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陪嫁的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女方陪嫁的钱都是办理结婚登记前女方家属就赠与女方的,所以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陪嫁的钱是夫妻办理完结婚登记后才赠与女方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陪嫁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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