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以具体情况而定。申请一方不到场,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不到场,可以缺席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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