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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来源:小奈知识网
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企业(以下简称企业)HSE管理规范和编制企业HSE管理体系实施程序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企业HSE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10827—89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L 40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SY 5087—93 含硫油气田安全钻井法 SY 5131—87 放射性测井安全防护

SY 5225—1994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SY 5436—1998 石油射孔和井壁取心用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规定 SY 5445—1999 石油机械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SY 5720—1995 司钻安全技术考核规则 SY 5726—1995 石油测井作业安全规程 SY 5727—1995 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要求 SY 5728—1995 滩海石油地震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SY 5737—1995 原油管道输送安全规程 SY 5747—1995 滩海石油建设工程安全规则 SY 5845—93 油田专用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SY 5856—93 油气田带电作业安全规程 SY 5857—93 地震勘探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SY 5868—93 陆上石油地震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SY 5876—93 石油钻井队安全检查规定 SY 5920—94 原油库运行管理规范 SY 5974—94 钻井作业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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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 6023—94 石油井下作业队安全生产检查规定 SY 6037—1997 浅海钻井安全规程 SY 6043—94 钻井设备拆装安全规定

SY 6047—94 沙漠地震队野外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SY 6048—94 电法队野外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SY 6186—1996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 SY 6203—1996 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 SY 6204—1996 滩海测井作业安全规程

SY/T 6228—1996 油气井及修井作业职业安全推荐做法 SY 6278—1997 天然气净化厂安全规范

SY 6309—1997 钻井井场照明、设备颜色、联络信号安全规范 SY 6320—1997 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程 SY 6321—1997 浅海采油与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SY 6348—1998 地质录井作业安全规程 SY 6349—1998 地震勘探钻机作业安全规程

SY 6350—1998 油气田射孔用多级自控安全起爆器安全技术规程 SY 6353—1998 油气田变电所安全管理规程 SY 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 6433—1999 浅海石油作业安全应急计划编制要求 SY 6442—2000 石油钻井井架分级评定规范 SY 6444—2000 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 SY 6456—2000 含硫天然气集气站安全生产规定 SY 6457—2000 含硫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 SH 3024—95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SH 3024—95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HGJ 21—89 化工企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设计规程

Q/SHS 0001.1—200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 Q/SHS 0001.10—2001 管理职能部门HSE实施计划编制指南

《关于转发<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的通知》 中国石化[1999]油技字16号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检查重点和安全检查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 中国石化[1999]安监字18号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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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条例》 中国石化[1999]安字756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环境监测工作条例》 中国石化[2000]安环字8 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石化[1999]安字758号 《关于印发<安全承诺制度>(试行)的通知》 中国石化[2000]安监字6号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要素

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中的关键因素。 3.2 事故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件。 3.3 危害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4 风险

发生特定危害的可能性或发生事件结果的严重性 3.5 风险评价

依照现有的专业经验、评价标准和准则,对危害分析结果做出判断的过程。 3.6 审核

判别管理活动和有关过程是否符合计划安排,这些安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系统地验证企业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方针目标的过程。 3.7 评审

高层管理者对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正式评审。评审包括有关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方针、法规以及因外部条件改变而提出的新目标。 3.8 资源

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设备、技术等。 3.9 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

指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以下简称HSE)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做法、程序、过程和资源等而构成的整体。 3.10不符合

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件;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的行为;与管理体系要求产生的偏差。 3.11 管理者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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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最高领导者任命,在企业内代表最高领导者履行HSE管理职能的人员。 3.12 业主

合同情况下的接受方,即在一定的区域内签订租约,并按租约要求付款的个人、伙伴、公司或团体

3.12 承包商

合同情况下的供方,即由业主或操作者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个人、部门或合作者。 3.13供应商

合同情况下的供方,即为业主或操作者提供原料、材料、设施、设备等供应的个人、部门或合作者。

4 HSE管理体系要素

HSE管理体系由十项要素构成(见图1)。 图1 不断改进的HSE管理体系

这十项要素之间紧密相关,相互渗透,以确保体系的系统性、统一性和规范性。 企业应建立并遵守国家有关HSE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程序。

企业是HSE管理体系实施的主体,企业及二级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依据本标准的要求,明确HSE管理者代表和HSE管理体系组织机构;组建HSE管理委员会和HSE管理部门;明确和落实各级组织和人员的HSE职责。在开展HSE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出简明、适用的《企业HSE管理体系实施程序》。当体系标准和HSE规范没有相关规定时,可选用企业内部合适的企业标准或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各级组织和人员的HSE目标、HSE表现、HSE职责、HSE业绩的考核奖惩制度。 企业应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和层次的HSE培训,将《企业HSE管理体系实施程序》的具体要求传达给全体员工和相关方,企业员工和相关方应贯彻执行。

《企业HSE管理体系实施程序》经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并投入运行。企业应通过审核、评审,实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HSE管理水平。 4.1 领导承诺、方针目标和责任 4.1.1 总则

公司在HSE管理上应有明确的承诺和形成文件的方针目标,高层管理者通过提供资源,通过考核和审核,不断改善公司的HSE业绩。 4.1.2 领导承诺 4.1.2.1 承诺的原则

a) 企业及二级单位的最高管理者是HSE的第一责任人,对HSE应有形成文件的承诺,确保承诺转变为人、财、物的支持,并向员工和社会保证,本单位建立的HSE管理程序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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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各级管理者通过岗位的HSE表率,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不断强化和奖励正确的HSE行为。 c)各级管理者应确保全体员工、承包商和其他有关人员做到信息反馈及时,积极参与到HSE不断改进的过程中。 4.1.2.2承诺要求

a)企业分为五个管理层次提供HSE承诺。依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资源条件,按照合法、可行的原则,向社会和员工提供公开、明确的承诺。

b)企业可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体承诺原则独立向社会和员工提供承诺。各二级单位、三级单位、项目经理部和施工作业队原则上对内提出承诺,当其独立对外组织项目时,经授权可向外提出承诺。 4.1.2.3 承诺的内容

a)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在所有的业务领域对HSE的态度始终如一;

b)企业的各级管理者、每位员工对企业的HSE事务都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HSE表现是企业奖励和聘用员工和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c)HSE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员工健康、不破坏环境; d)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清洁生产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e)向社会公开我们的HSE表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断提高企业的HSE管理水平; f)为保证HSE管理体系的实施和目标的实现,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 4.1.2.4 承诺的形式

a)企业、二级单位的承诺应在各自的HSE管理文件中以书面形式提出;

b)三级单位、项目部和施工作业队独立对外提供承诺时,其承诺应在HSE管理实施计划书或实施程序中以书面形式提出;

c)各级承诺应由相应的最高管理者签字,报上级HSE管理部门备案。 4.1.3 方针目标

4.1.3.1 制定HSE方针目标的要求

a)HSE方针目标由企业最高管理者发布;

b)企业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应满足HSE管理的各项要求; c)与企业其它方针保持一致,并具有同等重要性; d)能够得到各级组织的贯彻和实施; e)公众易于获得;

f)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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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尽可能有效地减少 企业的业务活动对HSE带来的风险和危害;

h)方针目标发布后,由HSE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分解成具体指标,各职能部门应将方针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审核和评审。 4.1.3.2 企业HSE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全员动手,综合治理; 改善环境,保护健康; 科学管理,持续发展。 4.1.3.3 HSE目标

a)通过对员工进行HSE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促进员工的HSE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和专业技能;

b)最大限度地查出隐患,使事故发生率逐年降低;杜绝重大、特大事故;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c)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将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杜绝重大、特大污染事故;

d)通过HSE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努力实现或实现无事故、无污染、无人身伤害,在HSE管理上成为国际一流的企业。 4.1.3.4 企业HSE管理原则

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 4.1.4 责任

a) 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作为HSE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HSE管理体系,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一体化管理;

b) 企业的各级管理者应通过岗位的HSE表率,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不断强化和奖励正确的HSE行为;

c) 企业的各级职能部门应为HSE的管理活动的提供具体的行动支持,并定期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不断完善管理体系。

d) 企业的各级职能部门应定期编制年度HSE管理报告,总结取得的进展并规划将采取的措施; e) 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要建立明确的HSE目标、职责和HSE业绩考核办法,并配置相应的资源。 f) 企业的HSE管理工作应从设计抓起,最高管理者应组织制定设计部门高层管理者和专业设计人员的HSE职责,并建立设计审查保障体系。

g) 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重视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工作,保证资金技术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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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致力于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组织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清洁产品,保护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

4.2 组织机构、职责、资源和文件控制 4.2.1 总则

a)企业应建立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

b)企业应制定严格的培训考核制度,广泛开展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意识和技能; c)企业应有效地控制HSE管理文件,为实施HSE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 4.2.2 组织机构 4.2.2.1 机构设置

企业应设立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委员会(简称HSE管理委员会),HSE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HSE管理部门,负责企业HSE管理的日常工作。企业HSE组织机构见图1。

企业最高管理者

企业管理者代表 企业HSE管理委员会

企业HSE管理部门 二级单位最高管理者 企业相关职能部门

二级单位管理者代表 二级单位HSE管理委员会

二级单位HSE管理部门 二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三级单位HSE领导小组

基层单位HSE领导小组

图1 企业HSE组织机构图

4.2.2.2 企业HSE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局长(企业最高管理者)

副主任:分管HSE副局长(企业管理者代表)

成 员:由企业副总师以上有关领导及勘探、开发、生产、基建、计划、财务、人事、劳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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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督、安全、环保、卫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4.2.3 HSE职责

4.2.3.1 HSE管理委员会职责

a)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HSE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b)负责审定企业HSE方针目标,作出HSE重大决策; c)负责审定年度HSE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d)定期听取阶段或年度HSE管理情况报告,研究解决HSE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e) 决定开展HSE检查的方式、方法、时间和内容。

f)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研究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并及时结案。 4.2.3.2 局长(企业最高管理者)职责

a)企业最高管理者是企业HSE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HSE管理负全面责任;要落实HSE方针,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b)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HSE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要始终把安全生产的方针、原则、政策把握好,研究安全生产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c)明确HSE分管领导(企业管理者代表),在HSE管理事务中代表其行使职权;

d)主持召开HSE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定本企业的HSE方针目标,主持企业HSE管理体系实施程序的管理评审,及时解决企业在HSE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e)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HSE责任制,做到坚持制度;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HSE职责落实情况;

f)审定HSE规划和计划,确定本企业HSE目标。签发HSE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对企业内的重大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要舍得把资金花在隐患治理上,切实保证HSE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g)负责健全HSE管理机构,充实专职HSE管理人员,听取HSE管理汇报,决定HSE管理的重大奖惩; h)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时,到公司汇报制度;

i)执行财政部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j)制定最高管理者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抓好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三同时”,部署工作时HSE工作要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4.2.3.3 党委书记职责

a)对企业贯彻党和国家、公司的HSE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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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协同最高管理者搞好HSE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的宣传教育,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HSE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在HSE管理工作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干部的HSE意识; c)协助最高管理者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隶属单位正职HSE职责落实情况;

d)协同最高管理者总结推广HSE管理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时,要把HSE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e)支持最高管理者关于HSE管理工作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的HSE竞赛活动; f)制定党委书记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4.2.3.4 分管HSE副局长(企业管理者代表)职责

a)负责HSE管理工作,督促主管部门履行其职责,负责组织本企业HSE业绩的考核; b)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HSE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返回安保基金的使用管理;

c)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一级动火; d)协助最高管理者进行HSE管理决策; e) 负责组织HSE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f)定期召开HSE管理工作会议,分析企业HSE动态,组织企业HSE管理体系实施程序的内部审核,及时解决HSE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最高管理者汇报HSE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f)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并到公司汇报; g)制定管理者代表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4.2.3.5 党委副书记职责

a)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司的HSE方针、政策,健全HSE组织机构,配备HSE技术管理干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

b)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系统HSE管理和业绩的考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c)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有关HSE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宣传报道HSE的先进经验、模范事迹和事故通报;

d)制定党委副书记年度HSE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4.2.3.6 勘探、开发副局长职责

a) 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企业勘探、开发系统HSE管理和业绩的考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b)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有关勘探、开发HSE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c)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有关生产职能部门HSE职责履行和各项HSE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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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组织勘探、开发生产职能部门对报公司以上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HSE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e)制定勘探开发副局长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4.2.3.7 设备副局长职责

a)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企业设备系统HSE管理和业绩的考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b)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设备HSE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c) 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动、设备主管部门HSE职责履行和各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d) 负责组织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HSE和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设备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e)制定设备副局长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4.2.3.8 经营副局长职责

