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和细则
根据X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安排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2017]115号)》和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17〕82号)》文件精神,学区以公平、公正和公开为原则,开展此次推荐高级教师评审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 1.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本年度推荐高级教师评审工作。 组长: 组员:
2.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
在认真总结往年职称评审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了本年度推荐高级教师评审方案及细则。
3.召开教代会,通过实施方案和细则
召开教代会,由教代会讨论表决实施方案和细则。 二、评审条件
参评高级教师职称,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中关
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本人必须取得人社部门验审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如实提供完整的评审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加以承诺。
2.单位推荐和审核。
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先组织审核个人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对评审条件进行初审。单位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加以承诺,然后统一上报学区,等待推荐委员会的评价。
3.成立推荐委员会。
推荐委员会人员由7人高级职称教师资格人员组成,负责对参加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根据推荐意见以及参评人员任职以来各学年的考核情况,确定推荐人员。
推荐委员会人员:(待定) 4.公示。
根据推荐委员会确定的推荐人员,在学区和各学校的显著位置同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含一览表和凡是上报的材料。学区设立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电话: 只接受实名举报,不受理匿名举报)
5.上报评审材料。
公示异议期结束后,若无异议,报送主管部门参加评审。 四、评审细则
结合学区实际,制定了《2017推荐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赋分表》。推荐委员会对每位评审人员进行量化赋分,并最终提出推荐意见和推荐人员。
五、纪律要求
1严肃推荐评审纪律。个人申报材料时,单位应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应对教师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推荐委员会人员切实履行本人职责,严肃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和工作规范有序。
2.加强监督督查。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推荐评审工作中的投诉和违纪问题进行受理和核查,对有争议和解决不了的可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六、其他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X区 学区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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