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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小奈知识网


爆破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工地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爆破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一.作业人员的职责和管理

1、建立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机构

成员由主管爆破施工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及火工品仓库管理人员组成;

2、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要求

(1)从事爆破工施工的主要人员,应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作业证书;

(2)爆破员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的公安机关颁发的作业许可证的人员担任;

(3)安全员由取得爆破安全管理员资格证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负责爆破安全施工的安全员;

(4)仓管员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仓管员证的人员担任。

3、爆破施工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与火工品管理人员;

(3)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4)组织领导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总结工作,并制定爆破施工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条例;

(5)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

(2)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和技术指导;

(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仓管员的职责

(1)负责制定火工品仓库管理细则;

(2)负责炸药和雷管的验收、发放、退库、统计,并做好记录;

(3)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给火工品;

(4)及时统计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火工产品;

(5)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6、爆破员的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火工品,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4)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退回爆破器材库。

7、安全员职责

(1)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2) 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有不安全因素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3) 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保管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4) 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场所;

(5) 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8、人员管理教育

爆破施工人员应服从公司管理,公司对参与爆破施工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减少麻痹思想,防止事故。

9、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日晨会(由工地爆破负责人主持),每周例会,月度总结会。

二.器材管理规定

(1)爆破器材购买、运输、使用应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爆破安全

规程》相关规定;

(2)爆破器材发放有取得资格证书的仓管员按规定发放;

(3)爆破器材运送到工地后,应由爆破员和安全员及器材管理员共同清点确认器材品种、规格、数量,并做好登记记录,共同签字确认;

(4)运至工地使用的炸药、雷管应放在加锁的保管箱内保管,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5)做好爆破器材的领用、清退登记工作,保证爆破器材不丢失,不流失,不给社会造成安全隐患。

三.爆破施工规定

爆破施工应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应做到以下几点:

(1)每次施爆前都要对爆点的地质、地形、岩性、节理裂隙、软弱夹层等情况做好堪查,为爆破装药提供依据。

(2)爆区(炮孔)抵抗线方向应尽可能朝向空地方向,防止飞石造成危害。

(4)爆破装药联线人员严禁烟火,闲杂人员禁止随意出入爆区。

(5)装药联线施工人员,必须是持证上岗的爆破员。

(6)遇有雷雨与大雨等恶劣气象条件时,禁止施爆。

(7)露天爆破起爆后应等待5-15分钟,由爆破员先进入爆点,检查有无盲炮及其他险情,确认无任何险情后,才可下达解除警戒命令,警戒人员方可撤离警戒哨卡。

(8)爆破施工中若出现盲炮或其它险情,应由爆破员按《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处理。

(9)盲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② 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

③ 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境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④ 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⑤ 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电爆网路短路。

⑥ 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⑦ 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2)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① 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② 距盲炮孔口不小于0.3m处打平行炮眼装药起爆。

③ 用木质、竹质等不发生火星的工具,轻轻将眼内堵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④ 在安全距离外远距离操纵的风水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要回收雷管。

⑤ 盲炮应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爆破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一、 工程概况:

贵阳市XX路X标段道路改造中,需对设计范围内的边坡、沟槽、路基中出露的岩石进行控制爆破,边坡控制在30%,施工中必须确保安全和进度。

1、 爆区环境:东面与X路相接,0m;南面:与Y标相接,0m;西面:与M房相距X米;北面:与X房最近处相距X米。

2、 爆区工程地质情况:该路段岩石由泥岩夹少量泥沙岩组成,泥晶结构,多为薄~中厚层岩体,呈强~中风化,节理裂隙发育,地下水埋藏较深,无岩溶发育。

二、 爆破安全技术要求:

1、 严格控制爆破施工中的震动危害范围,杜绝单孔装药量过大。

2、 严格限制爆破产生的飞石距离,加强炮位安全措施,预防飞石飞入河中或超过安全警戒线。

3、 严格控制爆后产生的松石滚下山体对原道路上的电缆管线或周边房屋造成危害。

4、 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 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1、 爆破震动危害控制措施:

(1)、本爆区最大单响药量限制计算:

根据本工程周围环境特点,依照《爆破安全规程》有关爆破震动的规定,确定对节理

发育的边坡最大允许震速不大于20cm/s,对周边房屋的震速不超过3cm/s。

采用公式Qmax=R1/m(V/K)1/mkg计算。

其中:Qmax--炸药量,齐发爆破为总药量,微差爆破为最大一段的药量,kg.

