莅
蒂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1
肇
基
螈
资
袁
是否有营
蒈膆蒃
企业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袁
础管理
质证件
蚄
业执照有关登记手续,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衿羈
2
薆
七条
莆
是否超范
芅肁蚁
企业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肄膁
34
螈
围经营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十二条
袂
安
芁
是否设置
膈芇袅
机械制造企业不属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在300
莁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蕿螅
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人以下的,可以不设立或确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超过
300人的,应当确定专门的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所谓“确定”,是指以文件的形式明确指定某个机构(如生产部等)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鼓励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七条。
56
蚄
蒇
是否按要
莃蒀
莁
袅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蒆薀
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确定专门的安全
七条。
78
薈
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与安全生产相适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员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膅
安
荿
是否建立
羄螀莀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螇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螃袀
910螁
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羀
条。
安全生产
袇羆薄
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必须覆盖全员,
⑵其他负责人责任制;
构
羀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芈蚈
蚀
责任制度是否健全
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主要包括⑴任制;
主要负责人责⑶各级负责人
条。1112芃
罿
责任制;(4) 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责任制;(5) 班组长责任制;(6) 岗位人员责任制。
膆
安全生产
莆蒃肀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必须(2)必
肅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薃蒁
责任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适时修订;针:
条。
须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
13
袈
(3)必须与单位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及生产
落实“层层有
(5)明确上下左右
14芆
经营实际相适应:(4)体系清楚,专责,人人管安全”的原则;
之间权限;(6)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要对该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7)有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的措施;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8)要贯穿“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全过程;(9)发挥职工的参与、监督作用。
蚃
安
袂
安全培训
全生产管理制度
薈
教育制度
是否建立安全培训
蚂
袀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
羅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螂肇
1516螈
度。九条。
教育制度
膆
安全培训
蒃袁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安全生
衿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羈薆
教育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产教育培训的目的;(2)负责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3)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安排;(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行培训或委托专业机构培训)
(5)教育
和培训的主要内容;(6)教育和培训的形式(自
;(7)对教育和培训
工作的其他要求。
九条。
1718羁
羈
蚃
19
蚃
芅
防火防爆
肁
是否建立
蚁肈
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薅袂
20芁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管理制度
罿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十六条。
肄
蒆膁
蚆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莁
蕿螅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部门、
(4)
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蒁羀
岗位职责;(2)危险因素的辨识;(3)危险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以及演练计划;规定。
薀
薈
十六条。2122蒇
螃
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应配备的安全器材、消防器材及其定期维护检验
莀
膇
莁
安全设备
设施管理
蒅
是否建立安全设备
蒆
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膅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蚀罿
2324荿
任规定》第五条。
薇
制度
袅
设施管理制度
螇
袃
安全设备
螃袀
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应当覆盖单位现有的所
螁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蒈螆
螀
设施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羀
有安全设备、设施。对重要的安全设备、设施还应当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任规定》第五条。
2526羀
蚅
芃
安全设备
芈蚈
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负
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莄虿
设施管理
羃
责安全设备、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2)安全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规定,这些规定应当符合相关标准:(3)应急措施。
法》第十九条。2728膆
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羇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求
莇
肀
羂
劳动防护
袈
是否建立
肅薃
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
蒁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芆袄
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度任规定》第五条。2930蚃
肃
莈
蚃
螅
劳动防护
罿蒆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的主要内容
(2)劳动防
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莀膇
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包括:(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使用要求。
蚆
法》第三十七条。
3132蒅
护用品日常管理规定;(3)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
肅
膂
蝿
蚅
薇
安全检查
芃
是否建立
羃羇
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羂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肃莈
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莇
任规定》第五条。3334螅
螄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节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薃
薇
膀
安全检查
螄节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膀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羅
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薆
(1)检查方式与周期;(2)检查内容;(3)检查人员;(4)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和管理要求;(5)建立安全检查动态监控体系,明确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6)隐患台帐及上报制度。
蚈
荿
任规定》第五条。
3536节
羅
薃
节
事故预案
莂
是否建立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预案及事故管理制度。
蒂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聿袆
及事故管
薁
事故预案及事故管理制度
莅
任规定》第五条。
3738膃
理制度
蚇
袂
薆
事故预案
蚂袀
事故预案及事故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
肆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羅螂
及事故管理制度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袁
事故预案编制、颁布、报备、演练、修改的要求;(2)明确事故应急程序、应急设施、抢险与救护;(3)事故分类、管理分工、统计台帐、报告程序;(4)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要求。
任规定》第五条。
3940肇
莂
蚈
荿
安全生产
蒈
是否建立
膆蒃
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袁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衿羈
费用管理
莅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任规定》第五条。
4142薆
制度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蒂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膁
芅
聿
安全生产
肁蚁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安
肈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肄
费用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芁
全生产费用提取方式;(2)提取比例;(3)用途;(4)管理方式;(5)保证费用提取和使用的措施。
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4344螈
袆
膃
薂
建设项目
膈
是否建立
芇袅
单位应当建立建设项目(工程)“三同时”管理
莁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蕿螅
“三同时”
葿
建设项目(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莃
制度。任规定》第五条。4546蚄
管理制度
薈
建设项目
蒀莁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蒆薀
“三同时”管理制度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蚀
(1)管理部门;(2)实行“三同时”管理的项目范围;(3)各环节工作程序。
法》第二十四条;《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6号)。
螇
螃
4748薈
安全生产
罿
是否建立
荿羄
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莀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螀
任规定》第五条。
4950袀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芈
羀
安全生产
袇羆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安
薄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羀
考核奖惩制度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虿
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2)安全生产奖励和任规定》第五条。5152蚈