a)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系统HSE管理和业绩的考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b)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物资采购、产品销售部门的HSE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c)坚持“五同时”原则,保证物资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d)组织供应、销售系统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供应、销售系统发生上报公司重大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e)组织供应、销售系统的HSE检查,落实供应销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f)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HSE教育和考核工作;

g)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HSE会议,分析HSE动态,及时解决HSE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h)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HSE竞赛活动,总结推广HSE管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i)制定经营副局长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4.2.3.9 人事(劳资、教育)副局长职责

a)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劳资、教育系统HSE管理和业绩的考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b)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HSE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c)负责建立、健全各级HSE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HSE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d)负责审批职工HSE、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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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负责干部HSE业绩的考核工作,并将此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f)制定人事、劳资、教育副局长(副书记)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4.2.3.10 工程(基建)副局长职贵

a)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基建)系统HSE管理和业绩的考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b)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工程(基建)部门的HSE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c)负责落实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HSE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d)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将HSE责任条款纳入施工承包合同; e)组织或参加工程(基建)系统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程(基建)系统发生上报公司重大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f)组织工程(基建)系统的HSE检查,落实工程(基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g)制定工程(基建)副局长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4.2.3.11 财务副局长(总会计师)职责

a)对HSE管理资金的到位负全面责任。对分管系统HSE管理和业绩的考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b)严格执行国家、公司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环境保护治理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c)审查企业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

d)把HSE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e)认真执行公司和企业有关HSE奖惩制度,对违章和事故罚款及时兑现,并落实年度奖励资金; f)制定财务副局长(总会计师)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4.2.3.12 纪委书记职责

a)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b)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企业领导干部的履行HSE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c)对全局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监察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调查组不负责任或有意掩盖事故真象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责任者,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制定纪委书记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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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13 工会主席职责

a)认真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HSE工作中的作用;

b)负责加强对任何单位和个违犯有关HSE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组织工会系统开展HSE宣传,进行舆论监督;

c)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局长关于HSE工作的奖惩; d)组织工会系统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HSE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e)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工会有关人员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抓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f)参与企业有关HSE问题的决策,组织工会有关人员参加HSE检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g)制定工会主席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4.2.3.14 总工程师职责

a)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工艺、技术方面对企业HSE工作负主要责任; b)不断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推广采用HSE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设施(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c)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组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d)组织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编制、审查、制定HSE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审批或制订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e)参加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f)制定总工程师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4.2.3.15 总地质师职责

a)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地质技术方面的HSE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b)组织审查分管范围内有关地质方面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HSE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c)加强HSE技术管理,采用HSE先进技术和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d)在组织新上产能区块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按“三同时”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使之符合HSE要求;

e)参加重大井喷、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分析、鉴定,提出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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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上的改进措施;

f)制定总地质师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4.2.3.16 HSE管理部门职责

a)贯彻执行国家、公司HSE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在HSE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HSE管理工作; b)负责HSE目标的分解和落实;

c)组织企业HSE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修订,对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d)制定HSE管理体系的审核计划,根据具体情况进行HSE内部审核,提出改进意见,并把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副局长汇报;

e)协助管理者代表处理HSE管理体系运行中的各类问题;

f)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设计方案,并参加竣工验收;

g)组织制定企业HSE培训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完成情况;

h)组织制定和下达污染防治计划、限期治理计划和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并检查和落实。

i)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j)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HSE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k)建立健全HSE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单位HSE管理工作,加强HSE基础建设,定期召开HSE工作会议;

l)在HSE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对本企业HSE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奖惩,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HSE竞赛活动,总结交流HSE先进经验,开展HSE技术研究,推广HSE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和方法;

m)会同设备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的监督工作;

n)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HSE管理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到紧急情况有权停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o)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各项HSE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p)负责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管理,提出安保基金的使用计划,对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q)负责交通安全的内部管理,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处理违章人员和内部发生的车辆伤害事故;协助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搞好车辆年审、年检、保险工作和道路交通事故管理; r)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事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公司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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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17 局长办公室职责

a) 贯彻执行国家、公司有关HSE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b) 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HSE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HSE文件、资料; c) 做好HSE会议记录,对HSE主管部门的有关资料,及时组织会签、打印、下发; d) 负责对临时来企业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厂HSE注意事项的教育工作;

e) 负责行政领导干部到关键生产装置进行HSE督导活动的安排和HSE活动信息卡的收集; f) 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HSE工作。

g)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管理工作;向HSE管理委员会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4.2.3.18 党委办公室职责

a)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HSE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b) 对企业贯彻党和国家、公司的HSE管理的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c) 协助行政搞好HSE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HSE意识;

d) 协助行政总结推广HSE管理先进经验,并把HSE工作业绩做为评优的重要内容; e) 负责党群领导干部到关键生产装置进行HSE督导活动的安排和HSE活动信息卡的收集。 f)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向HSE管理委员会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4.2.3.19 工会职责

a) 贯彻国家、总工会和公司有关HSE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b) 加强对企业贯彻HSE方针、政策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HSE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开展HSE的宣传并进行舆论监督,把HSE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c) 协助HSE管理部门搞好HSE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搞好基层HSE建设; d) 参加HSE监督检查,督促隐患的及时整改;

e) 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员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f) 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g) 组织发动工会会员和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的隐患排改活动,积极消除职业危害; h) 教育广大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

i)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向HSE管理委员会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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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情况。

4.2.3.20 团委职责

a) 贯彻党和国家、公司有关HSE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b) 配合行政和党委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HSE宣传教育,组织学习HSE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HSE技能水平;

c) 开展丰富多样的HSE管理的生产竞赛活动,建立青年HSE监督岗; d) 总结推广团员青年有关HSE工作的典型经验。

e)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向HSE管理委员会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4.2.3.21 生产调度部门职责

a)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HSE管理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b)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HSE管理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HSE管理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c)当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或发生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安全环保、生产技术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d)组织协调好投产、停产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运行工作; e)负责企业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f)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公司HSE主管部门报告、汇报;

g)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在HSE管理委员会会议上,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4.2.3.22 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a)贯彻国家、上级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HSE工作;

b)负责机动设备、装置和设施的运行、管理和鉴定,并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c)负责制定和审定机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在制定或审定设备的检修计划时,就应有相应的HSE措施内容,并对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d)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等组织做好HSE教育及施工的管理工作,签定施工、检修合同条款应有HSE责任条款,负责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应有计划地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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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负责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企业主管领导和HSE管理部门汇报;

f)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在HSE管理委员会会议上,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4.2.3.23 计划、财务部门职责

a)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HSE教育费用等资金到位,按规定提取安保基金,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应及时列入计划安排解决;

b)按规定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技术措施、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的经费开支,并认真监督执行;

c)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在HSE管理委员会会议上,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4.2.3.24 企业管理部门职责

a) 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b) 将HSE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坚持标准、严格考核,执行HSE业绩一票否决;

c) 搞好岗位责任制大检查,重点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班组十项制度执行情况,提高员工的HSE意识;

d)督促和推进HSE管理的现代化;

e)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在HSE管理委员会会议上,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4.2.3.25设计部门职责

a)设计部门领导对设计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b)按照“三同时”原则,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HSE方面的技术规范,保证HSE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c)设计审查时,组织安全、环保、消防、卫生等部门参加。 d)负责HSE技术措施的设计工作,确保资金投入。

e)在编写初步设计文件时,应编写职业安全卫生、环保、消防专篇。 f) 在设计时,工艺条件、设备类型、材料等级要满足HSE方面的要求。 g) 对设计项目的安全性负责。

h)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工作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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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向HSE管理委员会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4.2.3.26 工程建设部门职责

a)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和防火设计方案的审查,确保HSE防护和工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 b)负责制定和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环境保护施工措施;

c)负责组织对外来基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资质审查,签订的施工合同应有HSE责任条款,发生事故按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d)负责组织基建系统HSE检查,负责基建工程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e)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在HSE管理委员会会议上,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4.2.3.27 工程技术部门职责

a)编制和修定本系统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并应符合HSE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b)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c)负责组织本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危险区域的划分与确定; d)负责管辖范围内的HSE管理工作。

e)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在HSE管理委员会会议上,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4.2.3.28 人事、劳资、教育部门职责

a)会同HSE管理部门制定HSE培训教育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并组织实施;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HSE教育培训和考核,新入厂人员要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工作岗位;

b)贯彻执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员工进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检查与考核; c)贯彻劳动法,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岗位人员,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和超劳动强度的工作;注意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d)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从定员、素质、技能上保证HSE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

e)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在HSE管理委员会会议上,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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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29 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a)编制的年度物资采购计划应充分考虑全局HSE管理工作的需要,并按企业安全卫生技术、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及时供应所需的安全设备和器材;

b)采购设备、器材(包括消防设备、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健康技术规定,禁止采购不合格的产品;

c)严格执行国务院及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仓库安全、环保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储存、发放和搬运规定。

d)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在HSE管理委员会会议上,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4.2.3.30 卫生防疫部门职责

a)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做好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b)认真做好入厂新工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就业前的体检和工业卫生教育,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负责对员工进行职防教育、现场自救互救教育和考核;

c)对工伤者及时进行抢救治疗,并依据有关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对伤残程度提出鉴定意见; d)对企业工业卫生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e)搞好工业卫生,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生产场所有害物质的定期监测评价,建立健全工业卫生档案,按公司规定上报报表、资料;

d)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在HSE管理委员会会议上,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4.2.3.31公安(保卫)部门职责

a)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放射性和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b)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c)参加HSE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HSE检查工作。

e)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在HSE管理委员会会议上,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4.2.3.32 消防部门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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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工作;

b)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险情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道路畅通;

c)负责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技术训练,组织全体职工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d)负责防火防爆区域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定期检查监督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

e)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中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f)对火险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g)负责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 h)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

i)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在HSE管理委员会会议上,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4.2.3.33 其它部门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企业HSE管理规范的规定,全面落实HSE方针、目标的实施。

b)协同相关部门开展HSE管理工作,按企业HSE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做好与HSE管理体系相关的工作;

c)发现涉及HSE管理的问题,应及时向本企业管理HSE委员会报告,积极提供关于改进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d)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HSE管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管辖范围内HSE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总结、考核、讲评HSE工作;在HSE管理委员会会议上,汇报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情况。

4.2.3.34 基层单位(队、车间)队长(主任)职责 a)对本单位HSE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b)保证国家和公司HSE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队(车间)贯彻执行,把HSE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c)组织制订并实施队(车间)HSE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d)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队(车间)HSE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HSE活动。

e)每周组织一次全队(车间)HSE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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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织开展各项HSE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g)对本队(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h)建立本单位HSE管理网,配备安全工程师、HSE管理技术人员,充分发挥队(车间)和班组HSE人员的作用。

i)建立健全队(车间)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HSE。 4.2.3.35 基层单位HSE管理人员职责

a)基层单位HSE管理人员在队(车间)队长(主任)领导下,负责队(车间)的HSE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工业卫生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HSE管理部门的指导,对班组HSE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HSE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b)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队(车间)有关HSE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c)负责编制队(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d)协助队(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HSE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队(车间)级HSE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e)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HSE活动,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习。

f)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队(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HSE措施。 g)负责队(车间)安全环保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基层队(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h)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i)参加基层队(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j)健全完善HSE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4.2.3.36 班组长职责

a)贯彻执行企业和基层队(车间)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工业卫生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HSE工作。

b)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队(车间)各项HSE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c)组织并参加班组HSE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d)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HSE教育。

e)负责班组HSE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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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f)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环保设施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g)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h)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4.2.3.37 员工岗位职责

a)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员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HSE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工业卫生负直接责任;

b) 严格遵守企业的HSE管理制度及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HSE工作负责; c) 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自觉接受HSE教育培训,增强自身HSE意识及防护能力; d) 上岗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e) 有权拒绝不具备HSE条件的作业任务;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f)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g) 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 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

h)企业员工都应进行HSE承诺,承诺的具体内容、方法、程序参照中国石化[2000]安监字6号《关于印发〈 安全承诺制度〉(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4.2.4 职责考核

a)企业的各级领导、每位员工都负有HSE责任,无论身处何地,都有责任把HSE事务做好。 b)企业应对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的HSE的职责、表现及业绩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c)企业应制定HSE考核制度,通过HSE考核程序的实施,严格考核,逐步提高HSE业绩水平。 4.2.4.1考核原则

a)企业的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应接受HSE职责的考核; b)对HSE职责落实情况应定期检查、考核;

c)部门、员工应有HSE业绩、目标,并将履行情况记录存档,并反馈。 4.2.4.2考核方式

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应分层次建立HSE职责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a)企业各级HSE职责考核工作按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上级考核下级,同级正职考核副职; b)企业分管领导(企业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的考核;

c)考核内容应纳入企业下达的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指标,按HSE职责履行情况,做到奖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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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3内容

