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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来源:小奈知识网

本文介绍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龄、适用范围、参保对象和保险待遇等内容。参保年龄没有,但过了退休年龄的老人不能办理。保险适用范围包括男性和女性参保者,年满60周岁和年满55周岁,且在本市户籍满10年,无享受定期养老待遇或其他相关定期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保险待遇包括定期养老待遇和其他相关定期待遇,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退役金等。

法律分析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龄有没有?过了退休年龄的老人也可以办理吗?该保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和缴费标准适用范围为:

1. 男性和女性参保者,年满60周岁和年满55周岁,且在本市户籍满10年,无享受定期养老待遇或其他相关定期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和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供养人员除外)。

其中,定期养老待遇是指:

(一)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退休费和退职费。

(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和老年生活津贴。

其他相关定期待遇是指:

(一)工伤保险定期待遇:1至4级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工伤供养亲属定期待遇。

(二)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

(三)其他规定的定期待遇。

结语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龄没有,过了退休年龄的老人也可以办理。该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男性和女性参保者,年满60周岁和年满55周岁,且在本市户籍满10年,无享受定期养老待遇或其他相关定期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其中,定期养老待遇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退休费和退职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和老年生活津贴,其他相关定期待遇包括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九章 附 则 第八十四条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养老机构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限期整改。具体办法由民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社 会 服 务 第四十三条 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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