惩罚的基本原则;(3)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4)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
安全会议
膆
是否建立
莆蒃
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会议制度。
肅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薃蒁
制度安全会议制度
肀
任规定》第五条. 5354芆
袈
羈
安全会议
蚃蚃
安全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会议层次及
(4)对会议决定执
罿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蒆蚆
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螃
参加会议人员;(2)会议的内容和频次;(3)会议的记录和下发纪要的要求;行的要求;(5)会议纪律。
任规定》第五条. 5556螃
从业人员
羃
是否建立
薁芁
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资格管理制度。
蚅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莀莁
安全资格管理制度
膁
从业人员安全资格管理制度
芅
任规定》第五条。
5758蚆
59
肇
从业人员
袅膂
从业人员安全资格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蒈芃
60袁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腿
安全资格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1)从业人员的取证范围(一般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其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等);(2)取证、复审、换证的责任部门及工作程序;(3)证件使用、档案管理的要求。
螀
肆
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羅
电气安全
羄
是否建立单位应当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蚃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螀蒇
6162膄
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袆
螇
任规定》第五条。
电气安全
芀羀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应
芈
《用电安全导则》(GB/
)。
莄芃
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遵守的有关规程;(2)明确电气检修、用电设备环境、警示标志、操作、日常维护等方面的要求;(3)明确对移动用电设备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的要求;(4)明确危险环境中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5)明确临时用电审批的要求。
T13869--2008
6364肀
肂
重大危险
膀
是否建立
螆薄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管
螁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艿
膇
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理制度。任规定》第五条。6566芆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67号
莂
薈蚄
重大危险
薃荿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
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重68葿
源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分级依据;(2)重大危险源清法》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蒆
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单;(3)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4)重大危险源预案及演练的管理;(5)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6)重大危险源设施检、维修;(7)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
膁
特种设备
蕿
是否建立
蒇薅
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虿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条。
袇肃
6970羂
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螁
膃
特种设备
衿虿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企(4)明确
膃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
螄袈
管理制度的内容符合有关要求
羈
业内特种设备的范围;(2)明确应使用符合规定的设备;(3)明确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周期;
定检测的管理;(5)制定应急预案。
蚇
节
7172袆
(5)明确特种设备法
危险化学
芇
是否建立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肅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肁膈
7374聿
品安全管危险化学第四条。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理制度品安全管理制度
肈
蚈
膅
危险化学
芄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
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薆羆
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蒄
明确“五双”管理要求;(2)明确剧毒化学品作业场所的要求;(3)明确安全操作、个人防护要求;(4)剧毒化学品信息资料管理。
第三章。
7576蚁
仓库、储
蚄
是否建立
螂莈
单位应当建立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袁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蝿薄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蒃膆
任规定》第五条。7778膂
羁
仓库、储
肁莇
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
螄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羄膁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明确仓库、储罐区的设置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2)明确通道、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的管理;(3)出入库、台帐的要求;(4)明确防火、防爆、安全保卫的措施。
任规定》第五条。
7980螈
81
膁
危险作业
腿
是否建立
羃薁
单位应当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芅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蚅莀
82莁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审批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芁
任规定》第五条。
蒁
危险作业
袅膂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根据单
薀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芃袁
审批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肇
位的实际确定可能有的危险作业范围(如高处作业、带电作业、
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
作业、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受限空间作业、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危险化学品堵漏作业等);(2)明确审批人和审批程序;(3)明确责任人;(4)明确相应岗位作业规程。
任规定》第五条。
蒈
8384蚀
羅
安
肆
是否制订
螇蚃螀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蒇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膄蒂
8586袀
全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芀
这些操作规程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四条第(一)款。
岗位操作
羀芈莄
每个岗位应当制定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遗
芃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肀莅
8788肆
羄
规程是否健全
漏。四条第(一)款。
螀
螆
岗位操作
薄螁艿
岗位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岗位安全操
(2)符合岗位作
膇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袄艿
规程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作规程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更新。
四条第(一)款。
芆
8990薈
业实际;(3)能够保障操作安全;(4)及时修订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薅
薃
安
葿
生产经营
肆袃膁
按照规定的学时、内容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组
蕿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国
蒇
全生产教育培训
荿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有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肃
织的培训,经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
九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发〔2010〕23号)第6条。
9192膃
安全管理
羂蝿芈
按照规定的学时、内容、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螅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国
螁衿
罿
人员是否有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组织的培训,经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
九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发〔2010〕23号)第6条。
9394虿
蒆
莂
袈
从业人员
袆羅薃
主要由企业组织培训,也可以委托其他机构组织
羈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国
芇蚇
是否有培训合格证书
肅
培训,核发培训合格证。九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发〔2010〕23号第6条。
9596节
特种作业
肁膈聿
参加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袇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肄芈
人员是否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袂
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证件应合法并在有效期内。
9798膅
99
安
薄
是否有安
膂羁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应当记入从业
莆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羁肁
100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全生产管理基础档案
莈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膁
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签名。
螈
蒅
螃
任规定》第七条。
是否有安定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
膁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腿羃
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薆
蚅
羆
安全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四条。
101102
是否有劳
莀莁莇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生
螃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肄膁
动防护用品档案
产要求的作业场所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佩戴。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八条。103104
蚁
蚂
膁
羇
是否有安
膈羃薁
对完成岗位责任目标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未
芁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蕿蚅
全生产奖惩记录
完成岗位责任目标的,给予相应的惩戒;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建立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任规定》第四条。