R____爆破震动安全允许距离,m.

V____周边应保护房屋震动安全允许速度,cm/s;

K、α--与爆破点至计算保护对象间的地形、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本工程取K=150,α=1.8

m----药量指数,一般取1/3;

经计算,当R=2m时 Qmax=0.012kg

当R=10m时Qmax=1.47kg

当R=30m时Qmax=39.69kg

以上计算结果结合现场情况分析,当距爆区边界线2m外的有房屋需要保护时,每次钻孔深度不得超过0.5m。当R=10m时,分层作业高度可达2.5m。

所以,为控制本爆区对周边产生的震动危害,特限制该区域内所有爆孔最大允许装药量Q=1.5kg。

(2)爆区内施工方案及布孔参数的控制:

根据该区域及周边的环境,采用浅孔分层微差爆破,机械人工清运的开挖方案比较可行,分层台阶高度不超过2.5m。

布孔形式:梅花形多排布置。钻头直径∮=38mm~44mm并按照以上确定的最大控制药量Q=1.5kg,推算出安全的布孔参数:

1) 按本区域岩性取q=0.25kg/m3,分层高度H=2.5m.

2) 最大药量爆出得岩石体积V=Q/q=6m3

3) 爆破负担的岩石面积S=V/H=2.4m2

4) 最小抵抗线W=√S/1.2=1.39m

5) 最大孔距a=1.2W=1.66m

6) 最大排距b=0.8a=1.3m

7) 超深△I=0.12H=0.3m

8) 最大钻孔深度L=H+△I=2.8m

因此,本区域爆破控制的孔网参数为:

a=0.5~1.5m;b=0.3~1.2m;L=1.0~2.8m

控制的单耗为q=0.2~0.3kg/m3;

单孔的药量Q≤1.5kg。

装药形式及堵塞方式:采用正向偶合装药结构形式,用沙泥混合物密实堵塞,堵塞长度≥W。

起爆方法及起爆顺序:采用电力和非电相结合的微差起爆方法,边孔用密孔分段微差爆破,其它爆破采用串联方式的“V子型”传报顺序联网起爆。

(3)施工中的降震措施:

1)在靠近民房等建筑物施爆时,严格按照设计单孔药量,并以非电微差起爆等手段充分达到减震效果。

2)多排多孔起爆采用孔内微差起爆相结合方式,间隔时间控制在25-50ms之间,严格依照从前向后V型起爆顺序,努力消除后冲现象。

3)根据现场实际变化,及时合理调整爆破孔网参数和单耗,严格控制一次起爆的药量不超过设计限制的最大单响药量。

2、爆破冲击波、飞石防护技术措施:

该施工区域开阔,经拆迁后只有东西两侧有少量民房,又采用钻孔堵塞方式爆破,故冲击波几乎构不成危害。主要是飞石的防护,其措施有:

(1)、必须保证堵塞质量,按设计要求合理布孔和合理的起爆顺序,以避免因夹制冲孔。

(2) 应避免在软弱带和空隙带布孔装药,严格按设计控制爆破方向,山体爆破以正南向作为爆破主方向,靠近东西两侧边界爆破时,应以单炮起爆为主,并监视布孔参数和装药量。

(3) 要求各炮孔均应压大石盖胶网,各孔孔口和自由面上盖网最低不少于3层,道路两侧5m内各炮孔覆盖胶网不少于5层,同时在施爆前应在民房和爆区之间用脚手架搭设一排高5m的防护排架,以最大限度减小冲击波和杜绝产生飞石。

