书人名称;
(二)背书人签章。
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背书时应当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有权利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可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能够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能够行使汇票权利。
单据出票人在单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单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单据,银行不予以受理。
单据背书人在单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本票仅限于在其单据互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单据上的效劳。将汇票的一部份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别离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背书无效。
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单据责任。
背书应当记载在单据的反面或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单据的正面。背书栏不敷背书的,能够利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单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单据和粘单粘贴处签章。若是背书记载在单据的正面,背书无效。因为背书记载在单据正面,将无法确信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仍是承兑行为,仍是保证行为,因此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劳。
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
银行承兑汇票的债务能够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必需由票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担当。保证人对合法取得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可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银行承兑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被保证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保证人应当在银行承兑汇票或粘单上记载以下事项:
(一)说明\"保证\"的字样;
(二)保证人名称和居处;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
(四)保证日期;
(五)保证人签章。
其中,第(一)项、第(五)为保证行为的必需记载事项,保证人在银行承兑汇票或粘单上未记载上列第(二)项的,以保证人的营业场所、居处或常常居住地为保证人居处。保证人在银行承兑汇票或粘单上未记载上列第(三)项的,以出票人或承兑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银行承兑汇票或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四)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阻碍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责任。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清偿银行承兑汇票债务后,能够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汇票承兑申请人必需具有的条件
一、合法的本地企业人或其他组织;
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靠得住资金来源;
3、在我社已开立账户,并有必然的结算业务往来;
4、老实信誉,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
五、不低于汇票票面金额30%的保证金;
六、提供必要的担保。
提交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贷款卡;
3、法定代表人证和资格证;
4、上年末及近期财务报表;
五、《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表》;
六、同意申请承兑的公司董事会决议书;
7、内容真实、格式完备并与银行承兑汇票内容相符的国内商品购销合同正本;
八、提供保证或抵(质)押所需文件及资料;
办理承兑汇票的手续与费用
手续:到我社任一营业网点或向我社客户领导提出申请,经我社核准并签定承兑协议后,即可办理
费用: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万分之五计算,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收,在信誉社承兑时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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