HSE考核内容主要包括HSE表现和业绩两个方面,主要内容有: a)各级管理者

1)HSE承诺兑现、目标实现情况;

2)HSE职责的履行情况,尤其是是否认真做好了“四件事”,即“要始终把安全生产的方针、原则、政策把握好,研究HSE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抓好HSE管理工作,尤其负责 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坚持制度,落实层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内的重大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要舍得把资金花在隐患治理上;抓好两个“三同时”, 一个是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的“三同时”,一个是部署工作时, HSE工作要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 b)职能部门

1)HSE职责的履行情况;

2)对所管辖专业履行HSE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情况; 3)对未能认真履行HSE职责,因管理失误造成事故的处理情况。 c)员工

1)HSE职责的履行情况;

2)遵守和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 4.2.4.3 考核奖惩

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的HSE职责考核情况要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并在经济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4.2.5 资源 4.2.5.1 人力资源 a)人力资源配置

1)企业、二级、三级单位应配备专职HSE管理人员: 2)关键生产装置应配备安全工程师;

3)生产要害单位(部位)应设专职安全工程师或HSE管理人员; 4)其他基层单位应设兼职HSE管理人员。 b)能力评价

1)员工的素质及能力要求: ——具备良好的HSE意识;

——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并遵章守纪; ——对各自岗位职责和HSE要素有充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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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具备处理本岗位HSE事务的必备能力; ——经过必要的技术培训,资质证件齐全,持证上岗。 2)需要资格评定人员的范围:

——企业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HSE管理人员;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

——在应急反应中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其它需要进行资格评定的人员。 3)资格控制的要求:

——HSE管理部门、人事劳资部门负责确定资格要求和资格证书的需要范围和程度; ——每年组织一次资格考核或评定,验证各岗位人员所需要的资格。 4)资格评价内容:

——教育背景(受过何种程度教育、毕业院校等); ——培训情况(培训级别、形式和培训质量及效果); ——资历与经验(工作资历、任职资历、技术等级等); ——HSE业绩。 c)培训计划

1)培训计划应在年度HSE工作计划中予以确认;

2)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方法、日程安排、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教师、培训教材及应达到的效果等;

3)培训单位应严格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企业HSE管理部门对年度培训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d)培训内容

1)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领导的HSE培训内容

—— 国家和公司有关HSE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 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 HSE管理标准及相关知识; —— HSE职责。

2)HSE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

—— 国家和公司有关HSE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 国家、行业、企业有关HSE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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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SE管理标准及相关知识; —— 专业技术知识;

—— 事故案例和应急处理知识。

3)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三级单位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内容

—— 国家有关HSE 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HSE管理制度; —— 本部门、本岗位的HSE职责; —— HSE管理标准及相关知识; —— 事故案例和应急处理知识。 4)班组长的培训内容

—— 有关HSE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 HSE管理标准及相关知识; —— 专业技术知识; —— 基层队HSE实施程序; ——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企业员工培训内容

—— 国家、地方政府有关HSE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公司的HSE管理 制度;

—— 企业的安全生产概况、安全生产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 —— HSE基础管理知识和HSE专业技术知识; —— HSE管理标准及相关知识; —— 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 —— 基层队HSE实施程序; ——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培训机构要求

1) HSE培训机构应由公司批准认可;

2) 培训机构应具备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并经公司批准认可;

3)培训师资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并取得公司HSE内审员资质; 3) 培训教材应经公司审查认可;

4)赴国外及国内反承包施工人员的培训计划、考核和发证,应经所在企业的HSE管理部门审核,报公司HSE管理部门审批,其它岗位HSE培训按公司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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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培训考核与发证

1)由公司考核、发证的人员范围: ——企业及二级单位领导;

——企业及二级单位HSE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所有管理人员; ——关键装置安全工程师;

——赴国外及国内反承包施工人员。 2) 企业考核发证的范围: ——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

——各单位的HSE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生产及辅助生产单位的岗位操作人员。 3)由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发证的人员范围:

特种作业人员应由政府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发证,具体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g)培训档案与记录

企业对员工进行的各种HSE培训,应按要求建立HSE培训记录和档案: 1) HSE培训计划;

2) HSE培训考核记录(包括试卷); 3) HSE培训考核后取得的资格证书的记录; 4) 新职工三级HSE教育档案;

5) 领导干部HSE管理资格培训考核档案; 6)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档案;

7) HSE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及进修学习档案; 8) 承包商的HSE教育档案;

9) 培训、实习人员的HSE教育档案。 h)外来人员的HSE教育

1)外来人员的范围: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外来学习(参观)人员。 2)外来人员HSE教育的内容:

——企业和本单位有关的HSE制度、规定; ——本单位生产、工艺特点;

——现场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 4.2.5.2 财力资源

企业应优先安排用于HSE方面的资金,确保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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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资金来源

企业用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资金来源有: 1)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2) 劳动保护经费; 3) 安全生产保证基金; 4)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5) 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设施专项资金。 b)资金用途

1) 安全卫生、环保设施与装备;

2) 安全卫生环保技术与产品的开发应用; 3) “三废”的综合治理; 4) 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5)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 HSE教育培训及HSE技术管理活动; 7) HSE先进单位和HSE先进个人的奖励; 8)HSE管理体系的实施等。 c)管理使用

1)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销售收入的5‰提取,由HSE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使用, 财务部门负责提取、记帐和财务监督;

2)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3)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缴纳、返回和安全设施装备费、事故隐患整改费、安全教育费、安全奖励费的使用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 法》、《返回企业安保基金分配三项费用的规定》的要求执行。

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补助费、安全技术产品开发补助费、安全技术科学研究费的申请按公司的有关立项申报程序办理。

5)自然灾害及重大事故赔偿费的理赔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自然灾害及事故损失赔偿细则》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6)企业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7)企业计划、财务部门应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缴纳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优先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环境保护技术措施项目的投资计 划。 d)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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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有关部门应保证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资金的合理支出、足额投入和专款专用,由审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计。

2)企业HSE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应对HSE的投资的项目进行效能监察,保证HSE 资金的投资效果。 4.2.5.3 物力资源

a)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保证HSE管理体系运行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保证抢险救灾、隐患治理等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b)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应按规定的HSE职责,对配备的物力资源进行归口管理,并负责定期检查维护。

c)企业HSE工作所需的物力资源: 1) 安全、卫生、消防、环保设施; 2) 安全、卫生、环境检测仪器; 3) 安全、卫生防护器材; 4) 抢险救灾物质; 5)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 教育办公设施; 7) 通讯器材和交通工具; 8) 保健食品及清凉饮料。 4.2.6 信息交流

4.2.6.1 HSE管理信息的主要范围 a)外部信息

1)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HSE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指令等; 2)国内外HSE科技成果及信息;

3)承包商、合作者、用户、社区、公众团体和居民的有关HSE的意见和要求等。 b)内部信息

1)HSE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信息; 2)企业内部标准、规定和制度; 3)有关HSE基础数据; 4)有关HSE管理的情况反映。

4.2.6.2 信息网络:企业应建立HSE信息网络,负责HSE信息的管理与交流,收集整理来自各方面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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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3 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企业有关HSE管理的信息实行由基层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并逐级审查上报的办法,由企业HSE管理部门统一向企业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2.6.4 信息的传达:企业对内外部的HSE管理信息,根据需要实行逐级向下传达,必要时可传达到每个岗位员工,并确保传达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4.2.6.5企业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由企业HSE管理部门负责沟通,各部门收集到的HSE信息应及时报HSE管理部门,HSE管理部门接到的信息要立即传达到相关部门。 4.2.6.6 信息交流方式: a)电话汇报、通知; b)书面报告、指令; c)会议交流、日常联络; d)公文、传真; e)计算机网络。 4.2.7 文件控制 4.2.7.1 控制范围

为了保证HSE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现场使用文件的适宜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应建立和保持如下内容的文件资料:

a)国家、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和企业相关制度、规定; b)HSE管理体系文件;

c)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与年度报告; d) 职能管理部门的HSE职责实施计划; e) 基层队HSE实施程序; f) HSE会议记录;

g) HSE工作考核与奖惩实施办法和考核记录; h) 培训考核记录;

i) 风险评价报告、调查评估报告、调研立项报告; j) 隐患整改通知书、反馈表;

k) 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评估和考核材料;

l)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卫生消防环境篇的设计审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 m) 新建、改建、扩建装置的开车投料总体方案;

n) 安全卫生设施、三废处理装置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o) 各类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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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大机组及关键操作的安全操作规程;

r) 特种危险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s) 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t) 变更管理的有关资料; u) 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

v) 各种检查监督活动形成的检查报告、监测报告、监察报告、整改通知等; w)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技术报告; x) 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y) HSE管理体系内部和注册审核及评审报告; z)各类报表等。 4.2.7.2 文件发放

a)文件发放范围由文件审批人确定,按发放范围进行发放; b)文件领取时,必须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名; c)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4.2.7.3 文件修订

文件在运行过程中,若发现内容与国家、公司规定要求及实际工作不相符合时,应由文件使用人或文件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向文件管理部门提交“文件变更申请单”,按文件变更管理的要求及时修订;

4.2.7.4 文件管理

a)文件经编制、审核、批准后,文件原稿应交文件管理员进行登记建档;存入软盘的文件也由文件管理员进行归档标识,所有存入软盘的文件均应有备份;

b)文件管理员应进行分类、标识、编目、整理、装订、贮存、保管归档,并做好防火、防潮、防虫、防盗、防软件病毒等工作;

c)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经文件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文件。借阅者应在指定的日期归还文件,到期不归还者由文件管理员督促收回; d)需保密的有关文件、资料,应按文件保密制度执行;

e)文件管理员在每次HSE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前,应全面检查各类在用文件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3 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 4.3.1 总则

风险评价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是所有HSE要素的基础。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应不间断地组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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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评价工作,识别与业务活动有关的危害、影响和隐患,并对它们进行科学的评价分析,确定最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最大范围,采取有效或适当的控制措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4.3.2 风险评价

a)企业主管领导应直接负责并制定风险评价管理程序,每隔一定时间或发生重大变更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价。

b)企业应鼓励职工参与危害和影响的确定,共同做好风险评价和预防控制工作;风险评价程序见图2。

明确评价对象、选择科学的风险评价方法和程序 危害和影响的确定 选择相应的判别准则

评价危害和影响 记录重要危害和影响 建立详细目标和量化指标 确定和评价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报告

实施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图2 风险评价程序 4.3.2.1 明确评价对象、选择风险评价方法

企业应根据HSE管理工作的需要,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对象,并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规定的要求和评价的目的,确定科学、适用的评价方法和程序,进行风险(预)评价,判定风险等级,确定危害和影响。 4.3.2.2 危害和影响确定

a)直属企业应系统地确定生产经营活动、产品、运输及售后服务中危害和影响的全过程,并应考虑到:

1)规划、设计、建设、投产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的工作环境及操作条件。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包括: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缺陷; ----设备失效;

----气候、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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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生产操作规程; ----违反安全规程;

----人为因素,包括违反HSE管理体系要求;

4)在敏感地区水域活动作业因物料泄漏导致重大污染的事故。 5)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

6)以往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b)公司应鼓励全员参与危害和影响的确定。

c)进行评价和风险管理时,应考虑所评价项目的优先顺序。 4.3.2.3 选择相应的判别准则

a)判别准则表述了与HSE管理活动、装置(设备)运行、作业环境(工作条件)有关的HSE控制目标,是确定危害及其影响的判别依据。 b) 风险评价可选用的判别准则:

1) 国家有关HSE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 行业的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3) 企业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

4) 合同书、任务书、企业目标中规定的内容; 5) 国际通用的其他评价判别标准。 4.3.2.4 评价危害和影响

a)企业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危害和影响的情况以及风险评价的目的,选择适用的风险评价技术、方法和程序,确定危害和影响的范围、程度和等级;

b) 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同时考虑对下列因素的危害和影响: 1)人; 2)环境; 3)财产。 c)风险评价应:

1)包括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影响;

2)强调人与物两方面因素导致的影响和风险; 3)考虑来自与风险区直接有关的人员的意见; 4)由具有资格和能力的人员来实施; 5)定期进行。

d)在进行安全卫生评价时,应将下列重要因素纳入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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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灾和爆炸; 2)冲击与撞击; 3)中毒、窒息与触电;

4)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环境; 5)人机工程因素; 6)设备的腐蚀; 7) 有害物料的泄漏;

8)装置、罐区、设备的平面布置; 9)工艺控制指标。 e) 安全评价程序 1) 确定评价范围;

2)明确评价目的和实现的目标; 3)组成评价组;

