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多个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时,其中一个人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责任,有权向其他人追偿。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连带责任可通过法律或协议规定。保证人要支付清偿主债务或其他免责行为所支出的费用,法定利息,必要费用和因为不可归责于自己而蒙受的损失。当两个或更多人承担连带责任时,如果其中一个人承担的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责任人,则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每个人的责任大小确定。如果难以确定责任大小,则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协议确定。在保证人代为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后,保证人获得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保证人为清偿主债务或其他免责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如果保证人的支付额大于主债务人的免责额,则保证人只能追回主债务人的免责额。如果保证人的支付额小于主债务人的免责额,则保证人只能追回自己的支付额。
2. 自免责日起的法定利息。
3. 其他必要费用。保证人为承担保证责任而支出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费用,如电报费、电话费、诉讼费等。
4. 保证人因非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蒙受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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