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奈知识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袭警罪成立时间是什么,袭警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袭警罪成立时间是什么,袭警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小奈知识网

一、袭警罪成立时间是什么

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刑法修正的新罪名自3月1日起即将施行,袭警罪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四款【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的严重危害行为。根据《人民法》规定:人民包括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和人民、人民的司法。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袭警”行为,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条件,也不能作为犯罪处理。例如,对于执法不规范现象,或者认为执法不公时,有人当面或者现场提出批评意见,因而可能与执法人员发生争辩,这种争辩哪怕到了比较激烈的程度,也不能随便以袭警罪追究。譬如,因对执法进行拍照,被没收了手机因一时情绪激动,导致双方发生拉扯,对执行职务的实施了比较轻微的暴力抗拒行为,若当场及时认错的,一般不可以袭警罪论处。

二、袭警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正常的执法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

2、客体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根据《人民法》规定:人民包括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和人民、人民的司法。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人民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在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和人民、人民的司法在执行相关职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人民包括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和人民、人民的司法是正依法执行职务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使其不能或严重影响不能执行职务。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是新增设了袭警罪的罪名的,对于我国的公民来说,如果是遇到了正在执法的的,此时是要积极的配合的执法工作的,如果是行为人拒不配合,甚至出现暴力袭击的行为的,此时会构成袭警罪的,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om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219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