4)制定评价计划,内容应包括: ——搜集信息、资料; ——选择评价方法; ——编制评价程序; ——安排评价日程 5)实施风险评价; f)环境因素评价

1)环境因素的确定范围 ——生产工艺; ——维修保养;

——检验、分析、检测设施; ——原材料、半成品的采购; ——设备更新;

——产品运输、贮存、使用和服务等;

——废弃物的处理、贮存、处置和利用。 2)环境因素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确定和评价环境因素: ——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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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 ——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时。 3)判定重要环境因素的依据

评价重要环境因素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

——有关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环境影响的范围; ——环境影响的程度大小; ——环境影响的持续时间;

——社会和公众的关注程度和环境敏感点。 4)环境目标、指标的制定

企业应建立环境目标和指标,在建立环境目标、指标时,应考虑重要环境因素、可选技术方案、资金、运行和经营要求,同时要符合公司的HSE管理方针与目标。 5)环境目标的实施方案

企业应制定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有关职能部门在实施环境目标、指标时的职责,实现环境目标、指标的实施方法和时间表。 4.3.2.5 记录重要危害和影响

企业应将已确定的显著危害和影响形成风险评价文件,并提出针对性的风险削减控制措施。评价文件的内容应包括:

1) 固有危险性即工程危险性分析。 2) 定性评价和状态分析。 3) 定量评价和能级分析。 4) 工业卫生和环境影响分析。 5) 灾害影响及扩散分析。 6) 工艺危险及可操作性的分析。 7) 事故成因及规律分析。 8) 事故及灾害损失分析。

9) 风险削减措施及控制要求。 4.3.2.6 建立详细目标和量化指标

a)企业应建立适当、具体的风险评价目标和量化指标。这些目标与量化指标应根据企业的方针、目标、风险管理要求、生产及商业的需要而制定,并且是可验证的、现实的和可实现的。 b)作为风险评价的后续工作,企业应制定有关HSE关键性的管理活动和任务的量化指标,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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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在生产活动中是具体可行的。企业还应定期评审这些指标的连续性和适用性。 4.3.2.7确定和评价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风险削减措施以减少危害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性。 a)风险削减措施的内容 1)预防事故的措施; 2)控制事故的措施;

3)降低事故长期和短期影响的措施。 b)风险削减计划

风险削减和控制应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在制定风险削减计划时,应明确以下内容: 1)确定风险削减和控制的负责人; 2)确定和落实资源;

3)风险削减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 4)时间安排(何时完成风险削减);

5)风险削减和控制的效果及应达到的预期目标、如何进行检查和考核。 c)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的要求

1)积极预防事故、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一般采用以下三种对策:

——技术对策:即对某一项工程项目、生产建设、设备设计、工艺操作、设施维修等采用技术措施,实现生产的本质安全。

——教育对策: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每位员工的HSE意识和操作技能。 ——管理对策:从HSE管理技术、管理方法上最大限度地满足HSE管理体系的需要,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控制事故,限制事故发生的范围和时间。

——微观控制,即以具体的危害为对象,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实施对风险的控制。 ——宏观控制,即从整体上制定控制策略和方案,对风险实施综合控制。 3)降低事故中、短期影响。

控制和风险削减措施一旦失败,必须及时实施应急反应计划,以便使事故损失降低到尽可能小的范围,降低事故中、短期的影响。应急反应计划的制定及实施见10.2。 4.3.2.8编制风险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 ——评价的目的、范围; ——评价的依据; ——评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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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4.3.2.9 实施选定的风险削减措施。 4.3.3 隐患治理

4.3.3.1 事故隐患的范围

a)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b)可能导致事故的装置、设施隐患。 c)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 d)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因素或隐患。 4.3.3.2 隐患评估 a)自评

企业应按HSE有关标准,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对隐患进行自评,自评后的隐患应建立完整、齐全的档案资料,并报送上级HSE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其内容包括: 1)评估报告; 2)评审意见; 3)技术结论; 4)隐患治理方案; 5)整改进度和责任人; 6)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b)复查与评估

1)企业HSE管理部门应根据自评结果进行复查。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编制 出年度隐患项目治理计划表并列入年度综合计划。其中重大隐患治理项目需经HSE管理者代表批准后, 报公司HSE管理部门审查并组织实施。

2)公司HSE管理部门对上报的隐患治理计划进行初步审查。根据隐患治理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对隐患治理计划进行评估,编制出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结论。 4.3.3.3 隐患治理

a)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对事故隐患应做到心中有数,并亲自组织隐患治理工作。

b)隐患评估与分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计划编制程序、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验收、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资金的补助等有关规定,按中国石化[1999]467号文件中《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c)企业应根据公司《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工作规定》,制定本企业的《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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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细则》。

4.3.3.4 隐患治理的考核

a) 建立隐患治理工作的考核制度,对相关单位、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的隐患治理责任进行考核。 b) 建立重大隐患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制度,对隐患项目的完成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确保隐患按计划完成,保证隐患治理费用能够专款专用。 c) 组织对已完成的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实际效能的验证考核。 4.4 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 4.4.1 总则

承包商和供应商及相关方对企业的HSE业绩十分重要,应评估他们的HSE表现,对供应商的产品和售后服务应进行验证,确保其符合企业的HSE管理规定和要求。 4.4.2 承包商管理

4.4.2.1 资格预审(预认证)

企业项目主管部门应负责制定和实施承包商的预认证计划。 a)制定预认证计划,其内容应包括: 1)确定预审的范围 ----承包商的资质证书;

----承包商的HSE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 ----承包商以往的业绩和表现。

2) 明确承包商预认证的责任部门和参与职能部门。 3)规定承包商预认证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4)确定承包商预认证的具体内容。 ----承包商的经营范围和工程能力; ----承包商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的素质; ----承包商的HSE保障体系和HSE管理措施; ----承包商的HSE业绩和表现;

----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和现场HSE管理员的上岗证件; ——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持证情况; ----承包商转包、分包队伍的安全资质。 b)建立企业认可的承包商名册和相关文件资料。

1)承包商的一般资料。包括承包商公司的名称、法人、地理位置、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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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包商的经营情况。包括承包商的资信情况、服务范围、注册资金、经营业绩、工作类型、工程能力情况。

3)承包商的过去3年以来的HSE表现。

4)承包商的HSE管理情况。包括HSE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对承包项目采取的劳 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情况,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等。 c)检查承包商的预认证资料,确认符合企业HSE要求的承包商 4.4.2.2 承包商的选择

a)企业项目主管部门和HSE管理部门在确定了工程项目及其风险后,应在其招标通知书中提出以下HSE要求:

1)HSE管理组织、HSE负责人、现场HSE 负责人、现场HSE管理员; 2)HSE管理制度及保障体系;

3)施工人员的文化、技能及具备的HSE知识水平;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 5)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 6)所用施工机具的安全卫生状况

7)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和企业HSE要求的承诺; 8)针对工程项目风险所采取的HSE管理措施; 9)需企业提供的施工条件和HSE措施。

b)承包商在接到招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通知书中的有关HSE要求,编制HSE管理实施程序; c)企业HSE管理部门应参加项目主管部门召开的承包商预投标会议,检查承包商编制的HSE管理实施程序是否满足企业提出的HSE要求,如达不到要求,则予以否决。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检查承包商是否按业主的要求进行HSE培训,验证其员工是否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技能; 2) 检查承包商是否具有与业主相符合的HSE管理准则及标准; 3)检查所有的合同是否满足国家、公司及企业的HSE要求;

d)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在与中标承包商签定合同时,应审查合同书是否包括了以下HSE内容: 1)遵守公司和企业HSE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服从企业的HSE管理;

2)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持设备完好; 3)根据国家、公司和企业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HSE教育培训; 4)根据国家、公司和企业的HSE要求,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人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护具;

5)制定工程项目的HSE实施程序,并交企业主管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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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事故的责任; 7)明确对转包、分包队伍的HSE责任。 4.4.2.3 开工前的准备

a)承包商应在项目开工前应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员工学习企业的HSE管理管理规定;

2) 全员参加企业组织的入厂HSE教育和作业前HSE教育 3)与企业HSE管理部门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安全协议书;

4)办理人员入厂证、车辆入厂证、作业许可证、机动车特别通行证; 5)了解业企业HSE管理体系的有关政策,熟悉企业安全管理程序; 6) 检查、维修所用的车辆、设备、机具,满足企业的HSE要求; 7)配备符合现场要求的安全、环保设备(设施); 8)制定和落实防止伤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具体措施;

9) 了解具体的工作内容,熟悉装置设备的安全要求,了解周围环境和作业对象的潜在 危险和应急措施,确定具体的工作位置; 10)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11) 编制工程项目HSE实施程序,交企业HSE管理部门审查。 b)企业在项目开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 组织HSE教育培训

项目开工前,企业工程管理部门、HSE管理部门、相关基层单位应向承包商介绍与工艺装置、工程项目有关的概况和危害,对承包商的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作业前的HSE教育并进行考试。 ——入厂前的HSE教育由企业HSE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教育内容为: 公司、企业和生产厂有关的HSE制度、规定;生产厂HSE特点及要求;与施工有关的生产车间的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针对生产企业特点提出的施工安全要求。

——作业前的HSE教育由相关生产车间和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教育内容为:作业单元和作业对象的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作业中应遵守的HSE规定;易发生 泄漏、跑冒、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范措施;生产装置的消防、报警和救护 设施;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的方法; 2) 签定安全承诺书和安全协议书

企业HSE管理部门应在承包商施工人员考试合格后,与每一个施工人员签定《安全承诺书》,与承包商签定《安全协议书》。

3) 办理人员、车辆入厂证和作业许可证

——企业公安保卫部门应按施工合同书的要求,为经HSE教育合格的承包商施工人员办理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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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期限和作业地点的的人员入厂证;

——企业公安保卫部门应为承包商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办理注明有效期限、 行使路线、停放地点的车辆特别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

——企业HSE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应按规定的审批程序,为进入厂区施工的承包商办理作业许可证,其他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有关作 业许可证制度执行。

4) 安排HSE管理人员和作业监护人

企业基层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安排责任心强、熟悉生产工艺和应急处理程序的人员担负工程项目的监督、监护工作,监督HSE规定的执行情况。 5) 审查承包商HSE实施程序

企业HSE管理部门应在项目开工前,审查承包商递交的工程项目HSE实施程序是否符合企业的HSE要求,并检查所列内容的落实情况。 6) 落实安全隔离措施,提供安全作业条件

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应为承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完成装置设备的生产处理和安全隔离工作。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执行。 7) 召开HSE会议,检查准备情况

企业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召开会议,检查双方HSE工作的准备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批准施工作业。 4.4.2.4 作业过程监督 a)承包商应遵守的规定

1)承包商施工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应持有进入该区的作业许可证,严禁携带烟火进厂; 2)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带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及工作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3) 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要求办理用火票,落实安全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火票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火票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变更用火人,应重新办理手续。

4) 严禁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清冼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

5) 严格执行《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应按规定办理进设备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配合适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在确认人设立安全监护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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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手续,企业主管职能部门签发动土证,并提出明确的确认意见,防止破坏底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施工现场堆积泥土、覆盖设备仪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

7) 设立临时电源应符合安全规定,办理用电票,持票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 “三票”制度,进入容器使用的临时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具。移动式电器应加装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应有防潮、防雨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8) 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应设立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设立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 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 9) 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应由方案和安全措施; 10)其他要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b)监督检查

企业及承包商的相关人员应经常进入现场对承包商施工人员的HSE表现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时纠正和记录其错误的HSE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1) 监督检查的人员及责任

——企业及二级单位HSE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重点检查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同时将施工人员的HSE表现及时通知承包商。

——基层单位的HSE管理人员,负责制定、落实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措施,检查、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指导、考核监护人员的工作。基层单位领导和其他管理人员负有对承包商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职责。

——班组、岗位人员,对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负有直接的监督责任,施工地点所在班组或岗位应将施工作业情况、施工人员的HSE表现列入岗位巡检内容,定时进行检查记录,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出现紧急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2) 监督检查的内容

——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的作业地点、作业对象、作业内容和作业程序工作; ——施工人员的HSE行为是否符合公司、企业、生产厂及基层单位的HSE规定; ——施工设备、机具使用及安全状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工程项目HSE管理实施程序的执行情况。 3) 问题整改

承包商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企业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应对整改的质量情况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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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作业协调与交流

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基层生产车间应与承包商建立作业协调联系制度,以使承包商及时了解企业的HSE要求。

2)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活动, 传达业主提出的HSE信息,开展HSE管理活动。 3)作业期间,承包商作业负责人应参加业主的施工协调会。在会议上汇报工程项目的的工作进度、安全情况以及下步的作业安排、安全措施和需要业主配合的事项; d)应急处理

