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是党员干部参与的活动或参加的组织所从事的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二是参加的活动或参加的组织的收入在成员中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党纪处分条例》 第八十八条 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六种违规情形。包括:经商办企业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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