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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安全生产责任书

来源:小奈知识网


保卫处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发生,根据乌鲁瓦提建管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工作要求,保卫处主要负责人与副处长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安全生产工作岗位(副处长兼驾驶员)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1、不发生主要责任亡人事故;2、不发生责任重伤事故或一次1人以上轻伤事故;3、不发生责任重大交通事故;4、不发生主要重大火灾事故;5、不发生责任重大刑事、治安案件;6、单起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责任事故为零;7、全年各类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总额不得超过1千元;8、杜绝任何违章指挥、违章管理、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保障自身的安全不发生责任事故(保护单位财产及见义勇为而造成的伤亡事故除外)及所乘坐车辆人员的人身安全。2、负责车辆的交通安全,车辆出车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提高车辆的安全系数。3、杜绝发生交通事故(如发生交通事故,按主次要责任进行划分,主要责任承担全部责任)。4、教育和带领处室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积极预防各种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发生。3、定期组织驾驶员及职工开展安全交通法规、安全生产、“四防”教育学习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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