1)承包商应建立书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应包括应急处理程序、指定集合区、逃生路线和在事故中清点人数的办法。

2)承包商应对其雇员进行应急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以证明所有的承包商雇员都知道和了解业主应急预案的相应条款。

3)承包商应明确生产装置内与作业有关的关键设备、重要仪表的部位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的放空点、脱水点、排凝点、采样点以及防护、控制、处理的办法。 e)事故报告

1)承包商应向企业HSE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所有与承包商现场工作有关的事故和未遂事件;

2)事故报告的内容: ——事故经过; ——直接和间接原因 ——管理或计划的缺陷 ——整改措施 ——整改负责人 ——整改时间表 4.4.2.5 表现评价与考核

a)企业应制定对承包商HSE表现情况的管理考核规定,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

b)承包商在完成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后,应提交HSE表现报告,并送交HSE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c)企业现场HSE监督人员,应对承包商的综合HSE表现,作出评价并填写HSE表现评价报告,提出评价处理意见或改进措施,决定是否续用。HSE表现评价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1)承包商与生产单位工作协助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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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业过程承包商HSE计划的执行情况; 3)承包商员工的伤病情况;

4)协助承包商进行事故(事件)调查情况; 5)承包商对应急预案的理解和执行情况。 d)企业应对长期使用的承包商进行HSE管理体系的审核。 4.4.3 供应商管理 4.4.3.1 基本要求

a)企业供应部门应建立供应商资格认证和评价制度,制定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标准,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所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定期调整和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b)企业供应部门应建立采购供应责任追究制度,保证采购设备、材料的质量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

c)企业供应部门应建立质量保证金制度和验收付款制度,经常识别、控制与采购有关质量危害和商业风险。

d)企业供应部门应建立供应商的公开竞标制度。

e)企业供应部门及相关的部门和使用单位应建立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检验制度,对采购进厂的设备材料按国家、公司和企业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f)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材料、器材应符合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卫生环境的技术标准。 g)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体系,对出现问题的设备和技术落后的设备能够给予及时有效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升级,并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供应。 4.4.3.2 供应商的资格预审

a)由物质管理和供应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编写并发送招标任务书,其内容主要有: 1)标书名称; 2)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物质的具体要求和HSE要求; 4)供应期限要求; 5)担保要求等。

b)由物质管理和供应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拟定标底。

c)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申请书,并接受资格审查。其内容有: 1)供应商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隶属单位关系、银行帐号; 2)供应商和担保人简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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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往供应业绩和信誉等。 4.4.3.3 供应商的选用 a)选用依据

1)供应商经营范围、物资的种类及规型号、性能、适用范围、使用寿命和配件供应; 2)物资的安全、环保和卫生特点; 3)价格和质量; 4)服务和信誉等。 b)选用程序

1) 对符合选用条件的供应商应及时发给招标任务书.

2) 供应商接到招标任务书后应按要求向招标小组提交投标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产品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许可证、计量器具许可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有关部门监督检验证书;

——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和安全使用技术说明书;

——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应提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备案的企业标准; ——其它资料。

3)企业的招标小组组织揭标、评标、定标,根据标底逐个审议,提出评审意见和中标的供应商。

4)与中标供应商签定供应合同,合同要求: ——物质的技术要求;

——有关安全、环保和卫生的要求; ——合同法规定的要求; ——其它需要约定的要求。 4.4.3.4 供应商的续用

对信誉好、服务优、能确保产品性能和物美价廉的供应商应给予续用。

4.4.3.5 物资管理和供应部门要经常识别管理与采购有关的危害和风险,并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确保物资的本质安全。 4.5 装置(设施)设计和建设 4.5.1 总则

a)新建、改建、扩建装置(设施)的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b)应采用国际、国家、石油、石化行业标准进行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和试车,以确保装置(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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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在运行寿命期间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4.5.2 安全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

a)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正式进入可行性研究的批复。

b)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按国家原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执行。 c)环境保护影响评价,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756号文《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条例》执行。

4.5.3 资质、审核与责任 4.5.3.1 资质

a)建设(改造)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应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

b)建设(改造)项目的设计、建设安装工作,应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设计、建设、安装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人员承担。 4.5.3.2 审核

a)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审核

1)建设单位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将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论证内容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并在初步设计前通过地方主管部门和企业HSE管理部门组织的审查。

2)设计部门在编制项目建议书、设计委托书时,应充分考虑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HSE管理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并认真加以落实。 b)初步设计审核

1)初步设计应严格按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的设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环境影保护响评价的审批意见。如有变更,必须征得审查单位的同意。 2)引进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设计,应满足或优于国家有关部门法规、 规范、标准的要求,签定技术条款中应包括HSE方面的内容,并在技术合同中得到 落实和体现。

3)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写《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和《环境保护专篇》,由建设单位填写《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报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4)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应有地方政府安全、卫生、消防和环保部门的人员和建设单位HSE主管部门的人员参加,并按照管理权限对初步设计中编制的《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和《环境保护专篇》进行审查,以保证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HSE问题、治理对策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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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意见,能够在设计、建设中得到贯彻 落实。

5)设计中设计部门应严格控制非标设计,采用非标设计的原因要认真记录存档。设计中没有相应规范或规范标准过低时,应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确保HSE设施能够满足实际需要。 6)设计单位应制定、落实设计、管理人员HSE职责,建立严格的HSE设计审查制度,设计单位最高管理者应严格审查安全卫生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图并签章。 c)施工图设计审核

1)施工图设计时,应充分落实和不断完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并认真考虑HSE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涉及到国外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应及时通知外商的设计部门,并在施工图设计中加以贯彻和实施。在设计时,如有设计变更,要及时征得HSE管理部门的同意。

2) 引进技术及成套引进装置的建设项目,当施工图由国外厂商设计时,国内主办设计单位应对外商施工图中的安全卫生环保设施的设计加以监督。 4.5.3.3 责任

a) 建设项目实行设计项目终身负责制。

b) 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人负责;

c) 设计人员未按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出现的问题由设计人、审查人和审核人负责。 d) 对采用非标设计造成的缺陷,由设计人和审查人负责;

e)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事故或未遂事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5.4 设备采购与安装

a)设备采购和建设安装工作应采取公开招标、投标、竟标的形式进行。

b)装置(设施)建设中的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和安装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的有关标准。如有代用,应征得设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变更管理程序进行办理。

c)进口设备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指标应满足或优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 d)供应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装置(设施)的物资采购、建设和安装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企业行政监察部门应追究物资采购部门、建设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的责任。 4.5.5建设与施工 4.5.5.1 施工人员

a)施工人员应执行国家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施工人员应了解具体的工作内容与相关作业的关系、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根据风险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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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结果,实施可行的风险削减措施和应急反应计划。 c)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d)施工人员发现违反HSE管理要求的,有权报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操作行为。 4.5.5.2 施工前的准备

a)了解施工现场道路、照明、周围环境情况。

b)检查施工机具及设备的完好情况。确保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c)根据施工设计,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d)对施工现场工作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订风险削减措施和应急方案。 4.5.5.3 施工机具及设备 a)一般规定

1)机具和设备的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齐全可靠,并按规定进行校验和检定。 2)设备的电气线路应绝缘良好,电气控制、液压等系统性能可靠,设备外壳应有符合要求的接地。

3)固定式设备应按照要求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移动式设备的电源线应使用橡胶套软包电缆,并有可靠的防雨、防潮及漏电保护设施。

4)设备应有内容准确的操作规程,并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

5)设备应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使用。

b)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管理、无损检测设备、焊接设备、施工机动车辆等设备的具体要求按SY 6444的规定执行。

4.5.5.4生产厂区内施工、季节性施工、用电安全、用火安全、高处作业等具体要求按SY 6444的规定执行。

4.5.5.5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铆工与管工作业、焊接作业、电气作业、仪表安装作业、无损检测作业、绝热防腐作业、容器及管道试压作业等按SY 6444的规定执行。 4.5.6 试运行

4.5.6.1 建设单位应建立新建、改建、扩建装置(设施)试运行开工方案审查和开工条件确认程序,并形成文件。

a)开工方案审查内容

1)装置(设施)建设、安装与设计要求是否一致; 2)是否编制装置(设施)投料试车《总体开工方案》;

3)所有新安装或改造后的设备、管线、容器,是否经过气密、水压试验; 4)设备机组是否进行单机、联动试车,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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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开工条件确认程序

1)HSE防范措施是否安装到位,各项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2)员工是否进行HSE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

3)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理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非标设计的内容是否得到建设单位技术部门审查批准。 4.5.6.2 竣工验收

a)建设项目在进行全系统满负荷试生产的同时,应对安全卫生、消防环保装备、设施进行考核,以验证装置的安全、卫生、消防、环保装备、设施是否满足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并做好考核标定记录。对考核中暴露出的问题,建设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b)在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管理权限向地方劳动完全、卫生、消防、环保等部门报送《竣工验收报告》,经地方职能监督部门审查批准后,装置转入正常生产。其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安全、卫生、消防、环保专题报告及装备设施运行情况和标定记录。HSE管理部门同时应编制《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查表》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审查表》。 4.5.6.3 试运行的具体要求,按SY 6444的规定执行。 4.5.7 阶段风险评估

a)设计、建设、施工单位应针对各阶段、各专业的特点,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活动,并采取有效的风险削减措施,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降低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b)在设计、建设和“中间交接”阶段,若有重大工艺、设备变更,提出变更的单位应对变更后的情况进行风险评价。 4.5.8 实际偏差

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安装与标准、规范发生的偏差,必须得到国家、公司的审核和批准,并建立文件予以保存。 4.6 运行和维修 4.6.1 总则

a)对所有新安装和改造的设备,应进行开车后审查,确认建设(建造)与设计相符,审查情况要记录存档,所需的验证试验全部完成并被接受,所有建议(偏差)都有了结论并得到指定技术管理部门的批准。

b)满足或优于适用的法规要求。运用明确的、正式的操作、维修检验或腐蚀控制体系,保持运行、技术的先进性和机械的完好性。

c)设置关键运行参数并定期监测。为保持装置在这些参数范围内运行,员工应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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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编制明确的开车、操作、停车和维修规程,并指定专门的审查批准人员等。

e)停车维修和改造的设备再次投用前,要进行检查和试验,并记录检查结论和试验结果。具体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安全检修制度》和《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f)制定保护系统试验和维修计划,包括临时解除的管理办法,以保持可靠性和可用性。 g)评估、管理因在运行装置上或其附近进行同时施工、作业所带来的风险。

h)监测废水、废气、噪声、生物多样性和能源使用,并采取措施将此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i)制定综合性的“三废”管理办法,确保“三废”排放量降到最低,得到重复利用、循环或进行恰当的处置。

j)对于使用达到报废期的设备或装置,要在风险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废弃、修补和恢复再用的计划。

k)要有质量保证办法,确保更换或改造的设备保持完好运行。 4.6.2 地球物理勘探

4.6.2.1 陆上石油地震勘探的野外施工、营地管理、临时炸药库管理、发配电站管理、长途搬迁、野外交通运输等,按SY 5868的要求执行。

4.6.2.2滩海石油地震勘探的施工安全组织、滩海作业、应急部署、长途搬运等,按SY 5728的要求执行。

4.6.2.3 沙漠地震勘探野外施工的现场作业、营地管理、长途搬运、遇险营救等,按SY 6047的要求执行。

4.6.2.4 地震勘探电法施工的组织管理、现场作业、营地管理、长途搬运等,按SY 6048的要求执行。

4.6.2.5 地震勘探钻机的检查、操作、行驶、维护和存放等,按SY 6349的要求执行。 4.6.2.6 地震勘探中爆炸物品的运输、装卸、储存、使用与销毁等,按SY 5857的要求执行。 4.6.3 钻井作业 4.6.3.1 钻前施工管理 a)井场及钻井设施