105106
蒄
蚄
莇
是否有事
莃蒀肇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
膂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
薀蒈
故管理档
螂
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建立事故管理档案。
十二条。107108
案
莈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袅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膆
衿
蒃
是否有工
肅羄螀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
肆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螆蚂
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缴费记录妥善保存。
109110
袁
蝿
膄
安
蒁
是否按规
袀袇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
蒄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羀芈
全生产投入
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并对因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一条。
111112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袄
虿
安全生产
肂腿螆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年度各项费用预算时,应当优
螁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芆
专项费用管理是否规范
肆
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缩减正常的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项目经费应当设立专项科目
,计入生产成本,先提后用,专
一条。
艿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薄
二条。
(1)安全生产
(3)安
膇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为:
113114
措施工程建设项目;(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维护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全生产管理;(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5)劳动保护设施、用品及职业危害防治费用;(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奖励费用;(7)应急救援器材、设备;(8)保障安全生产的其他费用。
蚃
应
袃
是否建立
蒄蕿薆
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
薅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
羇芇
急管理
蚃
应急机构和队伍
职应急救援队伍。对法》第二十六条。
膃
115116
虿
荿
螅
罿
是否有应
螁袈蝿
按相关要求和标准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
螄
《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
袆羅
117118
急救援设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施设备及
蒅
保正常使用。
蒇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四条。
羈
物资
莁
蚇
葿
是否制订
节莂蚈
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作业岗位应急
肄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莅蒂
应急救援预案或应急措施
薂
处置方案或措施。当生产工艺、周围环境、指挥体系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修订,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保存。
芄
羆
蚁
任规定》第二十五条。
119120
荿
是否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企业
羇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
第二
螁莈
应急救援演练
葿
袂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薂
蚁
薆
对法》第二十九条;《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十五条。
蒄
121122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规定,企
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熟悉紧急情况下要采取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蚄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莇
蝿
是否按规
节羆
莆
羁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号)第四章。
肁
定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报备
蚄
羁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
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123124
膁
特
膂
是否有机
薀蒈薇
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
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
蚀衿
125126127128
种设备基础管理
螇
构和人员
肆
三十三条。
螆
蚂
螀
是否制订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
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
膄蒁
管理制度
蒄
度。
羀
芈
莄
五条。
芃
是否有应应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
聿虿
129130
急救援措
蒅
六十五条。
施及演练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记录
螂
螆
膁
是否有档
薄螁芆
应建立设备档案,应齐全,保管应良好。
袄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
荿薈
案记录
艿
条。131132
膈
膇
羃
罿
薁
是否有检
蒅莁葿
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
荿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
袃蒄
133134135
验报告
蕿
所提出的问题应整改。
肄
莂
螂
二十八条。
莇
芁
是否有保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九
膄螃
养记录
蕿
膄
蚅
条、三十九、第四十五条。
袂
腿
莃
136
是否有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证件合法并在有效期
芁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莀羈
137138
种作业人员证件
内。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
薄
螇
莀
是否有特
螇螀袇
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培训学时和内
蒄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
节蕿
种作业人员培训记
肃
容符合相关要求。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
139140
蚆
录
薀
莇
莃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蒀
肇
袅
是否有职
虿
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141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人员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是否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业卫生基础管理
芇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单位的职业危害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142
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143
肁
蒁
肆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业病防治责任
(3)职业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
144
膇
制;(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45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蒂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是否健全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制度;(7)职业卫生评价制度;(8)职业危害告知制度;(9)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10)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作
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147146
护检修制度;(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衿
聿
职业卫生
膇
是否制订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职业卫生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应当制定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每个岗位应当制定职业卫生操作规,不得遗漏。
操作规程
袃
薁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应当符《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148
袈
操作规程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岗位实际
职业病危
是否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是否漏项
合相关标准要求;(2)符合岗位作业实际;(3)能够避免或减轻职业病危害;(4)及时修订更新。
芆
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都应当纳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
149
聿
害因素检测、评价
蚇
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
150
莁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职业病危
螁
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备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
151
害因素检测、评价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职业病危
莆
蒆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二条。
第十
152
螂
害因素检
腿
葿
测、评价是否定期进行职业病危
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薆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二条。
153
第十
膃
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是否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羁
膈
蚆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薄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是否定期向劳动者公布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不得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二条。
第十
154
莈
羆
螆
职业病危
羄
是否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职业病危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
155
害项目申报
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
156
罿
害申报是否缺项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螆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是否定期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每年申报一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第八条。
肁
袂
螈
157
袆
蒂
芀
薇
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变更申报
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3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
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
15日内进行申报;(3)生产
15日内进行申报;(4)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第八条。
