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离婚中的分居两年,以及分居两年是否一定能够离婚?常见证据包括租赁合同、书面协议、分居文书、书信、电子邮件等,但外部证据的证明力有限。即使有上述证据,法院也未必采纳。因此,建议未分居的人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成功率较高且更快。此外,分居两年并不是离婚的唯一标准,法院会根据一系列具体情形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分居离婚适用于夫妻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则无此要求。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时怎么判定分居两年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点:因为分居为夫妻之间的私事,外部的证据的证明力十分有限。因此即使有上述证据,法院也未必一定会采纳。因此,对于那些试图通过“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而离婚的人,如果还没有分居,最好还是放弃,而转为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以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时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这样要比苦苦等待两年要快多了,而且成功率还高。
二、分居两年一定能离婚吗
很多人存在这样的错误认识,夫妻双方必须分居满两年才能够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是法律列举的一系列夫妻感情破裂情形中的一种,如果有证据能够双方之间符合其他的法定情形,就没有必要等到分居满两年才提出离婚。
我国民法典对离婚的标准抽象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但由于这一抽象的标准在实际审理案件上不太好操作,法院在很多情况下对双方感情是否破裂难以准确的把握,所以法律又具体列举了一系列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形,便于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能相对正确的认定感情是否破裂。
夫妻感情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只存在于夫妻双方之间,作为局外人,只能从相关事实来推断夫妻间的感情程度。在无其他证据证明感情程度如何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的分居满两年的时间才是感情不合的唯一的客观标准。
分居离婚一般只适用于夫妻诉讼离婚,而要是在协议离婚的时候,仅仅需要双方就离婚协商达成一致,对夫妻分居并没有要求。不过起诉离婚时怎么判定分居两年呢?此时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但话说回来,现实中,并不是只要夫妻分居持续时间达到了两年的,那就一定可以判决离婚,毕竟这里要求夫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的分居,并且在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离婚的依据,但这并非唯一标准。除了分居时间外,还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符合其他法定情形。分居离婚适用于夫妻诉讼离婚,而协议离婚则无此要求。尽管有分居满两年的证据,法院也未必会采纳,因此有时直接起诉离婚可能更为快捷且成功率较高。在离婚过程中,法院会根据相关事实推断夫妻感情程度,但分居满两年仍是客观标准。因此,在起诉离婚时,需提供相应证据,同时需注意感情不和及夫妻义务履行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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