钻井井场设备布置、安全距离等具体要求,按SY 5225-1994中3.2和SY 5876—93中3.1规定执行。 b)井架的验收

钻井井架检查与检测的要求、内容、方法与判废依据,按SY 6442的要求执行。 4.6.3.2 钻井设备的安装与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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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安装与拆卸的基本要求,按SY 6043—94第3章的规定执行。

b) 钻井设备及辅助设备、机房设备、钻井泵、钻井液管汇及水龙带、钻井液净化系统、井控装置、电器系统的安装与拆卸的具体程序及要求,按SY 6043的要求执行。 4.6.3.3 开钻验收

a)钻井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HSE管理、装备、工程技术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开钻前验收工作。 b)井场、井架、钻台、钻井泵及高压管汇、净化系统、机房、电气设施、防喷防火设备、电气焊设备的验收内容,按SY 5876的要求执行。

c)钻井井场照明、设备颜色的具体要求,按SY 6309的规定执行。

d)验收中提出的问题,钻井队及相关单位应积极组织整改,经复查合格并签发《开钻批准书》后,方可进行钻井作业。 4.6.3.4 钻井作业

a)钻井司钻应持《司钻安全操作证》上岗,司钻的条件、培训、考核、发证、复审的具体要求,按SY 5720的规定执行。

b)钻台操作、二层平台操作、井口操作、井控装置操作、配合吊车吊装、起停泵操作的具体资质、方法等岗位作业要求,按SY 5974的规定执行。

c)油气井正常钻井作业、控制溢流作业及其它作业的作业程序、岗位之间的配合和安全操作的具体要求,按SY 5974的规定执行。

d)石油天然气钻井应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钻井设计、井场及钻井设施、防喷防火装备、没气层钻进、特殊作业的具体要求,按SY 5225的规定执行。

e)油气井钻井工作过程中工伤与急救、人身防护设备、防火与防爆、易燃液体的使用及储存、钻机的电气系统、特种作业、绳索作业、强行起下钻和不压井起下钻、中途测试、固井作业、焊接与切割等具体要求,按SY/T 6228的规定执行。 4.6.3.5井控管理

a)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主管钻井的领导,钻井技术和安全及直接从事钻井生产指挥与管理的人员,钻井队干部、司钻、井架工、大班司钻、机械工长、安全员应持《井控操作合格证》上岗,井控培训、考核、发证、复审、管理、工作变迁的具体要求,按SY 5747的规定执行。

b)油气井喷着火抢险施工作业的准备、灭火程序、方法、技术要求、安全防护及注意的问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按SY 6203的规定执行。

c)其他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油技字16号《关于转发<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的通知》执行。

4.6.3.6硫化氢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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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硫油气田钻井作业时,井场及钻井设备的布置、硫化氢的监测、井控装置的安装和材质要求、钻井设计院特殊要求、钻井操作的具体要求,按SY 5087规定执行。 4.6.3.7浅海钻井管理

在浅海区域内进行石油天然气钻井作业,钻井的条件、一般安全管理、安全制度和资料、防火防爆、井控、用电管理、起重作业、钻井专用设备的安全、浅海钻井作业安全、浅海石油作业事故管理等其它要求,按SY 6037的规定执行。 4.6.4 地质录井作业 4.6.4.1 录井准备

设施、设备的搬迁、设施、仪器安装调校、简易钻时装置的安装、电气系统的安装的要求,按SY6348—1998中第3章的规定执行。 4.6.4.2 录井作业

钻时录井、岩屑录井、岩心录井、荧光录井、气测录井、工程录井、特殊作业的要求,按SY 6348-1998中第4章的规定执行。

4.6.4.3 化学药剂使用与管理的要求,按SY 6348—1998中第5 章的规定执行。 4.6.4.4 录井现场环境管理的要求,按SY 6348的有关规定执行。 4.6.5 测井作业

4.6.5.1 生产准备、现场施工安全要求、上井及归途中的车辆交通安全, 按SY 5726的规定执行。 4.6.5.2 放射性物质的储存、运输及使用要求 按SY 5131、SY 6204的规定执行。 4.6.5.3 爆炸物品的运输和使用要求,按SY 6204的规定执行。

4.6.5.4 浅海测井中的资格认可、吊装、危险品运输及监护、现场作业的要求,按SY 6204的规定执行。

4.6.5.5 放射性测井安全防护要求,按SY 5131的规定执行

4.6.5.6 油气井射孔和井壁取心用的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的要求,按SY 5436的规定执行。

4.6.5.6 油气井射孔用多级自控安全起爆器的入厂检验、贮存、领取、运输、使用等要求,按SY 6350的规定执行。 4.6.6试油与井下作业

4.6.6.1 施工准备及完工要求,按SY 5225—1994中4.1的规定执行。 4.6.6.2 施工场地

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井场布置及施工流程系统要求,按SY 6023第4章的规定执行。 4.6.6.3 作业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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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架系统(井架、井架基础、井架绷绳)、提升系统(游车大钩、吊环、吊卡、提升钢丝绳、提升短节、抽油杆吊钩、抽油杆、吊卡)、动力设备(作业机、液压动力钳、钻台、转盘)等作业设备的具体要求,按SY 6023—94第5章的规定执行。 4.6.6.4 井场用电

石油井下作业配电线路与发电、配电箱、照明、电取暖器、保护接零与接地的具体要求,按SY5727的规定执行

4.6.6.5 施工过程管理

a)压井与起下作业、不压井作业、特殊作业(射孔、替喷、诱喷、放喷求产、压裂、酸化、化堵)的具体要求,按SY 6023和SY/T 6228规定执行。

b)石油天然气试油、井下作业过程中的防火防爆按SY 5225的规定执行。 4.6.6.6 浅海井下作业管理

浅海井下作业中的基本条件、安全管理、井控、井下作业专用设备的安全、井下作业安全,按SY 6321的有关要求执行。 4.6.7 采油、采气

4.6.7.1 油气井生产、湿蒸汽发生器、原油集输、油气井、站设备维修动火、的要求,按SY 5225的规定执行。

4.6.7.2浅海采油的基本条件、一般安全规定、制度和资料、井控、采油专用设备、采油(气)生产等要求,按SY 6321的规定执行。 4.6.7.3油田工程维修

油田维修施工过程中的常见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安全生产管理、现场施工和人员、施工机具及设备、生产厂区内施工、季节性施工、用电安全、用火安全、高处作业、起重作业、铆工和管工作业、焊接作业、电气作业、仪表安装作业、无损检测作业、绝热防腐作业、容器及管道试压、试运转的要求,按SY 6444的规定执行。 4.6.8 油气集输

4.6.8.1油气集输过程中的井场及计量站、原油计量、脱水、稳定、污油污水处理、输油泵房,天然气气计量压缩、脱水、脱硫及尾气处理,储存、装卸、专用容器、压力容器和加热炉、供配电、消防以及改建、扩建、检修和抢修施工的要求,按SY/T 6320的规定执行。 4.6.8.2天然气处理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和生产要求,按SY 6278的要求执行。

4.6.8.3输油站、输油机泵、加热炉、储罐、原油装卸栈桥、阀门、输油干线、管道及仪表维修等要求,按SY 5737的规定执行。

4.6.8.3原油库的管理要求,按SY 5920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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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4天然气管道的使用管理和检验要求,按SY 6186的规定执行。

4.6.8.5 含硫天然气集气站的设计、安装、运行验收、生产管理、检修要求,按SY 6456的规定执行。

4.6.8.6含硫天然气管道的设计、建设、投产试运、生产管理和检验要求,按SY 6457的规定执行。 4.6.9 浅海石油作业

4.6.9.1 作业者或承包者在勘探、开发和生产等不同阶段,应根据作业领域环境特点,编制应急预案。

4.6.9.2 其他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 安字467号文件中《浅海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4.6.10 石油机械制造、修理

石油机械制造、修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作业环境条件、安全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机械设备安全要求、热工设备安全要求、电器设备设施安全要求、易燃易爆设备设施及场所安全要求,按SY 5445的规定执行。 4.6.11 多种经营

a)对多种经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b)企业对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与主体企业同等要求、同等考核。

c)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 安字467号文件中《多种经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4.6.12 设备的管理

a)制定或完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b)设备操作人员应接受有关设备安全运行的教育、培训,做到“四懂”、“三会”; c)加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d)加强大机组和关键设备的管理; e)加强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f)严格执行电气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g)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4.6.13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

4.6.13.1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报废的管理,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安全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执行。

4.6.13.2 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报废的管理,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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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3.3 气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报废的管理,按《气瓶安全技术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执行。

4.6.13.24石油专用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报废的管理,按SY 5845的要求执行。

4.6.1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4.6.14.1 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报废的管理,按GB/T 6067的要求执行。

4.6.14.2 厂内机动车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报废的管理,按GB 10827的要求执行。

4.6.14.3 其它安全要求,按SY 5445—1999第8章的规定执行。 4.6.15 消防设施管理

a)消防设施的管理要纳入安全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中,设专人负责,建立消防设施台帐,定期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试验、称重、药剂更换补充等进行监督检查。

b)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房、泡沫泵站、装置及罐区内固定消防设施、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等。 c)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4.6.16 安全标志管理

a)安全标志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或变色,不符合安全色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b)具体要求,按SY 6355的有关规定执行。 4.6.17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

a)危险品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必须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做到劳动卫生、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

b)进行装卸危险品作业的趸船,必须具有经交通部船舶检验部门鉴定的危险品作业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

c)危险品码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d)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4.6.18 罐区安全管理

a)在罐区建设、改建、扩建工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b)罐区管理重点是:罐区布置、防火堤、消防系统、储罐及储罐附件、罐区的防雷和防静电。 c)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的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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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9 液化石油气球罐安全管理

a)球罐的选材应有明确的技术要求。 b)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阀门、法兰和垫片; 2)安全阀; 3)球罐底部开口; 4)液位计; 5)报警和联锁; 6)紧急切断阀; 7)可燃气检测报警仪; 8)注水线;

9)安全筏和气相放空线; 10)切水。

c)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液化石油气球罐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4.6.20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 a)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b)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取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c)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4.6.21 浅海石油作业通信管理

a)新建、改建、扩建或从国外新购置的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和石油作业专用船舶 无线电通信设施,应报请企业通信主管部门和浅海安全监督部门审查批准。

b)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浅海石油作业无线电通信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4.6.22 防火防爆

a)易燃易爆物质的监控

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生产使用氢气十条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瓦斯安全规定》、《防止储罐跑油(料)十条规定》执行。 b)火源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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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安全用火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十大禁令》、《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规定》和HGJ 21的有关规定执行。 4.6.23 防止中毒窒息

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防止硫化氢中毒十条规定》执行。

4.6.24 动火作业

a)根据动火部位爆炸危险区域的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油田企业工业动火分为四级。 b)动火作业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并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一式五份。按审批权限上报,批准后方可动火。

c)《动火申请报告书》批准后,有关人员应到现场检查动火准备工作及动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监督实施,确保安全施工。

d)动火作业的具体管理,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4.6.25 进设备作业

a) 在进设备作业前,要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设备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该设备经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

b) 在作业前取样分析,取样点要有代表性、全面性。 c) 确认人和审批应在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字。

d) 作业过程中,监护人要注意环境变化,随时采取措施,必要时停止作业。

e) 具体监督内容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6.26 破土作业

a)凡在企业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多种破土作业,应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 b)电力部门、生产、机动、安全、消防等部门指出专业要求,施工单位具体落实防范措施后,经签字审批后,方可作业。

c)具体监督内容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6.27 起重吊装作业

a)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和起重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取证后,方可上岗。 b)起重作业前,要对多种起重器具的安全可靠性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 c)在特殊条件下,吊装大中型设备、构件应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d)在起吊作业中,各方人员应协调一致,统一信号,统一指挥。

e)具体监督内容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6.28 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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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进行3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

b)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c)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d)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e)具体监督内容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6.29 临时用电作业

a)在正式电源上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票;

b)安装临时用电线中的作业人员,应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 c)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使用。

d)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

e)具体监督内容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6.30 放射作业

a)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的人员要进行定期体检,接受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严格控制职业禁忌症。

b)装置检修时放射性同位素设备的拆半、安装 ,铅罐活门的开户及关闭均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登记,并要有放射卫生报务人员现场监护。

c)在装有放射性同位素的生产场所和施工工地,要划出一定范围的放射保护区,并设置放射性危险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放射防护区,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d)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要有预防和处理意外事故的措施和设备。

e)具体监督内容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放射线源卫生防护管理规定》执行。 4.6.31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

a)工艺、技术、机动、仪表、电气等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制要求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进行监控管理; b)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工艺卡片要求,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仪表联锁不得擅自摘除,严格招待仪表管理规定; c)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齐全、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要求; d)每季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及技术监控报告。

e)具体监督内容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6.32 消防安全管理

4.6.32.1 任何单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4.6.32.2 任何单位、员工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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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2.3 应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 4.6.32.4 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有: a)火灾预防; b)消防组织; c)宣传与培训教育 d)基础设施与设备; e)灭火救援等。

4.6.32.5 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4.6.33 用电管理

4.6.33.1 油气田变电所安全管理,按SY 6353的规定执行。 4.6.33.2 带电作业安全要求,按SY 5856的规定执行 4.6.33.3 其他要求,按DL有DL 409的规定执行。 4.6.34 健康管理