羅
袃
158
羂
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
莆
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并办理相关手续。
生产经营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
肅
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职业病危
芄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1)生
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
(3)作业场所
(4)
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第五条。
159
害项目申报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蒀
荿
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膅
蒁
职业病危害告知
是否向劳动者告知职业病危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膂
膈
160
芅
袂
薀
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是否漏项职业病危害告知方式是否符
告知内容包括:(1)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2)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后果;(3)职业病防护措施;(4)职业病待遇。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能以公告、标志等代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161
袇
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162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芃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合规定
职业卫生监护档案
是否有职业卫生监护档案职业卫生监护档案是否规范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是否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职业卫生档案
是否有职业卫生档案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
167
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预案的组织结构和可行的措施应与单位实际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六)款。
166
应当归档管理的主要资料包括:查结果;(4)职业病诊疗记录。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六)款。
165
(1)劳动者的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
164
业史;(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3)职业健康检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
163
莁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是否全面
职业卫生档案资料主要包括:(1)国家有关职业病
(2)建设项
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批复文件等资料;
目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政府部门审查、验收
(3)政府执法部门执法检查时下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
达的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件资料;职业危害病危害项目申报资料;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资料;防护设施维修保养档案;护档案;(9)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培训人员名单、考核成绩等;
(6)作业场所职业(7)职业病危害(10)职业卫生培(11)职业病病人档
(13)职业
168
(8)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维
训教育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和内容、案;(12)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蚂
聿
排查部门
肆
羅
隐
一
袆
二
膃
葿
五
薈
排患
螂
级要素
级要素
三级要素
薂
四级要素级要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袂
参考依据
袀
查周
及责任人
期
序号
一级要素现场管理
二级要素特种设备
三级要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四级要素标志
五级要素是否有定期检验合格标志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个月
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按
1年或者
大修周期进行内部检验,每年进行外部检验,无损检测。应有结论为“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并且上次报告提出的问题已得到封闭。应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运行记录及修理记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修应申报监督检验。应有符合要求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电站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必要的系统图应齐全、符合实际,并醒目挂放。
参考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八条。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169
是否有使用登记标志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五条。
170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登记证应在有效期内。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车辆转向灯、制动灯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车辆转向灯、制动灯应有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2002】16号)附录
171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车辆嗽叭是否符合要求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应设置车辆嗽叭并保持其有效。
参考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2002】16号)附录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172
车辆电源开关是否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应按要求设置电源开关。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2002】16号)附录1
173
同一桥上的车轮轮胎的一致性是否符合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轮胎大小应一致。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2002】16号)附录
174
车辆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装置性能及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应设置车辆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装置并保持其有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2002】16号)附录
175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货叉或属具在叉架上的固定是否符合要求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参考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2002】16号)附录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176
运行情况是否有运行记录、修理改造记录、事故记录
液压系统性能、密封是否符合要求
无完善的修理改造记录、事故记录,与实际不相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九条。
177
一、液压系统管路不畅通,密封不良,与其它机件磨碰。
二、液压分配器上无铭牌和功能指示牌,液压元件配合不良,有泄漏。
三、系统中的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有爬行、停滞和明显的冲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九条。;《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2002】16号)附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九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
179178
传动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传动系运转不稳,行驶中抖动、异响。
起重机械标志是否有定期检验合格标志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个月
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起重机械应按
2年(部分设备
1年)或
者大修周期进行内部检验,每年进行外部检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八条。
180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无损检测。应有结论为“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并且上次报告提出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参考依据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是否有使用登记标志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18518418318218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登记证应在有效期内。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紧急停止开关及开关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起重机械制动器动作是否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紧急停止开关及开关形式应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起重机械制动器动作应可靠。
起重机械起升高度限位器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冶金用起重机械超速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冶金用起重机械)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起重机械起升高度限位器装置应符合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冶金用起重机械超速保护装置应符合要求。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起重机械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是否符合要求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起重机械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应符合要求。
参考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186
起重量限制器是否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当动力电源突然断电或设备发生故障时,起重量限制器应有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 《起重机械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189188187
起重机械缓冲器和止挡装置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械电气连锁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起重机械应设置缓冲器和止挡装置并有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起重机械应设置电气连锁保护装置并有效。
起重机械金属结构是否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1)主要受力构件(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吊具、横梁等)有明显变形;有缺件。
(2)金属
结构的连接焊缝有缺陷,螺栓和销轴连接松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190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起重机械轨道是否符合要求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大车、小车轨道有明显松动。
参考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191
起重机械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1)
