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原则上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需要等待三十日离婚冷静期,然后在离婚冷静期之后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一、想和丈夫离婚什么方法最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想和丈夫离婚最好的方法是登记离婚,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其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对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其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双方都同意离婚都需要冷静期吗?
在2021年一月一日民法典实施以后,双方都同意离婚需要冷静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双方自愿离婚有哪些规定
双方自愿离婚有以下规定: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在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双方应当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双方自愿离婚流程如下: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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