4.6.34.1 职业性健康检查

企业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和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应进行健康体检。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执行。 4.6.34.2 职业病防治

企业应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职业卫生管理规定》执行。 4.6.34.3 气体防护急救

企业应做好急性职业中毒的预防和急性中毒患者的救护工作。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气体防护急救管理规定》执行。 4.6.34.4 放射性源卫生防护

企业应加强放射性同位素的储存、运输、使用管理,防止发生放射事故和丢失放射源事故的发生。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放射性源卫生防护管理规定》执行。 4.6.35 环境管理 4.6.35.1 总则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不断地改进工艺,节约资源和能源。加强生产管理,尽量减少“三废”排放数量,把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6.35.2 环境监督管理

a)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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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条例)》。

b)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c)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生产阶段应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

d)建设项目在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向公司和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e)企业重大污染源治理项目被列为公司和地方政府限期治理的应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f)企业“三废”排放污染物总量应符合地方政府要求并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g)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排污分级控制和总量控制。 h)按照“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原则,积极搞好“三废”的综合利用。 4.6.35.3 环境现场管理

a)企业及所属单位应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环境管理方案,确定各自的环境因素、环境目标和措施,并不断地修正完善。

b)作业及生产现场及独立的施工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c)作业及生产现场的操作规程应包含环境保护内容,对:“三废”排放点位、排放数据、控制指标等做出规定。

d)环境管理人员和基层操作人员应定期对环保设施、“三废“排放源等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e)作业工区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应设置排放口标志、采样口和计量设施。

f)作业工区排放的工业废水要做到清污分流,工业废水(含生活污水)、假净下水、雨水应分质排放和分质处理。

4.6.35.4 设计过程中环保要求 a)设计前期工作要求

1)项目建议书中,应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排放的污染物及环境现状等资料,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

2) 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中的环境保护部分,应按《中国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制规定》编写。

3) 施工图设计应按已批准的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进行。 b)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

1)应根据建厂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和环境背景资料,结合工厂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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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分析论证,阐明可选择的方案对环境影响的差异。

2)厂址宜选在自然条件有利于废气扩散、废水排放的地区。 3)厂区绿化,应按现行SHJ8进行。 c)污染防治

1)严格按SH 3024的要求执行。

2)应做到全面规划、减少排污、清污分流、分级控制、综合治理、有效处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3)水污染防治、废气、粉尘污染防治、废渣污染防治,噪声控制严格执行设计规范有关标准。 d)环保管理与监测要求

1)石油化工企业应按规定设置环保管理、环境监测的机构和人员。

2)石油化工企业,应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环境监测工作条例》,根据环境监测的任务,监测范围配置监测仪器设备。 4.6.35.5 生产准备阶段环保要求

a)选择施工现场位置及专用公路时,要最大限度地保存原有树木、灌木、农作物、草原。 b)保护用地和施工现场周围的树木、花草等植物免受破坏。

c)选择施工现场要尽可能避开人口稠密的城镇、学校、医疗区及食品企业。

d)修筑施工现场和道路,应防止原有的排水道被堵塞,施工现场四周及道路两旁应根据地形开挖合适的雨水排水沟,严禁与作业区内的污水沟相联通。

e)用防渗材料为污水池或污水沟加衬,使污水沟和污水池能防渗漏、防垮塌。 f)提供合适的储存池或储备罐。

g)定期检查所有车辆的泄漏情况;被污染的路面要及时处理,严禁向车外乱扔废弃物。 h)在有野生动物的地区行驶时需特别注意,靠近鸟群或其它野生动物时不得鸣喇叭。 i)水上航行时,应低速行驶以减少对岸边侵蚀并防止燃油泄漏。

j)过河时,不得造成自然环境永久性破坏,不增加水中沉积物,不堵塞鱼类回游通道,不破坏岸边植被以及改变河道或水流量。 4.6.35.6 施工阶段环保要求

a)施工材料和油料应集中管理,减少散失或漏失,对被污染的土壤应及时妥善处理。 b)所有燃料、油、润滑剂、化学药剂都应放在合适的罐中、包装箱内或材料房里,并有专人管理。有毒化学处理剂应设明显标示,并建立收发登记制度。

c)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废油、废液应存放在合适的容器中,回收再生利用。

d)施工现场应保持无废料和杂物,所有废物、杂物和垃圾应放在合适的容器中,以便最终作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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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e)工程施工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与主体设备同时安装、同时验收、同时投产。 f)施工单位向水体、大气环境排放污染物时,应妥善处理,达到地方或国家标准。 g)施工完成后,做到现场整洁、无杂物,地表土无污染。 h)施工完成后,设备应撤离现场或堆放到其它允许的场地。 i)施工现场内的任何垃圾、废油或其它废料都应清理干净。 j)复耕时,农田应恢复原貌,以便准备立即种植, 4.6.35.7 “三废”的处理、处置

a)企业应优先选用清洁的原材料和生产工艺,将污染尽量消除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对不可避免地产生的污染物应采取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对污染物予以处理、回收和利用。不断地根据危害评价结果和污染治理的目标要求,建设、配置和完善工业“三废”处理设施。同时,应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并达到应有的处理效果。

b)生产装置和作业工区排放的工业废水均应设置有效的处理设施,直接排放至外环境的要达到GB 8978或公司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到二级污水处埋场的应设置予处理设施,并达到排放指标的要求。

c)生产装置和作业工区排放的工业废气应达到GB 16297或其它地方标准。

d)工业固体废弃物应做到减量和无害化处埋,有条件的应设置工业废渣堆放场,专门用于工业废渣的处理和处置。 4.6.35.8 环境监测与评价

a)企业应设立独立的环境监测机构。

b)企业应定期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和方案,确定监测点位、项目、频率,保证对“三废”排放数量和质量及环境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

c)企业环境监测机构应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和分析仪器、设备。

d)环境监测机构应按管理部门制定的监测计划及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分析方法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制定和实施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及时采样、及时分析、及时报出监测结果。 e)环境监测机构要定期对本企业的“三废”排放状况和环境质量及存在问题做出评价,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评价的内容: 1)环境保护计划完成情况。 2)防污染设施运行情况。 3)施工现场和营地清理情况。 4)环境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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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存在的问题。

6)比较施工前后的环境状况。

7)在施工前后收集土壤和水样,并分析这些样品,以了解施工对耕地和水源的影响。 8)在施工前后拍一些照片,以证实施工现场是否恢复到接近施工前面貌。 9)施工完成之后施工现场应尽快复耕,以适合农作物耕种。 4.6.35.9 环境统计

a)企业要依法做好环境统计工作。 b)企业要定期编制如下环境统计报表: 1)“三废”排放登记申报表。 2)环境保护经济技术指标月报。

3)环境保护经济技术指标季报。 4)环境保护经济技术指标年报。 5)其它规定的报表。

c)企业要对如下环境基础资料进行统计、整理和管理。 1)环境监测数据。

2)污染源和环保设施设计运行资料。 3)环保指标、目标。 4)污染物排放,总量。

5)环保设施开、停工和检维修记录。 6)现场巡检记录。

7)污染事故记录,赔、罚款及奖惩记录。

8)污染治理、“三废“综合利用、环保“三同时“等档案资料。 9)环保大事记。 10)其它环保资料。 4.7 变更管理和应急管理 4.7.1 总则

a)变更管理失控往往会引发事故,应实施严格的变更管理。一旦发生事故时,为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不破坏环境、不损害公司的声誉,必须实施应急管理。

b)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c)应急管理是指对生产、储运和服务进行全面、系统、细致地分析和调查研究,识别可能发生的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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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制订可靠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4.7.2 变更管理 4.7.2.1变更的类型 a)工艺、技术变更

主要包括以下以下几个方面: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原料及介质变更; 3)工艺流程的变更; 3)工艺操作参数的变更; 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操作规程的变更;

6)生产原料、燃料、化学药剂的变更; 7)公用工程中水、电、汽、风的变化;

8)因风险评价而引起的工艺和操作步骤的变更等。 b)设备设施变更

主要包括以下以下几个方面: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环保、工业卫生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4)临时的工艺配管、接头; 5)设备材料代用料。 c)管理变更

主要包括以下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2)机构、人员的变更; 3)HSE管理体系的变更; 4)工作程序的变更等。 4.7.2.2 变更的申请

变更提出者,应按统一的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 4.7.2.3 变更的审批

a)《变更申请表》填好后,由提出者单位领导签字,然后按要求送主管部门和领导,由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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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员按判定范围和实际生产的需要判定是否需要变更。

b)以下危险范围较大及危险程度较高的变更,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成立评价小组进行危险性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变更申请:

1)对承受较大压力且接触危险性化学药品的部件设计及类型方面的变更;

2)在操作方法、设计或配置硬件和软件、控制回路、报警关断和联锁等方面的变更; 3)针对供电的电路或电源的操作方法、设计、配置方面的变更; 4)对原操作标准之外的操作方法及工艺参数的变更;

5)在公用系统中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及承受较大压力且介质为高危险性的设备; 6)变更范围较大的变更;

7)潜在后果不明或危险程度较高的变更; 8)HSE管理体系的重大变更; 9)其它需进行专门评价的变更。

c)不论变更申请是否批准,都应将结果反馈至变更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经批准的变更应发至所有相关单位。 4.7.2.4 变更的实施

a)技术变更,应由技术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予以实施; b)设施、设备变更,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予以实施;

c)管理变更,应根据变更内容的不同,按管理权限分别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予以实施。

4.7.2.5 变更验收

变更实施结束后,应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4.7.2.6 变更资料管理

a)变更主管部门应对所有变更的资料进行存档。

b)对变更前的资料一律加盖“作废”章,由变更主管部门保留一份外,其余的一律作废并进行处理,新资料按有关程序及时送达到有关部门和人员手中。

c)有关部门接到变更新资料后,及时进行资料的更替,并及时处理好旧资料,以保证所变更的资料的统一性和有效性。 4.7.3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应实行分级管理,各级组织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应急预案。 4.7.3.1 危害的辩识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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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应急预案前,应系统地确定和评估设施(运行系统)上可能产生的危害。危害分析应明确: a)最严重事件; b)导致最严重事件的过程;

c)非严重事件可能导致严重事件的时间间隔; d)引起其他事件的可能性; e)事件的后果。 4.7.3.2应急预案的制定

a)每一个重大危险设施或装置、要害部位和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场所都应有一个现场应急预案。

b)应急预案应由企业生产综合部门部门组织安全、环保、技术、公安、消防、工业卫生、医疗、设备、物资等相关部门制定。

c)对于复杂的设施,应急预案应更具实质性,应充分考虑所有的潜在危险,以及事故发生后的相互影响和可能引起的联锁反应。

d)应急预案应包括保证有关设施受影响部分的安全规定(如紧急停车),制定对环境污染防治计划措施。

e)应急预案应考虑各种特殊情况下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施(设备、用品),以保证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f)在制定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听取来自基层的意见。 4.7.3.4 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a)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1)应急组织应分一级、二级和三级应急组织进行管理,各级应急组织应编制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一、二级应急组织应建立应急指挥中心,三级应急组织应建立领导小组;

3)各级应急组织应建立相互联系的应急工作网络图,图中标明各级应急组织名称、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联系人的地址、电话、传真等; 4)应急组织机构应明确各自职责。 b)参与事故处置的部门和人员; c)应急设备、物资

1)电话、无线电和其它通信设备;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3)测量和显示风速、风向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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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急照明;

5)个人防护和其他救护设备等。 d)有关图纸、资料

1)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周围地区图; 2)工艺流程图(包括消防系统等);

3)必要的参考资料,如需要报告的上级机构一览表、有关技术治疗和气象资料等。 e)紧急服务信息,如报警和内外部联络方式

1)地方当局和紧急服务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及其它联络方式; 2)关键人员的地址和电话及其它联络方式; 3)现场的其他人员名单,如承包商和参观者; 4)工人名单表;

5)应急管理部门应能将任何突发的事故或应急状态迅速通知给所有有关人员,并作出安排。 f)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工艺处理措施; g)应急救援及控制措施,包括抢险和救护等; h)有害物料的潜在危险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i)人员的撤离及危险区隔离计划; j)应急培训计划和演练要求等。 4.7.3.5 应急预案的审查和检查

a)应急预案制定后,应经HSE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并报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备案。

b)应急预案一经批准,企业的应急管理部门应确保每一个员工和外部应急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熟悉和了解。

c)企业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其内容有: 1)在事故期间通信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 2)事故处置人员能否准确到位;

3)各种抢险救护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撤离步骤是否适宜;

5)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是否掌握等。 4.7.3.6 应急预案的演练、评估与修订

a)企业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b)企业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演练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找出存在的不足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应急预案要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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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7应急预案的编制,按照或参照SY 6433的规定执行。 4.8 检查和监督 4.8.1 总则