安全距离不够,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
施,无红色障碍灯;(2)防爆起重机上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元件、照明器材等需要采用符合防爆要求的,不低于整机防爆级别和温度组别
192
运行情况起重机械运转、制动是否正常
各种机构运转应正常,制动应可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九条;《起重机械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193
起重机械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是否正常起重机械沿轨道全长运行是否有啃轨现象
起重机械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作应正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九条;《起重机械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194
起重机械沿轨道全长不能有啃轨现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九条;《起重机械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195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电镀设备
四级要素变压器防护是否符合要求通风是否符合要求
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变压器屏护防护符合要求,保护接地可靠、
参考依据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6.1.3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196
电镀槽抽风有效,现场空气流通良好,《电镀生产装置安全技术10.5
条
件
》
AQ5203-2008,10.1,-197
镀槽是否符合要求吊运机械是否符合要求
镀槽无泄漏、导电部分清洁,《电镀生产装置安全技术
条
件
》
198
AQ5203-2008,6,.7
起重机机连锁完好、保护接地可靠,《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2010安3
全
导
,《用电则
》
199
GB\\T13869-2008,6.1
作业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工业梯台
工业直梯是否符合要求
梯宽、梯级间距符合要求、梯高度超过
3米时应
设置护笼、护笼直径、直条布置符合布置要求、直梯与平台相连接的扶手高度不得低于1050mm、结构件不得有松脱、变形扭曲、腐蚀、裂纹等严重变形现象,
斜梯
梯宽扶手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踏步是否符合要求
踏步高、宽适当,除扶手外必须设置一根横杆,梯宽、扶手高度、梯级间距符合布置要求,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
要
求
》
202
GB4053.2-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
要
求
》
203
G1B4053.2-2009
作业场所排水良好、地沟盖板齐全、现场安装有急救用喷淋装置和洗眼器,
《电镀生产装置安全技术
条
件
》
200
AQ5203-2008,9.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
要
求
》
201
GB4053.1-2009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结构是否符合要求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结构件不得有松脱、裂纹扭曲变形腐蚀现象,
参考依据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
要
求
》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204
GB4053.2-2009
活动梯
梯长、宽是否符合要求
梯长应小于8米、梯宽不小于
300mm、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2007求》GB7059-2007
防滑是否符合要求
梯脚防滑措施可靠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2007求》GB7059-2007
轻金属梯是否符合要求
轻金属梯具备拉升加长的活动梯其止回装置完好无变形,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2007求》GB7059-2007
人字梯是否符合要求
铰链无变形松脱、中间拉绳支撑牢固可靠,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2007求》GB7059-2007
结构件是否符合要求
结构件不得有松脱、变形、裂纹曲扭、腐蚀现象,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2007求》GB7059-2007
走台平台
护栏是否符合要求
扶手高度、立杆间距、横杆间距布置合理
《钢制梯台工业防护护栏.5
踢脚板是否符合要求
平台四周应设置踢脚板
《钢制梯台工业防护栏杆
及
钢
平
台
》
211
杆
及
平
台
》
GB4053.3-2009,5.2-5
210
,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
209
,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
208
,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
207
,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
206
,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
205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参考依据
GB4053.3-2009,5.6,4.2.1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结构件是否符合要求
焊接机械
电源线及屏护
电源线是否符合要求
结构件不得有松脱、裂纹、变形、腐蚀、等现象。《钢制梯台工业防护栏杆
及
钢
平
台
》
212
GB4053.3-2009,4.5.1
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绝缘良好
3米,且中间不得有接头,《弧焊设备安全要求》GB15579-1995,12.1-12.8,《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标准》34.3.4《电阻焊机安全技术要求》,GB15578-2008,6.6,
213
屏护是否符合要求
焊接带电部分屏护可靠《焊接与切割安全规程
GB948-1999,11.2.3,11.2.4
》
214
保护接地是否符合要求
电焊机外壳PE线连接正确、可靠,《焊接与切割安全规程
GB9448-1999,5.7.4,11.3《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6.1.3
》
215
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二次电源线是否符合要求
电焊机一、二次绕组、绕组与外壳绝缘电阻值不低于1兆欧
电焊机二次侧电缆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焊钳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
3个,
《建筑施工现场供用电安
全
规
范
》,
216
GB50149-93,5.5.4 《焊接与切割安全规程
GB9448-1999,11.4.1-11.4.5
》
217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焊接场地不符合要求气瓶是否符合要求
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焊接场所不得有易燃、爆炸、可燃物质
参考依据
《焊接与切割安全规程
GB9448-1999,6.2,6.3,6.4.2
》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218
气割气焊使用的乙炔气瓶、氧气瓶、液化石油气瓶应定期分开存放,压力表应定期检验,乙炔气瓶使用时一安装回火防止器,气瓶与明火间距应符合要求。
《焊接与切割安全规程
GB9448-1999,10.5,10.5.6,10.6
《焊接与切割安全规程》GB9448-199910.4,10.3
,
220
》
219
减压器、皮管是否符合要求
减压器、不得泄漏灵敏可靠,皮管颜色、耐压符合要求无泄漏
附属设施
水泵泵的基础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固定式安装基础牢固,泵件叶轮完好,输送液体无噪声,紧固件压接紧密,防松、防震动良好。移动式潜水泵或酸碱液泵罩壳紧密,稳定,管理流向标识清楚。凡属
并为防护式。GB13690
所列
221
与设备相关连阀门,管道漆色、闭封紧密,压力危化品,其管道应设置危险标识,表示方法在管道上涂150mm宽黄色,两侧各涂25mm黑色环。轴承润滑良好,机封无渗漏,联轴器部位与电机同心度应一致。
旋转部位防护罩、盖是否符合要求电气设备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旋转部位包括联轴器,必须设置可靠。防护罩或护栏无松动,漆色明晰。设备电气安全装置保护和设备
PE线连接可靠,操
223222
控仪表符合要求,移动式潜水泵或酸碱液泵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泵的电气绝缘应定期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做预防性检测,有数据可查。
参考依据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操作区域是否符合要求
高位水箱、污水区域操作平台结构,应符合GB4053,安全距离应符合可。
GB23821,进入有限
空间清污及登高等危险作业应经过行政审批许
224
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校正
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应在工作前,根据通风设备设施设计要求,施工规程,运行规程定期进行检查,校正不合理的地方,例如:根据通风设备设计要求,检查设备基础安装、风管及附属设施连接是否牢固,
PE线、管道支架,检查风道、风管、
清扫口、集尘箱、密闭门、法兰连接,测量孔、视窗等,检查调节阀,检查各种防护罩,插板阀是否灵活,高处阀门的开关拉链(包括自然通风天窗的电动、手动拉链转动是否灵活),检查风管内有无杂物堵塞,通风联锁等保护装置的安全、可靠。集中监视和显示、检测、报警的防控中心,相关数据信息采集应及时处置。
风机运行稳定后,应检查相关工作参数、风量和风压、风速,进行相关调整分配风量,作好标记和记录。检查应分岗位和设备场所,对检查的不符合,及时整改校正。
通风系统是否指定专业部门/人员进行管理与维护
对企业建立的或应当建立的送风及排风系统,自然通风系统,降温系统,采暖系统,除尘排毒系统需要有专业部门、专业人员、专门制度与规范进行调整与运行管理和维护、修理、清扫,及时消除通风系统故障,并定期检测是否符合要求,保障通风效能指标,达到预期。维护与检查应保障安全操作。
226225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场所环境
三级要素进厂道路无交通标志标线厂区及车间通道安全
四级要素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企业应按有关规定,
对进厂道路设置限速、
限高、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禁行等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227
场区出入口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厂内道路宽度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厂内道路视距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场区出入口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总体规划、场区用地面积及总平面布置等因素综合确定,但其数量不宜少于
2个,且主要人
流出入口宜与主要物流出入口分开设置。厂内道路路面宽度,宜按《厂矿道路设计规范》车间引道宽度应与车间大门宽度相适应。路肩宽度宜采用1m或1.5m。
厂内道路在平面转弯处和纵断面变坡处的视距:停车视距不小于
15m、会车视距不小于
30m、交
叉口停车视距不小于
20m。当受场地条件限制、
《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23-201O
)3.3.7。
228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条。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87)第2.3.5条。
230229
(GBJ 22-87)中表2.3.3所列数值范围采用。注:(GBJ 22-87)第2.3.3
采用会车视距困难时,可采用停车视距,但必须设置分道行驶的设施或其它设施(如反光镜、限制速度标志、鸣喇叭标志等)
。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872.3.10条。
)第
2.3.10-1
专供电瓶车或内燃叉车行驶的道路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人行道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专供电瓶车行驶的道路主要技术指标,宜按《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87)中表的规定采用。专供内燃叉车行驶的道路主要技术指标,宜按《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87)中表2.3.10-2的规定采用。
大、中型厂的主、次干道,当人流集中、采用混合交通影响行人安全时
,应设置人行道。经常通过
0.75 m。人行道
行人而无道路的地方,亦应设置人行道。人行道宽度可采用1.5m,且不宜小于的危险地段,应设置栏杆。
231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872.3.11条。
)第
232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铁路道口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工厂铁路专用线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
(GBJ 12)和《工(GB 6389)的规定,不
参考依据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 18-2000)2.2.11。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宜与人行主干道交叉;当必须交叉时,应设置看守道口、护栏、限速标志、警铃等安全设施或安装无人看守道口智能报警系统。繁忙线路应设置立体交叉。
