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发展和服务工业经济先进单位和先
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2.26 【实施日期】2008.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发展和服务工业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全市工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强市”战略,实现了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业经济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工业经济考核和奖励办法〉的通知》(济厅字〔2007〕24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为2007年度发展工业经济优秀单位,章丘市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为2007年度发展工业经济先进单位,济北经济开发区等3个单位为2007年度发展园区经济标兵单位,槐荫工业园等2个单位为2007年度发展园区经济优秀单位,平阴工业园等2个单位为2007年度发展园区经济先进单位,市发改委等10个单位为2007年度服务工业经济发展十佳单 1 / 2
位,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为2007年度明星企业,力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5个单位为2007年度优秀企业,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等40个单位为2007年度先进企业;马纯济等4名同志为“2007年度明星企业家”,高元坤等5名同志为2007年度优秀企业家,张志刚等40名同志为2007年度先进企业家(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济南工业突破、发展省会经济中再立新功。希望工业战线上的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学习先进,赶超先进,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为济南工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济南市发展工业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2007年度发展工业经济优秀单位(1个)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二、2007年度发展工业经济先进单位(3个)
章丘市人民政府、长清区人民政府、历城区人民政府。 三、2007年度发展园区经济标兵单位(3个) 济北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明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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