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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可以同时告医疗事故罪吗,医疗事故罪认定

来源:小奈知识网

本文介绍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以及医疗事故罪的认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它与一般医疗事故的界限主要在于医疗事故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的严重性是否达到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程度。构成医疗事故罪,患者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必须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诊疗护理有必然的联系,即两者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医疗责任事故是违反

法律分析

一、能否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罪合并起诉?

若涉及医疗纠纷且满足刑事犯罪条件,可以将其与医疗事故罪合并起诉。此时,医疗事故罪成为公诉案件,由检察院负责起诉。所以医疗纠纷进行民事赔偿诉讼的,不能同时告医疗事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医疗事故罪认定

(一)医疗事故罪与一般医疗事故的界限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它与一般医疗事故的质的界限主要在于医疗事故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的严重性是否达到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程度。

构成医疗事故罪,患者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必须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诊疗护理有必然的联系,即两者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否则,即使医务人员有严重的违章行为,而没有上述的危害结果发生;

或者,虽有危害结果,而医务人员没有严重的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但不严重,均不构成犯罪。

所以,凡是由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重大医疗事故的危害结果的行为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否则只属于一般的医疗事故。

(二)医疗责任事故与医疗技术事故的区别医疗责任事故是违反了规章制度与诊疗常规或极端不负责任,主观上有过错,构成犯罪。

医疗技术事故是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尽了自己的职责,但由于其专业技术水平和临床经验不足,或技术设备条件限制,造成严重后果,主观上没有过错,不能构成犯罪。

(三)医疗事故与医疗并发症的界限所谓医疗并发症,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同时发生的难以避免和防范的不良症状,它的出现是由疾病的连锁反应引起的,不是医务人员的医务过失引起的。

医务人员不论是否发生诊疗护理错误,均与所出现的并发症无直接关系,不能作为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主、客观依据。

(四)医疗事故与医疗尝试的界限医疗尝试是医务人员对未知医学领域的探索、是临床医疗试验,目的是为了治愈病员的疾病和提高医学水平。

因此,应当允许医学尝试有最小的合理的危险或损害。

在这个限度内是合法的,不涉及医疗事故问题。

医疗尝试虽然带有医疗试验性质,但它是以已知的一定医学科学知识为基础的,并不是盲目冒险。

如果是不负责任地用病员的生命和健康来冒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属于医疗事故,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告医疗事故罪属于刑事案件,由检察院负责提起公诉。

所在以民事诉讼中不能同时提起刑事诉讼。

但在刑事诉讼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拓展延伸

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罪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民事纠纷,例如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等。而医疗事故罪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虽然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罪都是与医疗活动相关的法律问题,但它们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方式存在一定差异。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一般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解决。而对于医疗事故罪,则需要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罪合并起诉是不合适的。同时,在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罪时,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以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原则。

结语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罪可以合并起诉,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与一般医疗事故的界限主要在于危害结果的严重性。构成医疗事故罪需满足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在民事诉讼中,患者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必须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诊疗护理有必然的联系,即两者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否则,即使医务人员有严重的违章行为,而没有上述的危害结果发生;或者,虽有危害结果,而医务人员没有严重的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但不严重,均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章 罚 则 第五十九条 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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