车间通道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消防车道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车间地面应平坦,不打滑。加工车间通道尺寸应符合《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出。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占地面积大于3000m21500m2道。
厂区布局及设置
排放有害物质的企业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产生有害气体的厂房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厂房的耐火等级是
向大气排放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应设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被保护对象的上风侧,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以避免与周边地区产生相互影响,对于目前国家尚未规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宜进行健康影响评估,并根据实际评估结果作出判定。
酸洗、电镀、喷漆、配料、铸锻、热处理等产生有害气体、蒸汽、烟雾、粉尘、异味的生产厂房,应布置在厂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地势开阔、通风条件良好的地段,并应与厂前区、洁净厂房以及人流密集处留有一定的防护距离。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除另有规定者外,应符合《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 18-2000)2.2.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5.1.4。
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6.0.6。
)
18-2000)中表3.1.4的规定,并应在地面明显标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
(JBJ 生设计规范》(JBJ
18-2000)3.1.4。
233
234
235
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
236
237
238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否符合安全规定仓库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厂房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仓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排放有害物质的企业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中表3.3.1的规定。
参考依据
3.3.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3.3.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3.4.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3.5.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5.1.4。
)))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除另有规定者外,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中表3.3.2的规定。
除另有规定者外,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3.4.1的规定。
除另有规定者外,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规定。
向大气排放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应设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被保护对象的上风侧,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以避免与周边地区产生相互影响,对于目前国家尚未规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宜进行健康影响评估,并根据实际评估结果作出判定。
特殊性能车间布局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酸洗、电镀、喷漆、配料、铸锻、热处理等腐蚀性、尘毒危害比较严重及使用易燃易爆物料或气体的生产工序,电磁电离辐射危害严重的工序,应与其它生产工序隔开布置。不同危害生产工序之间亦应相互隔离。危害相同的生产工序宜集中或相邻。
车间内运输设备横跨处是否符合安
生产线辊道、带式运输机等运输设备,在人员横跨处,应设带栏杆的人行走桥。平台、走台、坑池边和升降口有跌落危险处,必须设栏杆或盖
)中表3.5.2的
)中表
239
240
241
242
车间布局与地面
总体布局与地面通用安全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 18-2000)2.3.2。
243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 18-2000)3.1.5。
244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全规定
试验站信号、报警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悬挂输送链安全装置是否符合规定
输送流水线安全装置是否符合规定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板。需登高检查和维修的设备处宜设钢斜梯;当采用钢直梯时,钢直梯
3m以上部分应设护笼。
有高压、高温、高速、高电压或深冷等试验台和装置的各类试验站,必须配备各种信号、报警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
跨越通道、作业区和上下坡地段的悬挂输送机,其输送链下必须设金属安全网和上下坡捕捉器。在操作工位、升降段和转弯处必须安装紧急停车开关。输送链下方的行人通道净空高度不得小于1.9m。
连续输送流水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台设备应设按逆工艺流程起动、顺工艺流程停车的电气联锁,并应能临时解除联锁;
2.应设紧急停车按钮,两按钮间隔宜小于等于30m;
3.应装设声光报警信号。
参考依据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 18-2000)3.1.6。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 18-2000)3.4.8。
246245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 18-2000)3.4.9。
247
易受车辆撞击的建筑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工作场所的地面是否符合规定
安全出口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凡易受车辆撞击的设备及门框、柱、墙等建筑部位,应设置醒目的标志。必要时应设置足够强度的护栏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工作场所的地面应平坦、防滑、易清扫,应避免设置不必要的台阶、斜面、突起、凹陷。
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表3.7.4的规定。
)中
《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23-201O
)4.1.7。
248
《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23-201O
)4.1.9。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3.7.4。
250249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疏散楼梯间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疏散用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间
2.
参考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7.4.1。
)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碍物;4.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5.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6.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住宅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251
仓库仓库布局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仓库区布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库房、储罐、堆场宜布置在场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应远离火源、主要建(构)筑物和人员集中的地带。储存液态介质的储罐四周,应接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设置防止事故泄漏的防火堤、储存区宜设置围墙和专用出入口。
使用槽车输送储存介质的储罐区,还应设置卸车泊位及储罐防撞安全设施。
防护墙或围堰。
《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23-201O8款。
252
)3.3.2第
危险品库区布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危险品库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源。
化学危险品库、油库、木材库应布置在厂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及边缘地区,且应远离火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 18-2000)2.2.5。
253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5.1。
254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建筑是否安装避雷设备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参考依据《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5.3.3。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255
仓库物品储存安全
物料或物品的储存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物料或物品的储存、运输应满足下列要求:1.散装物料堆积的坡面角不得大于其自然安息角:当散装物料靠墙堆放时,其墙面应具有足够的侧向抗压能力。
2.有包装的物品或裸装计件物品以堆垛方式储存时,其堆放高度不应超过地坪的承载能力和物品本身或包装物的耐压能力,并保证堆放的稳定性。堆垛与照明灯具或建筑的墙、柱、顶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3.料堆、堆垛、货架间应留有确保运输车辆安全装卸、行驶的通道,必要时可设置安全标识。
《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23-201O
)4.1.22。
256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遇火等引起燃烧的危化品是否符合安全贮存规定
产生有毒气体的危化品是否符合安全贮存
贮存量及贮存安排见《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中表1。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6.2。
257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6.3。
258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爆炸、《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6.4。
259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规定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参考依据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车间照明与采光
一般照明值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公用场所照明值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应急照明的照度值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建筑采光系数值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安全标志或安全色是否符合规定
工业建筑一般照明标准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中表5.3.1的规定。
标
《建筑照明设计准
》
(
GB
50034-2004
)5.3.1。
260
公用场所照明标准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中表5.4.1的规定。
标
《建筑照明设计准
》
(
GB
261
50034-2004
)5.4.1。
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宜符合下列规定:1.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照度值的5%;
3.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
工业建筑的采光系数标准值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01规定。
)中表3.2.8 的
标
10%;
2.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
标
《建筑照明设计准
》
(
GB
262
50034-2004
)5.4.2。
《建筑采光设计准
》(
GB/T
263
50033-2001
)3.2.8。
厂区及车间安全标
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根据现场具体状况设置安全标志或安全色。安全标志或安全色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安全色》(GB 2893)的有关规定。
