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测量管理办法
各项目工程部:
为了加强公司各项目土石方工程测量验收工作,规范测量方法,现制定本办法(测量作业由项目工程部、施工方、造价部共同完成,对自行无法完成测绘的,可由项目部与施工方协商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人员参与测绘,双方人员共同监督,测绘数据共同认可):
一、大型土石方工程(场地回填、基坑土石方开挖)测量验收工作: 所有采用全站仪测量的现场数据(第三方测量),均要求项目工程部、造价部工作人员随机抽取10%的测点数据,用于复核第三方出具的土方测绘结果,项目工程部及造价部工作人员应当在第三方出具的测绘结果上签署复核意见。所有采用水准(平)仪测量的现场数据,均要求填写完整的现场水准测量记录表或计算表,所有参与现场测绘的施工方、项目工程部、造价部人员均应在当天测量结果记录表上签字,水准测量前视距离与后视距离不宜相差过大,应当控制在3m以内,前后视距长度和不宜超出80m,该设转点处应设转点。
1、各项工程凡涉及开挖回填土石方量的,必须在开工前3天通知造价部。由造价部派人参加对开挖、回填地点起始面的现场认定,并将原始地表数据报成控部备案,否则成控部不予验收。土石方工程量的竣工测量验收也必须通知造价部 2、各工程项目土石方量都必须按设计和计划实施,如有变更各项目工程部应提前通知造价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不得擅自增加工程量,否则增加的工程量不予验收。
3、项目工程部验收土石方量,必须要有原始地表数据、验收数据及成果图表,所测的原始地表数据和验收数据的点间距不得大于5米,并且测量的原始地表范围要大于实际开挖、回填的范围,方格网测点的水平及垂直距离,原则上10m一点,地势平坦处可放宽到20m,地势起伏较大处,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密测点。验收图表实行双图签制,必须有测量计算人、土方施工方现场负责人、甲方现场负责人、造价部人员的签字。成控部不定期参与土石方现场测量。 4、每次土石方量验收后的图表及量都要经过项目工程部及造价部的审核后,才能向成控部上报。
二、其他土石方工程
所有采用水准(平)仪测量的现场数据,均要求填写完整的现场水准测量记录表或计算表,所有参与现场测绘的施工方、项目工程部、造价部人员均应在当天测量结果的记录表上签字。
1、景观级绿化土石方:所有景观或绿化范围的土方工程全部由景观或绿化队伍负责按照景观控制标高进行土方的回填、平整、造型等土石方施工,土石方执行现场签证综合单价(回填、外排、内倒、分成夯实等);施工班组提前一天通知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接到通知后(500m3以上)通知当天造价部,造价部派员到现场与项目工程部及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参与土方现场测量。500m3以内土方量,直接由项目工程部及施工方现场测量后报造价部。 2、零星土方施工参照景观及绿化土石方管理办法,杜绝出现土方排出又排进等返工情况,若出现类似返工情况,所有费用均由相公施工单位承担,不予计取工程量。若确因施工条件所限,出现土方排出又排进现象,则应考虑综合包干施工项目,不宜采用土方现场测量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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