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缓考申请表
(表一) 编号:
学 号 课程号 申请缓考 课 程 缓考理由 (附相关证明材料) 教学院长 意 见 姓 名 课程名称 缓考申请人: 年 月 日 签字(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班 级 任课教师 学院 考试性质 □正常 □重修 □正常 □重修 □正常 □重修 教务处 意 见 表一交教务处教务科留存,表二交任课教师留存,表三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留存。办理缓考手续后,学生需在下一学期参加补考。
学生缓考通知单
(表二) 学 号 课程号 申请缓考 课 程 教务处教 务科确认 姓 名 课程名称 班 级 任课教师 学院 考试性质 □正常 □重修 □正常 □重修 □正常 □重修 表一交教务处教务科留存,表二交任课教师留存,表三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留存。办理缓考手续后,学生需在下一学期参加补考。
学生缓考通知单
(表三) 学 号 申请缓考 课 程 课程号 姓 名 课程名称 班 级 任课教师 学院 考试性质 □正常 □重修 教务处教 务科确认 □正常 □重修 □正常 □重修 表一交教务处教务科留存,表二交任课教师留存,表三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留存。办理缓考手续后,学生需在下一学期参加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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