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奈知识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取保候审保证金能否用作其他用途?

取保候审保证金能否用作其他用途?

来源:小奈知识网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是为了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在案件审理期间不逃逸、不妨碍案件审理而要求缴纳的。因此,取保候审保证金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取保候审时,被取保候审人应当缴纳保证金,作为保证案件审理期间不逃逸、不妨碍案件审理的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取保候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回保证金,并将其逮捕:(一)逃避司法机关的追究;(二)妨碍诉讼活动;(三)重大违法犯罪嫌疑。”

3.《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取保候审时,被取保候审人缴纳的保证金,用于保证案件审理期间不逃逸、不妨碍案件审理。”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保证金不能用于其他用途,只能用于保证案件审理期间不逃逸、不妨碍案件审理。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有逃避司法机关的追究、妨碍诉讼活动、重大违法犯罪嫌疑等情形,保证金将被收回。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om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219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