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已经不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具备职工身份,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不能继续缴纳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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