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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下的孩子可以跟女方姓吗?请详细解释

来源:小奈知识网

法律分析:生下的孩子可以跟女方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可选择父姓、母姓以外的姓氏:

1、直系长辈血亲姓氏;

2、法定扶养人外的人扶养而选择扶养人姓氏;

3、有其他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循自己的文化传统和习俗。

一、改姓名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十六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

5、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证明;

6、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查、所长批准后,报上一级公安局批准,予以更改;变更姓名以一次为限。

二、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的情况如下: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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