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具有的诉讼权利如下:
1、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2、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进行辩论的权利;
(5)请求调解的权利;
(6)自行和解的权利;
(7)提起上诉和申请撤回上诉的权利;
(8)申请再审的权利;
(9)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0)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11)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有申请补退的权利;
(1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om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219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