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 办证
1.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作业点所属片区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
1.2 项目负责人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 1.3 项目负责人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负责人、作业执行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相关人员在作业证上签字。
1.4 按本程序第3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经当班班长或岗位安全卫士(小组长)、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给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发布开始作业指令。
1.5《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一式叁份,项目负责人、作业负责人或作业执行人、监护人各一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保管,月底交片区安全主管存档。 2 有效期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一般为24小时。 3 审批 盲板抽堵作业 片区分管技术员或主任或安全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员审批 带料 事业部部长或安全总监或片区第一负责人(或其梯队)初审 安全、生产、设备动力部联合会签 4 项目负责人和作业负责人
4.1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所在片区岗位班长以上人员;作业负责人必须是作业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项目负责人可以同时担任作业负责人 。 4.2 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负全面责任。
4.2.1 负责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绘制盲板位置图。
4.2.2 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制订、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4.2.3 负责作业交出件的合格。
4.2.4 负责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 负责作业前安全措施、物质的检查落实,发布开始作业指令。 4.2.6 负责作业过程的全面协调和监管。
4.2.7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问题,方可离开现场。
4.3 作业负责人负责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并应坚守作业现场,若因故离开应临时指定他人代理其职责;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起草:安全总监 批准:熊俊 版本:04 签发:200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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