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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技术操作制度

来源:小奈知识网
无菌操作制度

一、进行无菌操作前要评估环境,半小时前停止进行尘埃飞扬的活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二、医务人员无菌操作前应衣帽整洁,戴口罩、洗手、备齐用物(包括手消毒剂)。必要时戴手套。操作时不可跨越无菌区,疑无菌物品污染时应立即更换。

三、穿无菌衣后,手臂必须保持在自己的腰部(或台面以上),不得面对无菌区大声谈笑、咳嗽、打喷嚏。

四、无菌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牢记无菌观念,明确无菌区和非无菌区。非操作人员应尽量远离无菌操作区。

五、无菌物品应标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及包装者姓名,必须按灭菌的先后顺序放置在无菌柜内,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六、干式存放的无菌持物钳应注明开启时间,使用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无菌持物钳(镊)不能用于夹取凡士林油纱布,不得用于皮肤消毒。无菌容器(油缸、镊子筒)要清洁、加盖,每周灭菌更换2次,有日期标识。

七、用消毒溶液消毒物品时,物品应浸在液面以下,消毒液浓度要配制准确,掌握使用要点和注意事项。

八、开启无菌液体前要充分消毒瓶口,开启后24小时内使用,注射液体配药后(或开启)应在2小时内用完,并注明配药时间和责任人签名。

九、无菌物品包要在有效期内使用,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持物钳或持物镊,无菌物品一旦取出不可再放回原处;器械台打开后暂时不用可用中单覆盖,超过4h需重新灭菌。到其他房间取拿无菌物品时,需用无菌盒或无菌包布封闭,不准用持物钳夹取穿越走廊。

十、取无菌容器时,应用手托起底部,不可触及容器口

边缘及内面(壁),打开无菌敷料罐(包)时应标明开启时间,超过24小时应重新灭菌。

十一、为病人手术、治疗、换药时,应按照清洁、污染、感染、特殊性感染等程序操作,被污染的器械不可与消毒物品放在同一器皿内,废弃的敷料要放在医疗废物收集袋内,切不可随意丢弃。

十二、操作完成后,应立即清理物品,清除操作产生的废物,并对操作台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必要时紫外线照射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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