(4) 当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在爆破点周围50m处设警戒线,在此范围内人员、车辆包括屋内人员均必须撤至警戒区外,各警戒点均应悬挂明显标志,起爆时起爆人员与警戒人员用声响(或对讲机)信号明确安全无误后再发出明显信号后才能起爆,爆后必须经爆破员检查现场无安全隐患后才能解除警戒。

2、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按照公司指定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要求,在工地上建立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以队长负总责、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各作业组组长组成的管理班子对该工作进行实施,在开工前应建立完善各项安全保证制度和措施落实“三级”安全教育。

(2)根据工程情况,进行实地勘察、设计、取得该工地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开始施爆。

(3)装药起爆工作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持证爆破员操作,在各工地上必须配备一名以上爆破员、安全员,严禁无证人员接触爆破器材。

(4)每日作业前,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召集上岗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检查安全防护装备是否齐全。技术人员作好班前技术交底,签发施工任务单,各作业组应按照任务单要求和施工图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同时各相关负责人应做好施工记录。

(5)进场施爆前,必须完善工地临时爆破器材存放间的设置,爆破器材禁止与其它工具材料混存,存放间应分设雷管房和炸药房,与其他居民住房应相距100m以上,房屋结构应坚固,门窗应有防盗装置,雷管房内不准有电源。进入工地炸材一律放入防爆箱内,实行专人看管,双人双锁,安全员随时检查使用情况。

(6)严格爆破材料领发制度,要按量发料,下工时要把多余的炸药雷管统一保管,不得私自存放。对失效炸材也必须及时交库,统一由公司组织专人按规定销毁,不准乱丢。

(7)施工队伍进场后,应配合甲方的总体安排进行各区域的施爆作业。每次爆破,设专人统一指挥,装药、堵塞、起爆等工作要有计划进行。

(8)制作起爆药包应选室外僻静、远离人群和建筑物的干燥处所进行。对所有起爆材料均应进行检查。使用电雷管的起爆药包制作完毕后,应将两脚线结成短路,并以胶布包好,以防早爆。

(9)炮眼装药捣实及堵塞,必须用木制或竹制炮棍进行,起爆药包应小心放入炮眼内,不得猛力冲击或挤压;对以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必须注意保护,防止损坏而发生拒爆。

(10)严禁在夜间、大雾天、黄昏、雷雨天进行爆破作业。如需夜间作业时,应做好夜间照明、安全防护警戒措施,并报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1)在施工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拆开网路的主线和支线,裸露芯线用脚步捆扎,对地绝缘,同时一切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在雷雨季节或杂散电流较强的地区宜采用非电起爆法。

(12)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服。

(13)禁止采用无堵塞爆破。

(14)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作填塞材料。

(15)装药堵塞时,现场严禁烟火,并注意起爆线路保护。

(16)禁止用铁器直接装填炸药。

(17)禁止拔出硬拉起起爆药包或药包中的电雷管脚线。

(1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出现的盲炮原则由当班处理,处理不完的应作明显标志交由下班继续处理。盲炮未经处理,不得进行正常作业。盲炮处理主要有以下方法为主:打平行孔引爆法和掏泥诱爆法。

(19)严格按设计进行防护及覆盖,确保个别飞石控制在设计的安全范围内,并由安全员监督检查防护及警戒措施无误后,才能接入起爆装置准备起爆

(20)起爆时,应有明显警戒标志、起爆信号。严格按设计的警戒范围设立完警戒哨并安全撤出人员、设备后才能实施爆破。

(21)每次爆破后应对爆破工作面及其附近进行检查,判定是否有盲炮,检查山体有无裂痕和坍塌可能,及时撬出危石,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加支护或设立警示标志,检查时间距放炮后至少要20min。

(22)凡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饮酒后进入施工区。在高度超过2m以上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带,系好安全绳,并且可能发生坠落的下方设安全网做保护。

(23)牵拉风管不论是从低层牵到高层或是从高层牵到低层,都应采用安全绳牵拉,并注意坡面松石被风管带动滚下。

(24)对安全事故的处理采取“四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到底,并要有书面处理意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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