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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如何处理房屋内部装修问题?

来源:小奈知识网

住宅装修需向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否则将受到罚款和赔偿责任。装修人应提交相关材料,告知邻里并遵守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如侵占公共空间或损坏设施,需改正并承担赔偿责任。若对邻居住宅造成损害,装修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可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的损失由装修人负责赔偿。城管不需介入,仅需向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法律分析

不需要找城管,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既可。

1、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结语

合法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是需要申报登记的,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装修人应向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物业管理单位有责任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有关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要求装修人在装修前通知邻里。如果装修人未申报登记,将面临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的处罚。同时,装修人应对因装修活动导致的公共空间损害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如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人还应注意不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以免造成损失并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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