《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23-201O4.7.1。
)
264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
消防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否符合规定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输送管道标识不符合安全规定
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应按《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的有关规定,设置符合《消防安全标志》13495)的消防安全标志。
场区(或厂区)道路及厂房
(或建筑)内的主
(GB
参考依据《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23-201O4.7.2。
《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23-201O
)4.7.3。
)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识
265
要通道,宜按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
266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产品、物料堆场(或堆放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国家现行有关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23-201O4.7.4。
)
267
建设项目的非地下埋设的气体和液体输送管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的有关规定,涂刷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安全标识。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23-201O4.7.5。
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第4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6条。
270
)
268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是否有“三违”行为持证上岗
主要负责人是否持证上岗
269
主要负责人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持证上岗。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持证上岗。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6条。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271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证,持证上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6条。
272
其他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持证上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6条。
273
是否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消防安全
有无应急照明设施或是否损坏
从业人员应当正确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274
有应急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75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有无消防栓和其他灭火器材或是否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检测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标志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应急照明设施或是否损坏
四级要素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应有符合规定的消防栓和其他灭火器材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276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
277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应设置符合规定的防火、防烟分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79278
应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80
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81
电气安全
一般用电安全
1、变配电系统
变配电所(站、室)环境条件安全性是否符合
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高温、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场所,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油浸电力变压器);当与火灾或爆炸危险环境毗连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二章GB5005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282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规定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时,应有足够安全间距或防爆结构。
变配电所通风良好,通道间距满足且畅顺,高压电气设备绝缘、屏护可靠,预防性检测资料完整可查。
参考依据
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第5.14.1条。《低电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变配电所(站、室)应急照明装置是否符合规定
变配电所(站、室)有无挡板或是否符合规定变配电所(站、室)操作面是否铺设绝缘胶垫电工是否持证上岗门窗是否符合规定
变配电室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照明充足。
20min。
283
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板。门、窗及孔洞应设置网孔不小于10mm的金属网。
400mm的挡《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5.6条。
284
10mm×
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
《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第5.3条。
285
电工属于特种作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
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书,方可上岗作业。
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火门,通往室外的门应向外开;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门应采用双向开启门。通往室外的窗应装有纱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5.8.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第4.9.2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288287286
电气设备安装、维护是否符合要求接地故障保护系统是否
变压器、自备发电机、母线、电缆、断路器、电容器、瓷瓶套管等电气设备运行应符合相关规定,定期维护检查符合。
配变电所本身应有一个完整可靠的接地系统,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母排截面和连接符合规范,
289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可靠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其接地电阻值应满足不同用途,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接地要求最小值。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NE线。低压配电出线开,分开后不能再合并。
相关保护电气应依据回路容量整定合格。
N排、PE排应分
参考依据
《低电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第2.2.11条。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绝缘、辅助安全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警示装置及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配电箱、柜(板)
1、漏电保护是否齐全
各种绝缘安全用具,辅助安全用具定期校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使用,外观无损伤,存放地符合。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
290
各种禁止类、警告类、准许类等提示性安全标志与标示牌齐全、完整。
火灾等报警装置,灭火器材配置符合要求。箱柜内开关灵敏、保护可靠。接线应“一机一闸(或开关)”。带有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符合设计要求。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动作记录。定期操作实验按钮,检查其动作特性是否正常。雷击活动期和用电高峰期应增加实验次数。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
《配电柜、成套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施工工艺标准》第4.2.7.2条。
292291
布线是否符合规定
箱、柜内布线整齐无飞线,接头部位接触紧密无松动,N排与PE排独立分设,“一线一钉”压接紧密,线头宜做线鼻压接,
N与PE均应作标记。
《用电安全导则》第4.8条;《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第7.1条、第7.2条。《用电安全导则》第4.9条。
294293
电气线路敷设
导线绝缘强度是否达到要求
导线导电能力是否达到要求
电气线路必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
电气线路必须具有足够的导电能力。《用电安全导则》第4.9条。
295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导线机械强度是否达到要求
导线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电气线路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参考依据
《用电安全导则》第4.9条。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296
直敷布线可用于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应采用绝缘导线。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应穿管保护。
1.8m时,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5.2.1条。《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第条。
4.5
298297
4、插座及插座箱、板
1、插座是否有接地、漏电保护装置2、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插座
Ⅰ类电器插座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间距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不应从带插座灯头上引接电源供电。
《用电安全导则》第4.8条。
299
5、手持电动工具、移动气设备
电
1、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连接是否符合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有无露天防护措施
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软线。与电源联接,应采用开关、插头座。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或挂在电源线上使用。在使用移动式的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
I类设备时,PE,使用带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第88条;《用电安全导则》第4.16条。
300
保护接地极的插座,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第条。
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根据环境条件,采用IP防护型外壳防护等级,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用电安全导则》第4.25条。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4208
302
6.3
301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6、固定用电设备是否有接地保护7、用电设施金属框架是否有接地装置并符合规定8、临时用电
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PE)。
参考依据
GB19517-2004
《国家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第2.2.4条。
303
用电设施外露可导电部分如: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保持电气连接的连续性、可靠性;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与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线编织铜线连接,作好标识。PE线应满足最小截面要求。
