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区域和所属新、改、扩建设项目区域内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二、吊装机具
系指门式起重机、装卸机、汽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三、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照吊装重物质量m不同分为: a) 一级吊装作业:m>100t; b) 二级吊装作业:40t≤m≤100t; c) 三级吊装作业:m<40t。 四、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三级以上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2、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3、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DL409的
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等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进行吊装作业。
4、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5、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
7、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土建专业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8、 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9、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
10、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a)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
b)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
c)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d)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e)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f)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g)以下情况不应起吊:
1)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
2)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3)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
4) 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
11、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a)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b)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c)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吊篮、吊斗等不应装满;
d)起吊重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伸或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
e)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
f)第10条中与司索工有关的不应起吊的情况,司索工应做相应处理。
12、用定型起重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
13、作业完毕应做如下工作:
a)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应断开。
b)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c)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 五、作业证管理及办理程序
《吊装安全作业证》由各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存根由生产管理部门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一年。办理程序如下:
(一)吊装作业所在单位为项目单位,必须指定作业项目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二)作业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吊装安全作业证》内“吊装地点”、“吊装工具名称”、“作业时间”、“吊装内容”、“起吊重物质量(t)”等内容;吊装地点应以岗位或固定设备、设施为参照物具体填写;吊装工具名称填写实施吊装作业的工具,作业时间按照实际作业时间如实填写,吊装内容应详细写明吊装物的名称、位置变化等,起吊重物质量填写被吊装物的重量。
(三)吊装作业单位须明确“吊装人员”、“监护人”、“吊装指挥(负责人)”,吊装人员包括操作人和司索人,在票证上分别签名并填写特殊工种作业证号,监护人、吊装指挥(无吊装指挥的由作业负责人签字)分别在相应位置签名。吊装作业与作业部位相互存在潜在影响时,作业所在岗位须指派一名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四)作业项目负责人会同吊装人员、吊装指挥共同进行吊装作业风险分析,结合生产中存在的危险物质及作业过程中不确定因素,识别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并在“危害辨识”栏内填写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等危害。
(五)“安全措施”由作业项目负责人根据危害辨识结果会同吊装人员、吊装指挥共同制定完善,并对照票证给出的安全措施逐项进行落实确认,并签字,不涉及项,在措施前打“×”,“确认人”栏签字处使用斜杠划掉。补充措施可在票证“安全措施”栏中填写、落实确认,并签署意见。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作业项目负责人向吊装人员、吊装指挥和安全监护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六)“实施安全教育人”项目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 (七)作业证编号:由分公司名称第一个字母+车间名称第一个字母+岗位名称第一个字母+年月日+序号。如果车间下面不再有岗位区分,则编到车间。
如:第一个办理的吊装作业编号为:LYYL2016112501。 (八)作业证审批签字
1、项目单位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安全部门负责人”栏签字审批,
项目单位负责人在“项目单位负责人”栏审核签字
2、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在“作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栏签字审批,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在“作业单位负责人”栏签字审批。
3、生产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对《吊装安全作业证》审核无误后,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九)所有填写内容禁止涂改,涂改无效,严禁代替签名。 (十)《作业证》一式三份,审批后的《作业证》一份交吊装单位,一份交吊装指挥,一份在各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限至少一年。
(十一)一个重物的吊装作业办理一张《作业证》。
吊装安全作业证 以岗位或固定设备、设吊装地点 吊装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证号 吊装指挥及特殊工种作业证号 作业时间 吊装内容 危害辨识 序号 1 施为参照物具体填写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吊装工具名称 实施吊装作业的工具 监护人 起吊重物质量(t) 作业证编号 LYYL2016112501 被吊装物的重量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实际作业时间如实填写) 详细写明吊装物的名称、位置变化等 填写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等危害。 安全措施 确认人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已编制吊装作业方案,且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项目负责人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在吊装现场设置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等安全警戒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 已与分公司(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 夜间作业采用足够的照明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已停止作业 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 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 起吊物的质量( )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 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吊装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矫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作业现场设置指示牌或指示灯等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当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作业完成后现场杂物已清理 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电缆桥架等 严格执行吊装作业“十不吊”安全规定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若有补充安全措施,由补充者签字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吊装人员 吊装人员 吊装人员 吊装人员 吊装人员 监护人 监护人 监护人 吊装人员和现场指挥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项目单位现场负责人 项目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单位安全负责人 作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项目单位负责人 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 审批部门意见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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