企业应定期对已建立的HSE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建立定期检查和监督制度,形成文件,以保证HSE体系及其方针目标的实现。 4.8.2 检查和监督依据

a)国家和公司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及文件;

b)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安全检查制度》 、《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 4.8.3 检查和监督的范围与内容

a) HSE管理制度、作业制度及安全作业规定的有效执行情况; b) 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安全运行情况; c) HSE设施的完整性与有效运行情况; d) 员工的HSE素质与能力; e) 内部信息交流机制的运行情况; f) 各种HSE记录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g) 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种有毒有害因素的实际表现水平; h) 外排污染物的实测水平和环境质量的表现水平; i)工作场所的劳动保护水平和职工的健康水平。 4.8.4 检查的分类

4.8.4.1 国家和公司安排和要求进行的指令性检查。

4.8.4.2企业的常规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健康卫生管理工作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四种方式。

a)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2)现场安全包括工艺、设备、储运、仪表、变配电、消防、检维修和工业卫生等方面; 3)具体内容,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石油企业安全检查重点和安全检查报告编制要点》的要求执行。

b)环境保护检查的具体内容,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条例》的要求执行; c)健康检查的具体要求,按照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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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3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消防、环境保护、工业卫生“三同时”检查; 4.8.4.4 安全检测与检验;

4.8.4.5物理性、化学性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4.8.5 检查的频次

a)国家和公司的指令性检查,应按要求立即进行;

b)常规检查,公司对直属企业每年组织一次检查或抽查,企业每半年组织一次,二级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单位每月组织一次;

c)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消防、环境保护、工业卫生“三同时”检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

d)安全检测与检验,按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进行;

e)物理性、化学性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按国家、公司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 4.8.6 检查和监督记录

4.8.6.1 对检查监督结果,应建立HSE检查记录(台帐)并编制HSE检查报告。 a)HSE检查监督记录(台帐)的种类,主要包括: 1)HSE检查台帐; 2)HSE考核与奖惩台帐;

3)技术练兵及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4)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5)尘毒、噪声监测记录; 6)职工体检记录;

7)“三废”排放分析记录; 8)环保设施分析运行记录; 9)环境质量监测记录;

10)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监控记录; b)HSE检查报告主要包括:

1)安全检查和监督报告:按中国石化[1999]安监字18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检查重 点和安全检查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检查报告。

2)环境保护检查和监督报告: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7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工业卫生检查和监督报告:按中国石化[1999]46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4.8.7 不符合纠正 4.8.7.1 不符合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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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件; b)违背国家、集团公司或企业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 c)与管理体系要求产生的偏差;

c)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工艺、操作、施工、工作)纪律等。 4.8.7.2 纠正与整改

a)不符合情况发生后,应通过《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责任单位和相关方,责令其限期整改;

b)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单位,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查找问题或隐患产生的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或整改;

c)隐患整改完毕后,检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填写在《隐患整改回执单》内。 4.8.7.3奖惩

a)企业应制定检查奖惩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对违章单位、违章单位领导、违章个人的处罚;

2)对违章未发生事故、违章发生事故、重复性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3)对不严格履行HSE职责的单位、个人的处罚。

b)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至造成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对下列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经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d)企业应对发现重大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4.9 事故处理和预防 4.9.1总则

企业应及时调查、确认事故或未遂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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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事故再次发生。 4.9.2 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4.9.2.1 事故分类

按照企业事故发生的性质划分为: a) 火灾事故; b) 爆炸事故; c) 设备事故; d)生产事故; e) 交通事故; f) 人身事故; g) 环境污染事故; h) 职业中毒事故。 4.9.2.2 事故分级 上报公司的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9人; 2)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

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b) 重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及以上; 2)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9人;

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 c) 特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大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

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d)油田企业发生30吨以上跑油事故,管道储运企业发生100吨以上跑油事故,浅海发生1吨以上跑油事故,均属上报公司事故。

e)发生生产、设备事故和职业病、职业中毒方面的事故,由专业职能部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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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同级HSE管理部门。

4.9.2.3 环境污染事故按《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条例》中有关规定执行;

4.9.2.4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管理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文件中“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4.9.3 事故报告

a)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二级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向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报告。如发生火灾事故应先报火警。

b)二级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逐级归口上报。凡属上报公司的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公司HSE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报告。凡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有规定要求报告的事故,事故单位应按规定报告。

c)发生企业级事故,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以《事故报告表》的形式上报企业主管部门。 d)企业HSE管理部门应在每月1日,将本企业上月事故简况用传真的方式报公司HSE管理部门,每月6日将事故月报报公司HSE管理部门。 4.9.4事故调查

一般事故由企业组织调查。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发生特大事故时,由公司会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4.9.4.1 事故调查的责任部门

a) 人身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由HSE管理部门负责; b) 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由消防主管部门负责; c)设备事故的调查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 d) 生产事故的调查由生产主管部门负责; e) 交通事故的调查由公安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f) 外委工程乙方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

g) 各单位集体企业发生的事故由集体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4.9.4.2 事故调查组成员的条件

a)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专业特长; b) 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c) 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德。 4.9.4.3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a)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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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确定事故责任者;

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 d) 写出事故报告。

4.9.4.4 事故调查组成员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9.5 事故分析

a)整理和分析有关的现场调查材料、化验分析数据、工艺操作数据、设备技术资料; b)分析、确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和环境影响等;

c)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d)分析、确定事故责任。 4.9.6 事故处理 4.9.6.1 事故现场处置

a)发生事故后,应抢救伤员,同时采取防止蔓延和扩大的措施。险情严重时,应组织抢险队和救护队。

b)防止第二次灾害事故发生,采取措施,防止残留危险品的燃烧和爆炸,可燃气体、液体的继续泄漏,悬吊物坠落和垮塌等。

c)建立警戒线。警戒区撤离无关人员,禁止非抢救人员入内。对有毒物品和可燃气体、液体残液的场所,采取防毒措施,切断电源、火种和断绝交通。 4.9.6.2 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a)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至造成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按4.8.7.3执行.

4.9.6.3环境事故按国家环境保护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9.7 事故汇报

企业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和涉及死亡的一般事故,应到公司汇报。 4.9.7.1 合同制职工多于5万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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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发生涉及死亡的上报公司的一般事故,由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HSE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报;

b) 发生上报公司的重大事故,或者事故死亡人数累计达3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HSE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c) 发生上报公司的重大事故,由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HSE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4.9.7.2 合同制职工少于5万人的企业。

a) 发生涉及死亡的上报公司的一般事故,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HSE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b) 发生上报公司的重大、特大事故,由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HSE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4.9.7.3 汇报材料 a) 事故报告12份; b) 事故现场录象带; c) 事故现场照片。 4.9.8 事故统计

4.9.8.1 工伤事故按GB6441—86第六章统计,每年1月6日前报公司HSE管理部门 4.9.8.2 交通事故的统计原则

a)企业的车辆在执行任务中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执行任务的本企业职工伤亡的,应作本企业工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次要责任的应作交通事故统计、报告。

b)因交通肇事而伤及企业外的人员事故,无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均作交通事故统计、报告和考核。

4.9.9 事故预防措施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分析的结论,提出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教育培训措施、管理措施,其具体内容如下:

a)工程技术措施:从设备、设施、工艺方面予以改进,减少和消除不安全状态;

b)教育培训措施:根据HSE管理工作的需求,开展针对性的的HSE教育,使职工掌握防止事故的知识和操作方法,消除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c)管理措施:贯彻实施有关法令、标准、规范,制定、完善操作规程,组织HSE检查和考核。 4.10 审核、评审和持续改进 4.10.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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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HSE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以下简称为审核)和评审,以验证企业活动是否符合HSE管理体系的要求,确保体系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4.10.2 审核 4.10.2.1 审核依据 a)HSE管理体系标准;

b)适合于受审方的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c)受审方发布实施的管理体系文件。 4.10.2.2 审核内容 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a)目标、量化指标、管理方案执行情况; b)组织机构的建立及职责履行情况; c)资源准备及执行情况;

d)程序文件、工作指南的执行情况; e)重点危害控制;

f)法律及其他要求符合情况; g)管理人员、员工的HSE意识等。 4.10.2.3 审核组织

依据企业年度审核计划,由HSE管理部门提出建议,管理者代表任命审核组长和审核组成员。审核组应由持证的内部审核员组成。 4.10.2.4 审核方式

a)查:查阅有关文件、标准、报表、记录、管理制度、应急程序、工作程序、组织机构等资料; b)看:现场检查设备安全标准、设备运行情况、标志、规章制度、工具齐全情况、设备(设施)配备情况,检查员工是否按HSE标准要求进行作业;

c)听:听取现场HSE负责人介绍其HSE管理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标准、实施措施、实施效果、事故处理、应急演练及其效果、改进建议等;

d)问:与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员工代表谈话,询问现场的作业管理和应知应会、员工的HSE意识、员工的HSE职责、现场HSE管理措施及应急程序等内容;

e)试:进行现场应急演习,检查员工执行应急反应程序的正确性、熟练性和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10.2.5 审核的步骤 a)制定审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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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核计划的主要内容: ----审核目的要求; ----审核单位及时间安排; ----审核小组成员分工。 2)制定审核计划的要求: ----由审核组长分配审核员编制; ----经过审核组长批准,形成正式文件;

----审核计划确定后,一般不做较大的改动,如确需要变动,应经审核组长同意,并及时通知受审核单位。

b)编制审核工作程序文件 c)编制现场检查表

1)现场检查表的内容: ----计划审核的项目; ----需寻找的证据; ----所依据文件的要点; ----检查方法和数量; ----检查结果记录。 2)编制现场检查表的要求:

----由审核员根据任务分配准备检查表,可根据需要编制检查表或在现有检查表中增减内容;

----每次审核使用的检查表应该统一; ----应突出要审核区域的典型问题; ----检查表须经审核组长批准;

----由审核组长组织召开审核员预备会议,核对准备工作情况,安排布置有关工作。 d)实施现场审核

1)举行首次会议,开始审核; 2)现场收集证据,记录审核发现; 3)对照标准、文件要求,确定不符合项; 4)举行末次会议,宣布审核结果。 e)审核报告与总结

1)审核报告编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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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的单位、目的、范围、过程; ——实施审核所依据的文件(程序)及标准; ——审核组成员名单,受审核单位参加人员; ——进行审核的日期、时间; ——不符合项报告; ——审核结论; ——其他附件。 2)审核报告发放范围:

——报告应经审核组长批准后分发;

——受审核单位领导、HSE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报告的发放应签收。 4.10.2.6 审核跟踪

a)审核组对受审核单位开具《不合格项报告》后,受审核单位有关部门应针对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填写记录。

b)整改完成后,由审核组长安排专人进行检查验收,达到规定要求后才能签字,视其整改合格。 c)审核记录

审核结束时,审核组长负责将所有审核资料、记录交HSE管理部门存档。 4.10.3 评审 4.10.3.1目的

评审是HSE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实现HSE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保证,目的是评价HSE管理体系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4.10.3.2 评审组织

管理评审由高层管理者组织实施,其中对方针、目标及HSE体系适宜性评审,应由最高管理者亲自组织,其他支持性活动可委托管理者代表或其他有关人员进行。 4.10.3.3 评审内容

a)领导承诺的实现程度;

b);HSE管理体系文件与实际活动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c)方针和目标及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有无改进的必要;

d)针对事故、重复事故和其他单位事故的分析,来改进HSE管理体系; e)对HSE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高层管理者是否大力支持和提供; f )关键过程或装置的风险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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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应急预案的有效性等。 4.10.3.4 评审准备

a)评审组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组成员的资格要求可参照审核员能力要求。 b)制定评审计划,内容包括: 1)评审的范围、内容; 2)评审单位及时间安排; 3)评审方法与步骤。 c)收集有关文件资料。 4.10.3.5 评审实施

a)由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主持召开评审组成员、被评审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安排评审工作。

b)现场调查分析。评审组成员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收集HSE管理体系在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方面的事实依据,并同被评审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和分析。 c)编制评审报告。由评审组长负责组织起草评审报告,内容包括: 1)评审日期、单位、评审人员; 2)评审的内容;

3)评审过程发现的不合格项; 4)评审结论;

5)评审后的工作打算和要求。

d)评审报告的发布。评审报告经最高管理者签字认可后,印发给有关单位、人员。

e)资料管理。评审过程应形成文件,其结果应记录,以便于今后的查找和变更。资料管理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10.4 持续改进

根据审核和评审结论和建议,本着持续改进的原则,及时完善HSE管理体系,实现动态循环,不断提高HSE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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