1、临时用电使用是否超期限2、临时用电是否有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临时用电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1、临时照明行灯是否有安全保护措2、手提式和局部照明灯
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装置设置及安装规范,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于6m。
行灯等手持式电动工具、器具应根据使用现场,分别采取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如剩余电流保护电器或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安全变压器应采用电气隔离。
手提式和局部照明灯具应选用安全电压或双重绝缘结构。在使用螺口灯头时,灯头螺纹端应接至
4.5m,道路上方不低
临时线路使用必须经过审批,一般使用期限为过15天,最长不超过
一个月。工程建筑施工按施
工期,但应实施动态检查。
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配电柜、成套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施工工艺标准》第条。
《用电安全导则》第4.2条。
305
4.1.2
304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第条。
4.5
306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第20条。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第89条。
308307
9、临时照明
《用电安全导则》第4.18条。
309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具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
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参考依据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电气工作人员是否有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佩戴使用
专有用电安全
1、电源接地系统
1、接地制式的运行是否满足其结构整体性、独立性安全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电气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310
系统接地制式有TN系统、TT系统、IT系统三种,
主干保护线(PE
《低电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国家安监总局管管二字[2005]11
安监号
311
同一供电系统只能选其一种接地系统。TN系统整体结构是由工作接地,
或PEN),设备保护线(PE),接地故障速断保护装置,重复接地或等电位联结接地装置所组成,必须同时完好,并保持电气连续性、整体性、可靠性。
接地装置电气连接是否符合要求
钢接地体和PE线连接有最小截面要求。扁钢焊接长度为其宽度的
2倍,四边施焊,圆钢焊接长度
接地装置应编号,标识明晰,
PE
PE线应为专有绿黄双(PE或PEN)作直接
为直径的6倍,双面施施,均应防腐,易损伤地方应采取保护措施。
接地电阻值定期检测,资料完整。地面引出干线应涂绿黄双色等宽线,色线。
接地装置必须与主干保护线的电气连接。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国家安监总局管管二字[2005]11
安监号
312
雷电防护系统
防雷技术措施保护范围是否有效
雷电防护应经过安全设计和验算,保护空间范围至少应满足被保护半径和被保护物的高度这两个方面;同时应有防雷直击、侧击,防雷电波侵入,雷反击、防地电位升等相关防护装置,实现纵深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GB7450
313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防护。防火防爆场所还应遵守相关规定。
参考依据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防雷装置是否有效
用于防雷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网,浪涌保护器、避雷器等及其连接导件应保持电气连接有效性符合性规范、标准,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定检合格,防雷装置不允许挂接低压线路,通信线路等可导电物品,保持安全间距。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GB7450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315314
3、电气防火防爆区域的安全性
1、火灾、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与电气设备装置选择是否正确
防火防爆设备装置系统安装运行、维护的安全性是否符合要求
依据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火灾危险环境危险区域按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分区、环境、电气设备种类和防爆结构,正确选择其电气设备装置防护等级、组别与配线方法、接地设计与施工。
场所电气设备装置安装规范、结构坚固、连接严密,运行平稳,定期维护检查,保持与环境条件相适应的防火防爆安全水平。信号、检测、报警、联锁装置与遥控开关装设合理,灵敏可靠。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316
4、电气防异物、防尘和防水的安全性是否符合要求
电气设备、装置系统应防止人体触及或接近外壳内部的带电部分和触及运动部件,防止固体异物包括粉尘进入外壳内部;防止水进入外壳内部达到有害程度,根据环境安全要求不同,应选择型外壳防护等级适宜,标志明显。
IP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4208 《电机外壳防护分级》《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GB4942、《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7001
317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职业卫生现场管理
三级要素生产布局是否合理
四级要素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318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内容是否符合规定作业场所防护设施是否到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是否超标
卫生设施是否齐全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职业危害特性,设置通风、排毒、除尘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达到
GBZ2.1/2.2《工作
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
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320
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
321
容易造成职业危害的工序是否隔离设置公告栏
1、有无职业危害公告栏
容易造成职业危害的工序应隔离设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322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
323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59B070602、职业危害公告栏的内容是否全面、准确
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公布栏的内容包括:(1)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2)操作规程;(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324
1、有无职
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
业病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3、是否正确佩戴使用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
1、是否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325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327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328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报警装置或装置损坏
2、是否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药品是否过期
3、是否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或设备损坏
4、是否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
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参考依据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并保证药品的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329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冲洗设备,并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0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应急撤离通道,并保证其畅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331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有害工作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通道是否堵塞
5、是否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必要的泄险区,泄险区功能是否丧失
6、是否配备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运输、贮存必要的装备
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参考依据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必要的泄险区,并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332
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333
有限空间现场安全
有限空间作业未制定管理制度,未实行专人监护,未落实防火及逃生等措施如电缆隧道、电缆沟、阴井、变压器壳内等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场所作业未先测定氧气、
GB8985-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334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四级要素五级要素标准要素具体描述
有害气体等气体浓度。
在有限空间内作业时未进行通风换气,并保证气体浓度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向内部输送氧气;不符合安全要求和消防规定方可工作。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未使用符合安全电压要求的电气工具,未装设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未放在容器外面。
参考依据
排查部门及责任人
排查周期
隐患序号
说明:
1.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的标准表格的基础上,增加“排查部门及责任人”和“排查周期”两个栏目即为《清单》的模版。2.编制《清单》时,一级类型(基础管理、现场管理)不要改变。二级类型根据本单位情况可以改变,一般原则为可以删减,但不增加。如本单位没有特种设备,就可将基础管理的二级类型“特种设备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的二级类型“特种设备现场管理”全部删除。又如,本单位有的设备设施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标准中没有编入,在编制《清单》时,可将其编入现场管理的二级类型“设备设施及工艺”的三级类型。
3《清单》中的三级至五级类型可直接采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的标准内容,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更改和细化。4.一个单位如果从事多个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可参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的多个标准编制多个《清单》5.删除标准中的代码,《清单》的“隐患排查点序号”从头至尾用数字依次编号,即从6.基础管理的“排查周期”不得大于7.排查部门及责任人由单位确定。8.表格用5号仿宋GB2312字体字号。
6个月,现场管理的“排查周期”不得大于
及水平、设备设施性能、工艺要求、场所环境、人员素质等)确定。
1——nnn。
15天。具体周期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包括管理方式
。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ins commerciales. à des f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которые ,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которые ,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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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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